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四初级中学老师在训练学生(杨连军/摄)

昨日,遵义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遵义市出台《遵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方案(试行)》、《遵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聘期评价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遵义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对中小学教师(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在职在岗教师)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聘期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

改变统一申报和考试招聘模式

《遵义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今后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将由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记者了解到,《方案》中改变原有的统一申报统一考试的招聘模式,教育部门招聘中小学教师可根据需要自主提出申请计划,并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的内容、形式和比例更加结合教育实际需要。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面试方式改为试讲或说课,面试成绩的比例明确为60%。

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边远学校教师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招聘(不限考试形式、不限开考比例)的方式,直接通过面试择优聘用。急需短缺专业教师岗位,经核准可在“985”、“211”大学以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直接面试择优聘用。乡镇边远学校招聘教师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职称评审取消全员答辩

在职称评审方面,首先是突出用人单位推评自主权。由学校成立职称申报工作考核小组,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推评方案,用人单位可量化考核,确定推荐人选。

此外,取消了全员答辩,通过由主管部门组织进校考核的方式,强化用人单位推荐权,进一步实地考核了解教师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存在师德师风测评反向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另外,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更加注重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各学段教师、主学科和薄弱学科教师的差异,实行分类评价。在业绩评审中,将申报材料按业绩评定为A、B、C、D等次,被评为D等的直接淘汰。

对于农村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时,县级示范课、学术讲座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农村小学、职校、特校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可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业绩资料不受学科一致性限制;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晋升副高级职称,可不转评直接申报;从教以来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三年以上或已有支教经历的城镇教师,以及在职校、特校任教的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时对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不作刚性要求;中小学正校长申报高级教师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师德师风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经市教育局认定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教师;对音乐、体育、美术、科技、信息等薄弱学科教师,各地推荐中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申报总人数的5%。

打破高级职称聘任终身制

在聘期管理方面,不仅明确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提出专业要求外,还对聘期考核主体和考核结果作了明确。重点是打破高级职称聘任终身制,实行聘期制,高级教师每3年一个聘任周期,聘任期满所聘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除。

此外,文件中还明确高级教师聘期考核不合格、被解聘或不能续聘,应降低1个岗位等级聘用,聘期考核不合格教师经再学习、再培训,在有岗的前提下可重新竞聘相应岗位。(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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