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李某情況的掌握,瞭解其較爲狡猾,爲避免與李某碰面前被其察覺從而逃跑,所以執行人員帶齊證件,便衣前往。到達現場後,執行法官出示證件向其表明身份並說明來意,李某聲稱:“不關我的事,法院又怎麼樣,我不認識!”隨着談話工作的進一步推進,李某終於承認事實,在執行法官要求其跟隨執行人員回法院時,他態度囂張:“要談就在這談,我是不會跟你們走的!而且你們放心,我是絕對不會跑的!”

交涉過程中,被執行人李某表面看似”穩如泰山“,實則內心早已”波濤洶湧“,他妄圖用表面的強作鎮定迷惑執行幹警,其實是在尋找機會,妄圖”溜之大吉“,殊不知,執行幹警早已摸透周遭環境,沒有留給被執行人一絲機會!

一分鐘前,那個口口聲聲說着”我不跑,我絕對不跑“的人,一分鐘後,用他百米衝刺的實際行動給了自己一個響亮的”耳光“,之前那個擲地有聲的聲音,現在看來,顯得如此的不堪一擊。

當天回到漣水法院後,經過執行法官的耐心疏導,最終被執行人李某先兌現部分欠款和且申請執行人簽訂了還款協議,本案和解成功。

相關負責人表示,漣水法院堅定“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總目標不動搖,對拒執行爲堅決打擊不手軟,必須以強硬的執行作風捍衛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供稿:左晟、劉加翀、華威)

來源:中國網

編輯: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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