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請記住,別讓曾經毀了你生活的人繼續參與你的人生

請記住,媽媽的強勢,喜歡替你拿主意,這會成爲你們離婚的隱患

愛情裏有沒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我覺得答案是肯定的。

真的有很多人在受到自己伴侶傷害後,反而不自覺地進入一種與對方相互依存的狀態裏。

外人可能很難理解,而身處其中,她們既清醒又迷惑,往往這種無法解釋的關係會延續很久。

我認爲表面上看,這種無法擺脫是因爲雙方有着各方面還沒解決的勾連,可實際上藕斷絲連的根本原因,來自於被傷害的人內心的無法釋懷,由愛生恨當然是對等的能量轉移,可恨裏再升級的絕非是愛,而是說不清道不明的羈絆,尤其出現在女性身上,更表現爲忽然失去依靠沒有安全感時的舉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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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看今天的主人公實錄:

@流水落花 女 三十二歲

我媽經常跟說,我就是命裏當有此一劫。

她比較迷信,喜歡宿命論那套東西,我原來對此嗤之以鼻,後來發現原來人年紀大了,就會把一些求而不得或者無法解釋的事讓給冥冥註定,彷彿這麼做就可以更安心。

第一次婚姻,相當不幸。

二十六歲結婚,前夫比我大兩歲,都說男人年紀大了會穩重點,我當時喜歡他卻是因爲他和我單位那些剛二十出頭就老氣橫秋一肚子壞水的男人不同。

我在事業單位,錢沒幾個,天天勾心鬥角,你不參與就被孤立,參與了就要承受站隊的代價,一個辦公室七八個人,每天沒人想着幹事,就是互相拆臺。

心累,所以日常相處裏喜歡跟我不是一個圈子能帶來新鮮感的人。

我前夫顯然就屬於這樣的人,他是個傳媒公司的部門主管,每天接觸的都是不同的客戶,經常面臨談判和業績壓力,但是是個外向型的工作,不像我每天就在一棟樓,幾張熟臉之間送點文件。

剛約會的時候他跟我說起行業趣聞還有自己的很多追求,聊得很開心,我對愛情沒太多奢望,從來不相信轟轟烈烈,只想有個自己喜歡的人對我好就行。

結婚以後很快要了孩子,是男孩,兩邊家裏都很喜歡,而且他也因爲比較努力,升了職,本來一切非常好,可婚姻顯然比我想得要難得多。

孩子生出來就要用錢,我產假結束就恢復了工作,開始是因爲雙方父母誰帶孩子的問題產生爭執,我讓步,讓我媽來,可他媽又經常會嚼舌頭說我媽帶的不細緻。

我這麼大都是她帶出來的,能有什麼問題?

後來他也覺得很煩,就說不行讓我辭職帶孩子,這我拒絕了,畢竟雖然單位很無聊,但這是我的工作,這麼年輕就放棄工作,我覺得心裏不甘,也並不覺得這樣就能對孩子好,他只是希望平息家庭矛盾,並沒有考慮到我也是個成年人以及工作對我來說的重要性。

就這麼僵持着,我倆的感情算不上太好,可當時我還比較樂觀,因爲孩子就這麼幾年,上學了也就不要老人一直忙乎了,別人家不也是這麼過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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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孩子剛三歲,熬過最難帶的時候,他出軌了。

這種事我從來沒想到,其實我媽第一次見他印象就不太好,她私下裏說,這孩子桃花眼,以後招姑娘,我覺得不太適合。

可那時候哪裏聽得進去,覺得她簡直就是迷信本人。

再說我難道非找一個難看的男人才算安心嗎?

