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强化了组织领导,组建了专业工作队伍,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广拓渠道深入摸排线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扫黑除恶,

赣州警方是严厉的!

2018年1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刚发出不久,兴国县公安局调集90余名警力对纳入视线的两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成功抓获团伙成员43人,破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6起。

今年以来,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发力,

继摧毁兴国以唐某元、兰某亮为首的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之后,

又打掉4个隐藏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均成功移送起诉或开庭审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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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所谓“理事会”,操纵基层政权,强收砂场“管理费”。今年初,赣县区公安局通过前期线索梳理,以侦办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为切入口,深挖细查,牵出“案中案”,成功铲除了一个以村干部袁某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6月4日,赣县区公安局将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袁某华、杨某春、袁某梁等9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月18日,谭伟彬等人涉黑案在于都县公开宣判,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其中25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

6月11日,南康区公安局移送的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打架斗殴罪的饶某明、陈某犯罪团伙涉黑案正式开庭审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6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宁都胡某等21名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20万元,并处罚金15万元;对上诉人黎某等6人分别判处10年至1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他14名上诉人维持原判,处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及16万以下不等的罚金。

赣州警方态度坚决!

近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四单位再次联合发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

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无论是黑恶势力组织成员、涉案企业主、“村痞乡霸”,还是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到公安机关自首才是唯一出路!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彻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公安满意度。

如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请拨打0797-8300126或110报警,也可以通过“赣州公安”微警务平台 “举报有奖”栏目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如果您提供的线索被查实,赣州公安有现金红包奖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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