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18〕13号)文件的要求,我厅决定对江西省境内6家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现将被检查的事务所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加大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力度,重点关注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管理(包括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有效整顿和规范会计市场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开始,至2018年9月上旬结束。

三、检查内容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内容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执业情况,2017年执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指引(2010)》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2、内部管理(包括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

3、财务会计核算情况;

4、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进行核实;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四、检查名单

江西永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宜丰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宜春鑫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饶市安信永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西永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吉安君山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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