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徐明棋

上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会谈后,就努力降低贸易壁垒达成一致。本月,美国又与日本开启新一轮贸易谈判,有意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近日,特朗普又发推特说美墨之间也基本谈妥了。

自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以来,多边贸易原则就一直遭遇严重挑战,如今又严重冲击着以世贸组织(WTO)为基础多边贸易体制。这究竟给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带来怎样的影响?来看专家解读。

图说:特朗普表示要维护WTO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态度。视觉中国

1特朗普逼迫他国对等开放市场

问:为何双边贸易安排有抬头的趋势?以美欧零关税为例,签署双边自贸协议就能高枕无忧吗?

答:我们现在所说的双边贸易实际上是指双边的贸易安排,即两个国家签署双边的自由贸易协定来推动双边贸易的发展。双边贸易协定可以包含多种内容,一般是减免关税以及其他非关税壁垒。签订协定后,双方的贸易成本会下降,会对双方的进出口有促进作用。现在很多国家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除了减免货物贸易的关税之外,还包括服务贸易和其他边境后的各种措施,也就是规定各种涉及双边贸易的国内法规和技术标准也要协调和统一,达到所谓“公平”的要求。更加高级的自由贸易协定还会包括双边的投资内容,对政府的相关投资政策进行规范。如果自贸协定是在两个以上国家间签署,那就是所谓的“区域贸易协定”。

双边和区域贸易安排自WTO成立以后一直没有停止,在WTO和其前身GATT(关贸总协定)登记的这类双边和区域贸易安排数量已经达到了459项,其中自由贸易协定249个,高水平的经济一体化协定145个,关税同盟18个。大多数WTO成员都和其贸易伙伴签署过双边或者区域的贸易协定。

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后,改变了在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同时,仍然表示要维护WTO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态度,只对双边协定感兴趣,坚决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等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并采取了边缘化WTO的政策。特朗普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构建的自由贸易体制让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搭了自由贸易的便车,占了美国的便宜。特朗普还认为,美国在很多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做出的让步太多,美国对所有国家开放了市场,而其他国家没有对等地给予美国市场准入和开放。他以其地产商讨价还价的经验认为,只有双边协定可以迫使其他国家向美国对等地开放市场。他不赞成用美国的市场利益换取地缘政治的利益,因此他退出TPP,要重新谈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他要抛弃WTO普遍的自由贸易原则,转向更加“对等、公平、互惠”双边基础上的自由贸易。

以美欧、美日为例,就我的判断而言,它们之间最终实现全面零关税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否则早在WTO多哈回合谈判中它们就会共同努力来结束谈判。现在美欧、美日宣称要实现零关税,更多的是一种姿态。从特朗普角度看,是为贸易战打烟幕弹,而欧洲和日本呼应则是为了不让贸易战升级。其实,欧盟内部、日本不同的行业,尤其是农业对于实现零关税是有很多反对意见的,更不用说还有边境后的相关措施,也不是一句零关税就能解决的。美欧和美日的零关税谈判一定会复杂而艰难。

2 美国做法冲击“非歧视性”原则

问:应当如何看待双边与多边贸易协定之间的关系?

答:双边或者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被认为对以WTO为框架的全球自由贸易体制有破坏作用。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有两个基本的经济效应:一是所谓的“贸易创造效应”,即签署了水平更高的自贸协定后,原来由于关税或其他贸易壁垒存在而无法贸易的商品可以有机会实现贸易,新的贸易战被创造出来,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第二个是所谓的“贸易转移效应”,即更高水平自由化会将两个国家与其他国家的贸易转移至两个国家间进行,因为关税和其他壁垒拆除后,这两个国家间的贸易更加有利可图。贸易创造效应被认为是积极的效应,而贸易转移效应则会对其他国家造成损害。这也是以WTO为框架的全球自由贸易体制坚持“非歧视性”多边自由贸易原则的原因。

所谓“非歧视性”原则,就是WTO成员国对任何一个成员降低关税或者削减其他贸易壁垒,都自动惠及所有WTO其他成员,不能有选择地歧视其中某些成员。而双边或者区域贸易协定的优惠只对签署国有效,其他成员不能享受。这实际上是与“非歧视性原则”相违背的。但由于现实中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客观存在,WTO也只能认可,只是双边协定在自由化的安排上要高于WTO目前的水平,而且不能在产品和产业上有选择性,必须涵盖“几乎所有商品”。这一规定就是要避免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损害WTO普遍的自由贸易原则。这实际上是对现实的一种妥协。

