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到5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6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谯城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对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一次重大政治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区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巡视工作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巡视整改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李锦斌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听取巡视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办反馈意见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统筹整改落实。同时,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谯城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深做实巡视工作“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及时成立组织,强化工作保障。6月12日,成立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金春龙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高川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周霄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组一办”,即政府工作组、组织工作组、意识形态工作组、纪检工作组和区巡改办。区巡改办设在区委办公室,从区纪委监委、区政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同时,根据整改工作需要,将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巡察办3家单位明确为牵头单位。

(三)系统制定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一是讨论制定全区整改方案及台账。经反复讨论修改,并经“五人小组”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6月19日,以区委名义印发《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区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谯城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二是制定子方案、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及各单位整改方案。6月20日,4个工作组、3个牵头单位参照区委《整改方案》,分别制定印发了各自子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纪检专项检查整改方案。6月22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自身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对照整改。三是制定整改工作行事历。6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谯城区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行事历>的通知》,将整改工作各阶段任务具体到每一天、责任到每一个单位,要求各工作组、有关牵头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4个工作组、3个牵头单位每周三汇总各自牵头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经各工作组组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巡改办。截至目前,已审核报送周汇总材料5次。二是严格落实周督查制度。每周组成督查组,对4个工作组、3个牵头单位及其他各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第一时间通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督查5次,印发通报5期。三是严格落实定期调度制度。截至目前,区委“五人小组”会已研究调度1次、区委常委会已研究调度6 次、领导小组会议已研究调度7次。4个工作组、3个牵头单位均建立了周调度和重点事项专题调度机制,每周至少进行1-2次专题调度。四是严格落实全程挂单整改制度。按照“整改任务项目化、整改问题清单化”和“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实行“全程挂单整改制”,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五)注重成果运用,加强制度建设。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契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中央、省委巡视整改等7个方面,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谯城区重点工程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关于印发反腐败协调工作中使用规范文书的通知》等55个制度,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区委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够强问题

(1)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贯彻缺乏政治敏锐性。如区委常委会没有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等会议记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关键少数”示范和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文件没有组织集体学习,学习记录不规范,无签到记录。区政府党组中心组“以会代学”,中心组学习多为布置工作和业务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及时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自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共传达学习了李锦斌同志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听取巡视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谯城区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等各类文件会议精神材料32份。二是严格按照2018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并规范签到及学习记录,完备影像资料。2018年以来,已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10次,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制定印发《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整改以来,分别于2018年6月19日、7月9日、7月25日和8月1日,进行了4次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对有关学习的各项活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四是针对区委常委会学习不够的问题,区委常委会在8月9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7日召开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均进行了对照检查;针对区政府党组学习不够的问题,在8月13日召开的区政府党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通过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区委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蜻蜓点水”,大多没有结合“陈杨周”,特别是没有结合杨敬农案件把自己摆进去。班子成员之间以提希望或工作建议代替批评。2016年以来,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将组织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另巡视组抽查10名2017年受到组织谈话函询和问责的干部,有9人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或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组织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全省“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汪一光在全市“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2018年7月6日,区委召开全区“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制定“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方案,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对“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中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以鲁炜案以及“陈杨周”“杨程杨”“马刘孔黄”等案件为反面教材,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区委常委会在8月9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7日召开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区委班子成员不绕弯子,直奔主题,自我剖析不遮不掩,真刀真枪,红脸出汗,真正达到照镜正容、洗澡除尘、醒脑治病的效果。