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椒县纪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识别、有效处置、跟踪督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综合考量区分,确保精准运用到位。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被反映人认错态度、一贯表现和处理效果等六大因素,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渠道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相区别,恰当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处理。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61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08人次,占比66.4%。

找准问题所在,确保分析查摆到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运用方式、制定实施方案、拟定谈话提纲,帮助其正视问题、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对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打“预防针”,抓早抓小;对苗头性、系统性问题早念“紧箍咒”,立即纠正。通过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从思想上消除病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真正达到警示提醒、责任倒逼、推动工作的目的。今年以来,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247人次,诫勉谈话82人次,通报曝光65人次。

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定期对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查看问题是否已彻底整改、制度是否已完善执行;同时督促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把组织函询约谈的问题说清楚,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真正发挥红脸出汗的作用,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共有17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情问题,对10个单位制定的23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2个。(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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