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了劳动就业制度由“统包统配”向市场化导向转变,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体系日趋丰富完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就业发展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坚定信心、深化改革,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8月7日,人民网)

就业与每位劳动者息息相关。追求更高质量的就业既是劳动者的自然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个人而言,更高质量的就业通常意味着合理增长的劳动报酬、稳定的工作机会、良好的就业环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体面的社会地位;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更高质量的就业包括更充分的就业、更优化的就业结构、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劳动者素质。二是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适应劳动者多层次就业需求。当前尤其要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同时,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就业援助和兜底帮扶,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工作。三是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劳动者流动通道,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让就业不仅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也成为劳动者施展才华、谋求发展的有效途径。四是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抓民生,促就业。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在经济转型升级、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的过程中,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扩大就业与宏观经济政策协同联动。

(作者: 江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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