二是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暨组织工作业务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谯组〔2018〕118号),进一步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及“将组织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相关要求。9名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或说明的同志,均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通过对全区进行排查,2017年度共有33名科级干部受到组织谈话函询问责,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说明,其中,有22名科级干部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或说明。已责令该22名干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要求在“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说明。三是针对“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有的领导干部未把自己摆进去的问题,区委常委会在8月9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7日召开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均进行了对照检查。区委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对巡视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本轮巡视中期,经测试21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多人未答对答全“六围绕一加强”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谯组〔2018〕118号),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2018年7月1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暨组织工作业务培训会,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进行解读,强调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将巡视工作相关知识添加到谯城区网上廉政教育基地廉政讲堂版块供大家学习。印发《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法规学习测试的通知》(谯纪〔2018〕92号),对500多名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六围绕一加强”等知识的测试,及格率达100%。四是2018年6月28日,召开全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组织工作业务培训会,对107名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关于如何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培训。通过以上措施,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意义,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显增强,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各项活动,发挥示范作用。

2.区委统揽全局能力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4)区委缺乏较真碰硬精神,对一些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问题关注不够、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加速推进经济发展,2018年上半年我区财政收入增速由一季度三县一区末位跃升为第一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战新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等3项指标稳步拉升,增速分别由一季度的4.5%、2.4%、-0.7%提高到7.9%、10.7%、5.5%。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努力打造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谯城样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单位责任,强力推进实施。高度关注民生,截至2018年7月底,完成民生支出40.87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88.8%,32项民生工程中6项已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所,亳州六中、十一中、二十中项目建设有序实施;谯城区人民医院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累计办理事项70.6万件。同时,加大对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2018年以来,区委督查部门共办理市区领导批示事项117项、会议纪要事项33项;区政府督查部门共办理市区领导批示事项479项、专题会议事项169项、问题清单事项17项。区委将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担当、动真碰硬,着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平稳有序快速发展。

(5)区法院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法院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领导小组;区法院重新调整党组成员分包执行组,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听取未结案件情况汇报;2018年3月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拟招录7人,目前招录工作正在进行中;2018年4月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政府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40名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0名,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已结束,招聘人员已到岗到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拟于8月份实施招聘工作。2018年4月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区法院面向全国选调工作人员10人,选调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就区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低问题,责令区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谢超在区法院“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对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春芳进行通报批评;制定出台《谯城区法院关于强化监督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强化责任监督,确保“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政令畅通。三是落实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协助查人找车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限制。今年已分3批向公安机关移送拟司法拘留人员260人,已协助拘留72人;积极与市拘留所、市医院协调,建立了年初预算、年底决算、每次体检不再单独支付费用的便捷通道,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穷尽执行措施,依法合规终本。2018年以来,区法院共计向区委常委会、区人大汇报执行工作2次,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不下于5次;出台《关于基本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全面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攻克执行难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麦芒行动”等活动,打出执行声威。今年以来共组织强制搜查3次,强制迁出7次,司法拘留150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截至2018年8月16日,共受理执行案件3000件,其中旧存522件,新收2478件,结案2369件,结案标的额4.368亿元,依法合规终本案件768件。五是强化信用惩戒,加强执行宣传力度。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金融信贷、高消费、出入境等行为。