原标题:中日关系40年 经贸迎新周期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于新怡)8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互致贺电,庆祝《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李克强在贺电中表示,40年前,两国老一辈领导人和政治家作出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决断,为中日关系树立了重要里程碑。安倍晋三则表示,今年5月,李克强总理对日本进行了正式访问,通过此访,日中关系回到了正常发展轨道。安倍表示,期待今年内访问中国。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改变,自去年以来,中日经贸关系明显回温。5月8日,李克强出席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这是李克强任期内首次访日,也是中国总理时隔八年再度访日,标志着中日高层交流和互访的恢复,也被视为中日关系破冰的重要信号。会议中,三国领导人表示,将共同维护自由贸易,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推动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引领推动制定东亚经济共同体蓝图,加强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产能和投资等领域合作。同时打造“中日韩+X”模式,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

  而在“小阳春”氛围的环绕下,中日即将开启经贸合作的新周期。据了解,中国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而日本在国别上看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中国主要的外资来源国。公开数据显示,去年,日本对华投资额同比上升5.1%,不仅结束了2013年以来的连续负增长趋势,同时32亿美元的投资额也是自2015年以来最高的一年。而去年中日贸易额也重返3000亿美元规模,比上年增长10%。

  同时,在“一带一路”合作背景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正在逐步增长,这为日本吸收外资、尤其是中日两国加强在其他国家的第三方市场投资合作创造了很好的机遇。去年以来,日本政府对“一带一路”态度逐渐转为积极,并制定了支持日本企业参与相关合作的方针。分析指出,中日第三方合作可从东盟地区做起。中日同为东盟最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双方都将东盟作为重点经营的对象,同时拥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可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避免恶性竞争。尤其是可以将中国的装备制造和人力资源与日本的先进技术和营销网络相结合,在基础设施、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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