沒想到,被她一語中的。

發現一個男人有問題並不難,因爲他們大多粗枝大葉,他喜歡踢球,每週六日都會去和球友比賽,我原來覺得挺好的,坐辦公室長了,多個活動鍛鍊身體。

但好幾次他回家時扔進洗衣機的球衣,被我發現是完全乾淨的,連一點汗漬都沒有。

這是不可能出現的,除非,他根本沒去踢球。

然後就在他沒防備的時候跟蹤,第一次就捉到了現行。

心酸但是客觀地說,那個姑娘雖然年紀跟我差不多,但很好看,而且會打扮,尤其也算成熟,我在路上攔住她們,我前夫很慌亂,她倒是鎮靜,指了下自己的車,說有什麼事車上說。

她是他的某個客戶公司的,工作交集,跟我發生矛盾後不久一來二去就搞到了一起,並沒有什麼新鮮的,像每個發現自己被背叛的人一樣,我的憤怒和無助同時湧上來。

本來我沒想跟家裏說,但他直接跟我媽攤牌了,當然了,我媽暴怒辱罵,然後就是大家都麻木了。

離婚辦的很快,孩子他也沒有想要的意思,我帶着,我媽替我着想雖然很捨不得孫子,但是不希望我帶着影響我再找人,可我堅決要孩子,他彷彿是我對之前所有生活的一個念想,如果連他都被帶走,我之前的人生就像被掏空了。

他算是淨身出戶,我們的房子本來是他家付的首付,現在他就只能出去租房子。

開始兩個月我們一面也沒見,後來因爲我怕我媽真的把他剩下的東西都扔了引起矛盾沒必要,就通知他乘着我媽回老家來家裏取走。

那天很尷尬,我看着孩子,他在外房收拾東西,彼此又都默契地沒說話。

走之前,他都下樓了,忽然回頭問我跟孩子怎樣,我眼淚一下就出來了,但是擺擺手沒說話,不知道怎麼了,那時候忽然覺得我跟他沒這麼容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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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驗證了我的想法,之後他找各種理由見面,孩子的事以及說談家裏房貸的事,其實見了面他都沒說這些,老跟我說以前,我生氣地時候就跟他說你都有現在了別說以前了。

但可能自己還是也放不下,有天晚上他給我打電話我沒接,然後心裏特別悶的慌,就一個人出去走,走了一半才發現是以前跟他散步的那條路,然後憋不住又哭了。

再然後,我知道他跟那個姑娘還在一起,甚至住在對方房子裏,但就是忍不住經常跟他聯繫。

離婚以後第一年中秋節,他給我送月餅,還抱了我,之後我上樓我媽直接把月餅扔了下去,說我沒出息。

半年以後,他跟我說跟那個姑娘分手了,因爲性格不合,我什麼也沒說,並不開心,但是也還是希望保持他能告訴我近況。

在這個過程中,按家裏的堅持,跟一個男人相親認識,比我年紀小,但是對我印象挺不錯,也願意一起帶孩子,他說誰都走過彎路很正常。

我還挺感激的,可內心裏老是拿他和前夫做對比,他比我小,我更覺得擔心,假如之前的事情重演該怎麼辦?

我媽堅持讓我們相處,週日還經常喊他來家裏喫飯,這件事讓我也不勝其擾,我不想在沒確定關係的時候,讓孩子就有我經常往家裏帶男人的印象。

然後巧合就發生了,某天他約我逛街,被我前夫撞見了,當時真的很尷尬,我第一次理解了那句如果地上有個縫就鑽進去的意思。

我前夫居然衝上來質問他是誰,他很莫名其妙,我有種被捉姦的錯覺。

顯然跟他後來就這麼算了。

但最近我真的發現,如果跟前夫還這樣繼續奇怪地相處下去,可能一輩子就這樣了,甚至他現在又跟一個新的女人在一起了,我不知道自己還在幹什麼,我媽經常恨鐵不成鋼地說要不你就等他,看他跟你復婚不?然後一輩子受折磨。

很難過自己的沒用,可是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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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實錄,藉着她的故事,說幾句。

