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依纪依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实效,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16件,其中,谈话函询203件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谈话函询。认真执行《太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把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方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梳理,从制度上程序上严密规范谈话函询相关工作,既防止小题大作、无中生有,又防止又防止跑风漏气、线索流失,最大限度发挥谈话函询在线索处置中的提醒作用和警示作用。

强化教育引导,打消思想疑虑。通过多形式、多方位对谈话函询执纪监督方式进行学习和宣传,营造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摆正心态,理性对待组织作出的谈话函询决定,坦诚向组织作出说明。对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回避问题,阻碍或对抗调查的行为,从反面进行教育宣传,真正体现出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理念,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预防效果。

准确分类处置,严格结果运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对反映失实,未发现违纪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提醒被函询人时刻绷紧纪律弦,让谈话函询成为一次纪律教育。对问题轻微或者在谈话函询过程中避重就轻等情况,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问责等方式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需进一步调查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查清问题,追究责任,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作用。

加大后续力度,避免一谈了之。为避免谈话函询走形式,坚决防止“一谈了之” “一函了之”,建立了后续工作配套制度,持续加大后续工作力度,真正发挥谈话函询“红脸出汗”作用。明确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函询反映问题向班子其他成员作情况说明,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另外,通过加强谈话函询结果的处置管理,将谈话函询相关情况列入个人廉政档案。(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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