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靠非法集資發家的千萬富翁,爲了逃避法律追究狼狽逃竄、東躲西藏,被抓獲時口袋裏不足百元。王某爲自己的不法行爲付出慘痛代價,演繹了一出大起大落的人生悲喜劇。

案情簡介

忻州市天海電器銷售有限公司的總經理王某神祕失蹤了。他的失蹤可急壞了與他非親非故的50多個陌生人,在他們眼中,王某可是個“大款”、“能人”。別看王某才30多歲,初中文化,他的經歷可比一般人豐富得多。14歲時輟學跟別人做生意,18歲承包供銷社開始自己做老闆,先後辦過豬場、跑過工地、開過車、做過殯葬服務生意。如果一直沿着這條老老實實創業、勤勤懇懇工作的道路走到底,他的人生軌跡雖然平淡但方向正確。可惜漸漸地,他偏離了正確的軌道,走向歧途。

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後,王某於2006年成立了天海電器聚都商業有限公司和天海電器銷售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對外是獨立法人,對內實際上都由王某一人掌管。王某先後以籌建兩家公司週轉資金緊缺爲由,用天海電器商場經營權及商品貨物作保證,以月息2.5%~5%的高額利息吸收公衆存款,並向存款人承諾可以隨時取款。從2006年底到2009年4月,共向100餘人吸收存款2000多萬元。吸納的存款一部分用於補償原來租用商城用戶的租金,一部分用於裝修商城,還有一部分用於支付高額利息,拆東牆補西牆維持公司經營。可惜好景不長,最終入不敷出,資金鍊斷裂,50餘人本金無法歸還。2009年5月,王某倉皇出逃,神祕失蹤。

案件查處

當地警方在接到羣衆報案後,通過銀行查詢、調取天海公司賬本,依法對天海公司資產進行了扣押,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王某。8月6日,逃亡已逾70天的王某在北京被抓獲。被抓獲時,王某身上僅剩下100元零鈔。

法院審理認爲:王某及其忻州市天海電器銷售有限公司不具備法定吸收公衆存款的資格,違反我國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衆資金,數額巨大,社會危害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忻州市天海電器銷售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罰金40萬元;王某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45萬元;查封、扣押的贓物依法拍賣,拍賣所得按比例退賠各被害人,不足之數,繼續追繳。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是較爲常見的非法集資方式,給不少受騙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非法吸收公衆存款者往往設立公司,以該公司爲依託欺騙投資者。其設立公司的目的不是爲了經營,而是虛構投資項目,以高額回報爲誘餌吸引投資者,以後來者的投資款支付前面投資者的高額回報。有些集資參與者剛開始也持懷疑態度,但看到別人已經獲得了高額回報,自己又按捺不住參與集資,最後雪球越滾越大,直至資金鍊斷裂,以組織者攜款潛逃宣告遊戲結束。

廣大羣衆應尋求合法的投資渠道和投資產品,面對個人或企業公開宣傳高額利率回報,向公衆集資或者借款的行爲,應當保持足夠的冷靜,不要被一時的假象和繁榮所迷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