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想抢民警的配枪。

因干扰出租屋邻居被人报案,他却趁民警取证案件,站在民警侧后身,忽然去抢配枪。

民警察觉后下意识地推开他,然后迅速转身将其制服。这惊心动魄的一幕都被另一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全程拍下。最近,云南人罗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刑九个月。

“他拉着我的手腕说话,我逃到房间里,他还在外面一直敲门。”6月3日16时许,温州市瓯海区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报案。

这位说,她一个人在梧田街道的出租房里睡觉,结果在阳台上遇见陌生男子的干扰,对方拉着她的手段叫“姐姐”,还提着一袋玩意叫她一起吃,等她努力逃离开对方的手逃回房间,陌生男子还站在外面敲门。

接到报警后,梧田派出所民警戴林俊立即赶往现场调查。这是一幢相比陈旧的民房,有二三十间出租屋,报案的住在五楼。五楼的阳台角落坐着一个吃东西的男子,大约四十岁左右,见到民警的一瞬间,他的眼神躲闪了一下。

“我吓得不敢出门,到现在腿还在抖。”报警的女士指控,说阳台边缘的男子就是干扰自己的路人甲,也是这里的租户,几天前还做过一样的事,拉着她的手段不肯放。

就在戴林俊询问报警和房主的时刻,男子站在民警左后侧,并悄悄将右手伸向民警腰间的配枪,并试图拔出枪来。

“动我的枪!”戴林俊凭着职业本能发现到非常,马上打开男子,再一记擒拿,将男子制服在地,随后和队友一起将男子控制住。

从抢枪到被民警制服的全过程,都被另一名队友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拍下。

经了解,抢枪男子姓罗,云南人,今年39岁。2013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刑一年,另外还有偷盗和殴打他人的纪录。

“他抢枪的手势比一般人专业,好像对枪支比较了解。”戴林俊后来说道,由于罗某在调研时眼神躲闪,所以他一直对罗某怀着警惕,一感觉到异常就快速响应,因此没有出现更危险的事。

警方进一步侦查后发现,罗某之前的确受过比较专业的武装训练。

之后,罗某因妨害公务罪由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10日在瓯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庭上,罗某对公诉机关提告的犯罪事实直认不讳,并频频解释,说自己当时醉酒了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后来看了警方办案记录仪拍下的视频才知道。罗某还辩护,“自己就是酒喝多了摸一下民警的手枪。”

瓯海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以暴力手段干扰警察照章实行公务,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宣判后,经办法官还对罗某进行一番庭后教育:“虽然你触碰民警枪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被制止,没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但你的行为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活动,所以法庭认定你犯妨害公务罪。如果当时你把枪拔出来,就涉嫌抢夺枪支罪,属于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定刑期为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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