实行失信黑名单“不纳入审批制”,截至2018年8月16日,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08人,限制高消费7642人。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已在亳州发布、亳州电视台、亳州晚报、谯城发布、征信平台上发布7批失信被执行人367人,54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对暴力抗拒执行、侮辱威胁执行干警的当事人,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造成影响恶劣的当事人,在依法制裁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执行效果好、当事人满意的个案、类案及执行法官的先进事迹,图文并茂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执行工作环境。“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共计在安徽法院网、今日头条、谯城法院网、谯城法院微信、微博发布执行信息宣传稿件112余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执行收案数持续攀升、申请执行标的大幅增加的前提下,截至2018年7月底,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9.14%。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后,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区委政法委2018年拟举办四期全区政法干警大讲堂专题讲座(目前正在筹备第二期),旨在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综合素养;区委政法委每年对执法司法案件进行抽查评审,2018年拟评查案件180件,已评查80件,正在评查100件。谯城公安分局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局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明纪律作风专项排查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谯城区检察院和法院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修订完善考勤、公车管理等制度办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公正司法和纪律作风教育。加强从严治警,2018年以来全区共处理干警12人。二是加强群防群治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出台《亳州市谯城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8—2020年)工作方案》《亳州市谯城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亳州市谯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2018年6月30日,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7月2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联络员会议,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8月15日,共打掉恶势力团伙7个,打掉村霸团伙1个,打掉卖淫团伙1个,抓获涉恶类人员112人,破获刑事案件26起、行政案件5起,移送起诉涉恶类人员81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26人,批准逮捕62人,不予批准逮捕12人。同时,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共查处村级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6条,移交公安机关2条,交乡镇(街道)2条,交纪委监委督办2条,发现涉黑涉恶党员3人,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印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化解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转刑”命案预防工作的通知》,共排查矛盾纠纷2277起,化解2254起,化解率98.99%,印发《亳州市谯城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6月23日-24日,区综治办组织人员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抽查,并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问题,谯城公安分局已逐条进行了回访整改。下发《关于对薛阁派出所辖区、张店乡实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督办的决定》,对治安问题较突出的薛阁派出所辖区、张店乡进行挂牌整治。四是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宣传月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区进一步深入开展“无刑事案件、无信访案件、无安全生产事故”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无命案乡镇(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截至2018年8月16日,全区共投入宣传经费100余万元,制作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40余万份,宣传手册近30万份,墙体标语300余条,宣传条幅400余幅,开展综治文艺汇演30余场次。五是加强督查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制定督查方案和考评细则,成立两个督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截至2018年8月16日,已发通报2期。通过综合施策、有力督导,截至2018年8月16日,全区未发生一例“民转刑”命案。根据省综治委2018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的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综合测评,我区群众安全感98.43%,位居全市第一名;对政法机关满意度93.14%,位居全市第二名,综合排名全市第一(亳州市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11名)。

(7)对文明创建工作缺乏细致谋划,文明城市创建测评连续3年位于全市后列,一些制约性问题始终未能突破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市区联动。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的沟通,与市直部门协调联动,根据职能,共同研究解决文明创建中的公厕建设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在市级督查的基础上,对全区文明创建工作实行周督查、周通报,截至2018年8月16日,共开展周督查44次、编发文明创建督查专报44期。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区文明委主任,实行文明创建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出台《谯城区2018年度文明城区测评考核办法》《谯城区中心城区单位环境卫生考核方案》等制度,调动全区各部门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不断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三是持续推进背街小巷“五化”改造提升。按照《谯城区2018年度文明城区测评考核办法》,对背街小巷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开展城区背街小巷环卫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活动,2018年5月份对全区485条背街小巷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城区公厕和背街小巷环卫保洁实行市场化外包,其中背街小巷环卫保洁已于2018年8月7日开标,正在洽谈合同事宜,公厕环卫保洁正在挂网招标,将于8月底开标。四是建立城区建筑垃圾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分别在城区三个街道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正在选址中),通过市场化外包按时收集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五是提升城区环卫保洁水平。出台《谯城区中心城区路段长制工作方案》,对城区内主次干道、街巷路段实行单位包保,明确路段长,提高参与度,提升环卫保洁水平;设立临时瓜果销售点,禁止占道经营;开展城区街巷靓丽工程,拆除部分高层楼体广告招牌,实施药都路等9条精品线路店招及立面改造工程。六是加强正面引导。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深化“移风易俗”,做好道德模范、好人评选宣传,出台《亳州市谯城区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办法》,开展道德模范巡回演讲,发挥好人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逐步提高群众文明素养。2018年1-7月份,谯城区1人获评“中国好人”,6人获评“安徽好人”,5人获评“亳州好人”,28人获评“谯城好人”。七是积极配合做好三轮车管理工作。由于管理权限和机构职能要求,谯城区无三轮车管理的部门和职能。我区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对接,建立了市区两级工作联勤联动机制,创建了“交警城管互动”微信群,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对三轮车问题进行规范引导。截至2018年8月16日,共查处暂扣1840辆违规经营用三轮车。通过加强文明创建和日常管理,城区面貌、交通混乱现象逐步改善。谯城区在2018年1-6月份市文明创建测评中,综合成绩全市第二,其中2月份和5月份全市第一。

