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市文明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十三五”末,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镇分别达到村镇总数的60%以上。

《意见》强调,进一步深化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着力开展移风易俗,紧紧抓住“弘扬乡贤文化培育核心价值观”主线,立足乡风文明和社会治理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挖掘一批新乡贤,规范一个乡规民约,整理一批家风家训”等举措,引导农民群众摈弃封建迷信、陈规陋习,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意见》提出,着力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农村文化服务设施阵地建设,建好管好用好农村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项目和阵地,不断完善和增加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项目,把更多优秀的电影、戏曲、图书、文艺演出送到广大农村。

根据《意见》,创建活动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体现村镇特色,不搞千村一面;坚持注重过程、质量为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集中创建、拔苗助长、以次充好;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以德育人,过好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文明家庭、十星级户、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表彰和“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发布活动,使群众在参与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意见》提出,广泛开展县区级文明村镇创建,确保到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辖区内的县级文明村、文明镇分别达到本辖区内村镇总数的60%以上;深入开展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本市辖区内的市级文明村、文明镇分别达到村镇总数的60%以上,并积极开展省和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不断提高全市文明村镇的创建水平。(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郭若雪)

编辑: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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