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为好多种,比如财产险、

重大疾病险、理财类保险等等。

有一种叫意外险,

这是以被保险人

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

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购买这种保险,

就是为了让被保险人或其家属,

在发生意外的时候,

能够得到一些经济上的安慰。

镇江新区居民凌先生向我们反映,他的妻子因为意外身亡,但承保的泰康人寿公司的赔付却难以兑现,是怎么回事?

凌先生在兴港东路开了一家玻璃店,

已有近20年的时间了,

15年前,他和来自河南的王女士结婚,

此后两人分分合合,

直到7年前再次复婚。

在今年5月5号,发生了一件事情。

凌先生:

想把玻璃挪过来,第二天工人来了,我们看有几个品种,扒开来看的时候,她推的,架子也很高站上去,一下子没推住,玻璃就压着她倒下来了。

凌先生说,因为经营上的考虑,

他们准备把另外一半的厂房,转让给其他公司。

当天,他和妻子下班后准备清点下玻璃,方便第二天的搬运。

妻子负责在正面顶住玻璃,而凌先生负责清点玻璃。因为玻璃太重,妻子没顶住,十几片玻璃倒下来砸到了两人。

凌先生:

我当时晕了几分钟,好像是吓傻了,然后我起来后赶紧的自救,用这个铁锹把玻璃扒开,扒不动,我觉得太多了,十几片玻璃呢,一片玻璃一百多斤重呢。

凌先生说,他当时立刻到旁边的企业找人来帮忙,同时报了警,在别人的帮忙下,他将妻子拉出了玻璃堆,但为时已晚。

凌先生:

头扒出来一看,头砸得满脸是血,我一下吓呆了,120先把我弄到车子上,后来他们把我老婆弄到车上,把她从玻璃堆里扒出来,扒出来送到120车子,到大港医院,当时就说没气了。

凌先生:

他说你这个(证明)不属于意外死亡(证明),我说这个怎么不属于意外的,我说你可以到派出所去了解。

凌先生表示,

经反复协商,保险公司提出,

凌先生可以自己写一份证明,

要求公安机关认可非正常死亡

是意外身故的一种称谓。

不过,这一想法被公安机关拒绝了。

凌先生:

公安说这个不能出,我们统一的,不管什么意外死亡,电死、溺水啊什么的,都是非正常死亡,你如果想说非正常死亡是意外死亡,那你让保险公司自己来调取资料。

凌先生称,从6月份开始,泰康人寿公司一直以此为由,拖着不肯办理赔付事宜,那么,事情是不是像他说的一样呢?

记者随后找到了泰康人寿镇江分公司,两位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她们表示,事情完全不像凌先生说的一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负责人:

我们自己出车,带他去打了证明,因为警官出警的现场的东西是不可以对外的,我们是过去看的。

泰康公司负责人表示,

在今年6月,公安部门

拒绝开意外死亡证明之后,

泰康公司已经安排专人

与凌先生一起,

到公安部门调取了相关资料,

已经认可了凌先生提供的

非正常死亡证明。

同时,8月9号晚上,

在保险行业协会的帮助下,

他们已经与凌先生协商完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负责人:

他多了两个受益人,就是要提供资料来,我们正常给他赔。

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时的保单上并未填写受益人,

而公司调查后发现,

凌先生和王女士有个女儿,

而王女士还跟其他男子育有一子,

两人都是法定受益人,

这才拖延了时间。

同时,泰康人寿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凌先生除了在泰康公司

为王女士购置了意外险外,

还在其它公司购置了同样的意外险。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负责人:

他在好几家公司都投意外险,有六家,全给她买的都是意外险。

记者随后也向保险行业协会核实了此事。协会工作人员表示,8月9日他们确实组织了这场协商会,让凌先生与六家保险公司当面协商,不过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参与此次协商。

保险行业协会办公室 丁主任:

我们在行业内查了一下,在几家公司都买了保险,大概五六家公司,他时间比较短,买了很多保险,这个事情我说我们没有证据我们不好说,保险公司你要是有想法你自己去调查。

但是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

凌先生却表示,

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凌先生:

我说你究竟什么时候赔付,已经这么长时间了,他到现在没有明确答复,我说你什么时候给,你好多公司领导在这边,你写个承诺给我,他不肯写承诺。

目前,双方仍在做进一步协商。

来源:《看见大市口》、“镇江民生频道”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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