(8)区委对征地拆迁工作领导不力、研究不深不细,为追求片面时效,有的项目指挥部放宽拆迁补偿标准,致使群众相互攀比,项目拆迁进度缓慢,签约项目不能及时落地,造成恶性循环和财政资金巨大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征迁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全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组织专题调研,形成《谯城区征迁廉政的调研报告》;出台《进一步加强征收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亳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亳州市城区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等政策规定,确保征收安置补偿政策的一致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项目资金支出审核的通知》,完善征收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征收资金支出审核;2018年7月13日上午召开了全区征迁工作警示教育会,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征迁依法诉讼。2018年以来,下发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决定书31份,集体土地上责令交地决定书1份。三是对重点征迁项目进行集中攻坚。自2018年5月28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项目征收攻坚月活动,选择30个重点、难点项目集中攻坚。截至2018年8月16日,30个项目全部完成,征迁面积29.42万平方米,征地743.97亩。四是加快还原小区建设,提高安置效率。截至2018年8月16日,全区已还原小区11个,20602套、205.17万㎡;尚未还原安置人口需还原房19774套,已基本建成待还原小区5个,14041套、143.1万㎡,2018年9月底前可进行还原;在建还原小区3个,5032套、151.32万㎡,按照施工计划和进度要求,分别于2018年12月份、2019年3月份和2020年6月份建成。通过加大征地拆迁和还原小区建设还原力度,为城市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3.区委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9)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好“三大攻坚战”过程中尚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推动经济发展上存在短板,产业结构不优,企业竞争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决策部署纳入区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共分解具体任务13项83条,要求各责任单位制定落实方案,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报送半年和全年落实情况;2018年7月5日,印发《关于对区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上半年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谯办明电〔2018〕79号),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现已形成区委常委会2018年上半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总表。二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出台《亳州市谯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宣传工作的通知》《亳州市谯城区帮扶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试行)》等15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和“基础信息一个不能错、精准施策一个不能差、政策落实一个不能缺”工作业务培训,累计培训约2000人次,并印发新版扶贫手册。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自2018年6月起,开展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和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督查3轮6次,印发通报4期,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扣分和纪律处分;其中,党纪处理4人、政纪处理2人,调整帮扶责任人8人、调整驻村扶贫工作队2人、调整基层扶贫干部98人,轮换驻村扶贫工作队55人,撤回驻村扶贫工作队3人,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金春龙发表电视讲话——《你我携手 全面参与 努力共建生态文明新谯城》,倡议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区委区政府先后转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市两办《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制定印发《谯城区城区网格化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和《谯城区城区网格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污染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现场宣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亳州电视台《药都时空》栏目、环保简报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环保法规政策、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燃煤锅炉淘汰、黑臭水体治理、大气餐饮油烟治理等环保治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截至8月16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问题69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反馈问题已申请办结18个,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申请上报办结1288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存在问题已申请办结13个,省大气驻点督察组交办问题(C类)231个已全部办结,市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含省大气督查组转办、行风热线)D类问题已申请办结729个。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截至2017年底,我区政府债务没有负有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债务。债务率为59.17%,新增债务率为4.23%,逾期债务率为0%,各项指标未超过风险预警范围。制定了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大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力度,通过《谯城区政府网站·谯城金融》专栏及时更新宣传动态信息。建立谯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微信群,定期推送学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自2018年5月起,在亳州广播电视台农村频道、新闻综合频道每天6个时段循环播放30秒宣传公益片;并在《亳州晚报·谯城周刊》设置专栏,刊登远离非法集资致群众的一封信及监督举报电话,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自2018年5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步行动,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排查。三是着力推动经济发展,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对《谯城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进行任务分解。建立2018年重点项目库,做好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梳理及填报等工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运行进行监测和走访调研,谋划“战新”产业项目库。2018年7月5日,召开全区工业经济和“战新”产业专题调度会议。截至2018年8月16日,共申报省“三重一创”事项2项、市“三重一创”事项5项。着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区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现代中药管理委员会,引导涉药企业发展;继续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强区战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中药)集聚发展基地引导资金;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常态化,落实“政企直通车”问题办理工作制度,截至2018年8月16日,共搜集企业上报问题752件,已解决742件;出台品种转移、技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区政府下拨专款,加大与高校合作,培训药业企业负责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截至2018年8月16日,共培训企业人员900多人次;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工作,培育两化融合企业4家。