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於北京龍泉寺方丈事件,和中國佛教協會第九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召開,學誠法師辭去中國佛教協會會長職務這樣一件事情,使得中國佛教協會備受關注。有網友提出兩個問題:中國佛教協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會長算官員嗎?針對這兩個問題,小編蒐集了資料,做以下回答。

一、中國佛教協會的性質

中國佛教協會是一個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爲了聯絡宗教界形成的一個自治管理機構,是中國各民族佛教徒聯合的愛國團體和教務組織。1953年,由趙樸初、虛雲、喜饒嘉措等二十多位全國佛教界精英發起,協會會址設在北京廣濟寺。

二、中國佛教協會的功能

中國佛教協會各級宗教團體的主要功能,主要是上傳下達,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即把最高佛教協會的會議精神由上向下級傳達,各級協會配合和貫徹執行各級宗教事務部門的政策,然後再把廣大信教羣衆的一些問題由下向上進行反饋。

中國佛教協會的存在,最主要的是要解決一個問題,即信教羣衆有問題,不用直接找政府,政府不是教會,沒法直接處理宗教內部問題,這樣就需要佛教協會這樣的宗教團體來爲廣大信教羣衆服務。

三、中國佛協會長算官員嗎?

中國佛教協會的民間團體性質,決定了其會長不是官員,因爲中國佛教協會不是國家行政機關。中國佛教協會是在民政部等級的,同時受國家宗教事務局的管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中國佛教協會不是國家機關,佛協會長也不是官員,但是,由於宗教事物的特殊性,它又享受國家行政撥款,具有行政事業單位的性質。

小結:

佛教從印度傳入,佛法東漸,在我國生根發芽,並與中國本土的儒家和道家文化相融合,形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儒釋道基因,對我國人民的精神世界產生重大影響。在佛教的管理中,儘管存在問題,但是發現問題實事求是解決問題,是我們的根本宗旨,相信佛教回在中國佛教協會帶領下,弘法明道,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更爲重要的積極作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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