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一起高速爆胎刮擦護欄的小事故,然而最終卻釀成了一人死亡的慘烈車禍,小車司機楊某或許將永遠無法原諒自己…

事情的源頭得從8月10日晚上11點44分左右開始說起。

當時28歲的河南人楊某正駕駛着一輛豫D牌照的白色小轎車沿着G92杭州灣環線(杭甬)高速往寧波方向行駛。

當小車開到227Km+400M位置時,右後輪突然爆胎,隨即與中央護欄發生刮擦。楊某緊急將小車控制住,最終這輛車停在了杭甬高速第一車道(超車道)上,並佔用了部分第二車道。

每一名司機都知道這樣的常識: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事故,如果車輛還能行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該馬上將車開到安全地帶,比如高速服務區、港灣式停車帶,或者直接開下高速收費站。

如果車輛損毀嚴重,無法移動,就要先將車輛熄火,打開雙閃提示燈,拉起手剎,同時車上人員應該馬上撤到高速護欄外,遠離事故現場。

不幸的是,已經駕齡3年多的楊某在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選擇的不是撤離車上人員和報警,而是現場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而且一打打了兩個,第一個電話足足有3分鐘長!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要知道,G92杭州灣環線(杭甬)高速是一條日均車流8萬輛的高速公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在高速公路超車道上,面對身旁一輛輛飛馳而過的汽車,楊某還能淡定停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諮詢,想想都覺得毛骨悚然。

悲劇就那麼降臨了。

8月11日零點剛過,一輛皖L牌照的白色SUV沿着第一車道高速行駛過來,由於車速快,夜間可視度低,當SUV司機發現停在路面上的豫D牌照白色小轎車時,已經來不及剎車,直接撞了上去…

後車行車記錄儀記下的事發瞬間

楊某駕駛的豫D牌照小轎車被後方的白色SUV撞得原地調轉180度,車內尚未撤離現場的楊某母親身受重傷,不省人事。

然而可悲的是,發生第二次事故後,面對被撞得不省人事的母親,楊某第一時間竟然還是給保險公司撥去電話

楊某的母親最終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車內另外還有一名嬰兒,幸運的是在奶奶的保護下安然無恙。

從第一次事故發生到第二次事故之間的這十多分鐘,如果楊某有一點高速行車常識,或許他的母親依然可以與兒子、孫子共享天倫。而如今,卻是月圓人缺。

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瞭解到,近幾年省內高速由於輕微事故未及時撤離從而引發悲劇的案例不在少數。悲劇頻繁重演,原因都是因爲發生財損事故後沒有撤離!撤離!撤離!

那麼發生財損事故後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呢?

一、發生事故後迅速撤離現場

二次事故的發生,一般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第一次事故和第二次事故發生的時間間隔比較短,後車來不及反應;二是第一次事故和第二次事故發生的時間間隔比較長,但是由於事故路段地形、路況的特殊性,後車無法準確判斷周圍情況;三是第一次事故和第二次事故發生的時間間隔較長,事故路段路況較好,但是二次事故當事人由於車速過快而無法及時發現情況,從而發生二次事故。

當發生事故之後,人們的第一反應是留在原地查看車況,甚至還有諸如在車道內爭論事故責任的,殊不知,這纔是最應該規避的行爲。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高速交警提醒,當事故發生後,如果沒有人員傷亡的,切記不要慌亂,如果車輛還能行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刻將車移動至安全地帶。如果車輛損毀嚴重,就要先將車輛熄火,打開雙閃提示燈,拉起手剎,人員遠離事故現場。

二、事故後方設立警告標誌

在離開事故現場之後,車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在事故車輛後面150米甚至更遠的位置設置三角警告標誌,例如隨車的三角牌,如果車上沒有三角牌,也可以利用顏色和形狀醒目的物品代替,例如紅色的、反光的物品,一定要確保後車能夠看清楚。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三、事故之後立即報警

當完成上述步驟之後,接下來纔是報警工作,高速交警的報警電話爲12122,真記不住可以直接撥打110。而且保險公司可不用急着撥打,因爲高速公路上的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會上來勘查的,一般都是事故現場清理完畢後再到停車場進行估價處理。所以此時撥打保險公司電話是浪費時間,增加一份危險。

一聲嘆息!

再多指責也換不來母親的生命,

只希望天堂沒有傷痛,

這樣的悲劇別再發生!

▍信息來源:睛彩廣西交通頻道(版權歸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

▍綜合編輯:靖西佰事通(轉載需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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