但是,美国目前推动双边基础上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目的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特朗普是想用双边的“互惠”“公平”原则来取代WTO普惠原则,利用其国内市场的优势来迫使其他贸易伙伴全面接受美国国内的贸易法律和规则,同时又违背WTO规则对一些成员实施单边高关税保护措施。从这个意义上看,美国目前推进的双边贸易协定比以往一般性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对以WTO为基础的自由贸易体制的损害更大。因为WTO框架不仅强调“非歧视性”普惠,而且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有所照顾,并不强调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对等开放,尤其在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上给予了自由选择宽限。美国目前有选择性地签署双边协定,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会产生排他性的效应,破坏全球市场的整体性,尤其是会隔断全球生产链的内在联系。因此,关键不在于双边协定本身,而是在于双边协定要达到的目的,是否对WTO体制构成破坏。

3 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是国际共识

问:双边贸易协调抬头会对多边贸易体制带来什么冲击?未来多边贸易将向何处去?

答:以WTO为框架的多边贸易体制目前陷入了深刻的危机之中。

首先,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对WTO框架下的多哈回合谈判失去了兴趣,使得这一谈判启动至今已经17年,仍被搁置,前景黯淡。其二,美国和欧盟在WTO框架下推动“诸边”谈判,影响比较大的有服务贸易协定(TISA)、信息技术协定(ITA)、政府采购协定(GPA)等。这些有部分成员国参与的诸边谈判一方面发挥着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的作用,另一方面与WTO多边参与的原则相悖,一些成员国有被排斥的感觉,这对于WTO框架的权威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其三,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困境。争端解决机制和上诉机构是WTO重要的工作机制,在解决成员国贸易摩擦和争端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避免了成员国恃强凌弱的状况。但是,在美国眼里,争端解决机制不能保证美国的利益得到实现,于是经常指责争端解决机制。目前,美国在上诉机构三名成员届满需要遴选增补之际,否决上诉机构的成员遴选。如果届时无法增补成员,到2019年,WTO争端解决的上诉机构会因为成员达不到法定人数而无法工作。这对WTO未来能否继续发挥作用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因为上诉机制是WTO处理争端的重要机制,通常成员国贸易争端由专家小组做出裁决后,不利的当事方会上诉,在90天内由上诉机构做出最终裁决。如果上诉机构因成员人数不够无法工作,争端解决机制就会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

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对美国边缘化WTO的做法表示了不满。为了说服美国继续维护WTO,欧盟最近出台了一份WTO的改革建议,其中对美国关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妥协性的建议,比如制定新的规则增强成员国规制的透明度,加强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分类、重新界定,分阶段给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等。同时也呼吁先解决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增补问题,再来改革争端解决机制。根据特朗普与容克达成协定内容看,除了宣布要实现零关税,另外就是同意共同来推进WTO改革。因此,美国政府目前似乎还不会完全摒弃WTO,而是想在施压后与欧盟一起来改革WTO,使之更加符合美国的利益。

4 以更大包容度开放性应对冲击

问:中国应当如何面对这样的局面?中国能做什么?

答:中国目前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美国发起的单边主义贸易战。这不符合WTO的规则,也不符合当今全球生产体系的总体利益和美中双方的利益,因此中国被迫应战。另一个挑战就是美国边缘化和破坏WTO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挑战。中国是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是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家,中国有责任和义务反对美国恃强凌弱的单边主义保护措施,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中国需要与欧盟和世界上其他国家一起维护WTO的规则,坚持WTO的多边自由贸易原则,以实际行动支持WTO秘书处的工作,维护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遵从争端解决机制的判决。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客观地认识到WTO规则需要与时俱进,但改革必须符合大多数成员利益,不能由少数国家说了算。当然,有些规则的改革可能会给我们增加不少压力,比如发展中国家待遇。中国其实在服务业开放上已经不再享有发展中国家的豁免待遇,因此从维护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角度,中国需要准备承担更多的对外开放义务。

中国目前正在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措施向世界展示维护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决心。同时,中国也应当与更多的贸易伙伴开展双边和区域的自由贸易谈判,推进我们的双边自由贸易全球网络,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自由贸易网络,以更大的包容度和开放性来抵御发达国家之间签署排他性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对我们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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