我常想,該怎麼去定義不良關係這個詞。

事實上,每種關係都不是靜態的,它隨着組成其中的人而不斷變化。

就好像這位姑娘和她的前夫,從陌生人到戀人到夫妻再離婚,簡單看起來,關係又恢復成了陌生人,可顯然關係的變化讓每個角色早已不再單純,總帶着往日的痕跡。

所以非要說的話,所謂的不良,大部分時候並非是指外界對這個關係的性質界定,而是對身處其中的人來說的。

親密的關係給予人真正的安全感,而更好的是能彼此促進成長,可一旦關係變質,類似這位姑娘與前夫,無名卻有實的關係,它就會帶來害處,像疾病對健康的腐蝕。

首先,從字裏行間我能判斷這姑娘還有很多婚後和前夫聯繫的細節並沒有說出來,可能是出於面子或者隱私,但事實上如她這樣的人有很多,人們沉溺於過去的某段關係無法自拔,哪怕明知這段關係的美好只存在於她們的臆想之中。

所謂的流連其實已經根本不是爲了那個已經崩壞的人設,而是過去曾經全身心投入去愛的那段關係本身。

然而道理說起來容易,走出來確實難。

難,並不在於過去有多美好,而在於無論對方多麼無情,自己都沒有找到更篤定的未來。

她們可能會有新的機會遇到不同的人,但只要自己還沒有調整好狀態,是很難重新開始的。

有個痛點在於,雖然她們對過往的那個人還留存了不該有的心理寄生,但其實又很容易把之前從他身上受過的傷害威脅投射到新人身上。

這纔是最影響她們對未來判斷的。

而這一切的解決方案,應該回到最初,所有受到傷害的人,都是因爲人生中的一次錯誤選擇。

可我倒是認爲,她們同時也完成了一次正確選擇。

請記住,媽媽的強勢,喜歡替你拿主意,這會成爲你們離婚的隱患

前兩天跟朋友喝酒,他忽然問我,你覺得在一段無望的婚姻裏,是下決心了斷難還是堅持難。

我說那還用說,當然是堅持難。

不因爲別的,後者的無望更綿長,覆蓋了更多人生的階段,無望纔是人生死穴。

所以,雖然很疼,但無疑敢於決斷結束一場傷害自己的關係都是沒錯的。

情感裏本沒有絕對的正義可言,除了對自己好,這不是什麼自私,而是人類的自保本能,對自己好,然後纔有能力和資格對別人好。

正因爲如此,那些已經結束但還持續糾纏的關係才更讓人覺得不值得。

其實這正是開啓你真正成熟情感關係可能性的關鍵時刻。

在此之前受過的傷害應該成爲經驗而不是如影隨形的心理暗示,它們幫助你選擇對的人而不是讓你把所有過去的怨氣都留給以後。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方面是,那些跟你已經在名義上結束關係的伴侶,其中很多人有保持不良關係的企圖心。

他們需要這種企圖心來給自己各種各樣的含義暗示:不甘心、炫耀、留後路、可能性等等。

但它們都有個共同的特徵:不良。

對另一方不良。

若即若離對於他們來說是摟草打兔子聊勝於無,而對於另一方來說就是個無形的的胡蘿蔔,她們跟着跑,然而永遠追不上,也忘記了,可以不生活可以不用一直繞圈。

所有的彎路,走一次就夠了。

有孩子是經常會遇到的一個阻礙。

很多人都會跟你說,孩子會讓你們永遠產生紐帶關係,這話沒錯,但這是血緣層面的聯繫,絕非是延續情感關係的藉口。

當決定結束這段關係,勢必就會對孩子產生影響,是這無法避免的,但可以避免的是繼續高頻的接觸,之所以有撫養權的分配就是讓獲得的人花更多精力養育孩子。

說到底,和前任的糾纏大多都是因爲內心的軟弱。

哪有那麼多無法決斷,在所有盤根錯節的不得不之下潛藏的是內心的不願而非不能決斷。

如同實錄裏那位主人公所說恨自己沒用,其實若是真的想改變,不自欺欺人是第一步。

請記住,別讓曾經毀了你生活的人繼續參與人生,這纔是對自己最好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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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瑟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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