引导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截至2018年8月16日,新增1家规上药业企业,13家药业高新技术企业,5家院士工作站,中药领域申请专利54件。2018年上半年,药业企业实现产值110.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8亿元。区委将进一步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好“三大攻坚战”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精准对标,持续发力,着力推动谯城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10)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追责问责履行不到位,部分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反映不断,迟迟得不到解决。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仍有8件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出台《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属地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18年1-7月份,共查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578件,已全部办结。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环保领域追责问责,2018年以来共查处环保领域问题13件,问责3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人,诫勉10人,组织处理24人。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夯实部门和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快大气污染突出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完成整改。包河水质一直为劣V类问题。已关闭沿岸500米畜禽规模养殖场(户)13家,2018年10月底完成;油河水质一直为劣V类问题。已关闭沿岸500米畜禽规模养殖场(户)9家,2018年10月底完成;武家河水质一直为劣V类问题。已关闭沿岸500米畜禽规模养殖场(户)7家、搬迁1家,2018年10月底完成;赵王河水质一直为劣V类问题。已关闭沿岸500米畜禽规模养殖场(户)37家,2018年10月底完成;小洪河水质一直为劣V类问题。已关闭沿岸500米畜禽规模养殖场(户)34家,2018年10月底完成;排污口治理问题。排查出的78个排污口已全部登记建档,2018年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16个,剩余12个2018年10月底完成。2个涡河沿岸排污口(其余6个移交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和5个乡镇排污口2018年底完成;畜牧养殖污染整治不力问题。已完成全区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无治污设施的171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全部投入运行,2018年10月底全部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问题。2018年度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全部完成,其中十河镇、双沟镇污水处理厂正安装设备,魏岗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已完成95%。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底全部完成,其中东风沟,羊建沟水体治理绿化已完成。陵西湖水体验收已完成。东城海子水体已经验收。柴家沟已完成人民路桥北侧填筑挡水坝建设。鳖疙瘩坑截污已完成。汤陵沟清理正在进行,截污完成95%;无证经营码头问题。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行动已基本完成,全区32家非法码头全部取缔,并已恢复原貌。 通过以上措施,集中力量,解决了一些重点环保问题,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基础。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党的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11)区委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方案难执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部分党支部对十九大精神没有组织学习;分配给农委的5次宣讲活动任务没开展1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的通知》(谯发〔2018〕9号),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2018年以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144期,轮训干部15744人次。组建十九大精神进基层文艺演出队,在全区宣讲巡演150余场,受众12000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六团六进”基层宣讲325场次,受众4.8万人。在《谯城周刊》《谯城新闻》开设“十九大精神在谯城”专栏,分别刊发稿件29件、47件。在谯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和谯城纪检监察网站开辟专栏,发布十九大精神、党章及党纪条规政策解读等内容,现已推出78期。二是区委组织部各党支部委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分别在机关党员大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印发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资料汇编》,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多次组织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政治理论。区委宣传部党支部于6月19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讲严立”专题研讨会,第一阶段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第二阶段支部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了研讨,并要求对学习情况进行认真反思;6月26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内容,并对有关学习的各项活动进行记录,拍照留存。三是区委已责令区农委对自身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并及时整改,并对区农委原有的宣讲联络人进行了约谈,对其进行了点名批评。区农委现已组建了宣讲组,于7月12日至15日分别到淝河镇大康村,魏岗镇,大杨镇聂关村、田慎合作社联合社,双沟镇闫庄村等乡镇、合作社进行宣讲。截至7月底,已全面完成再宣讲任务。区委将按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举措,落实责任,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着力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谯城落地生根。

(12)区委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制度无常态,虽然制定了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现象。如“党员考绩卡”、基层党委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等具体工作仅在2016年当年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4日,区委常委会组织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全省“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汪一光在全市“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2018年7月6日,区委召开了“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谯办〔2018〕72号),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以鲁炜案以及“陈杨周”“杨程杨”“马刘孔黄”等案件为反面教材,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认真总结“党员考绩卡”、基层党委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等成效,2017年以来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2018年新建、改扩建省市项目村室18个;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每月编发党支部“备忘签”。三是依托“谁是先锋”微信小程序,开展党建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四是2018年7月1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暨组织工作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对各类研讨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坚决杜绝网络抄袭行为。区委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3)区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地夯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不足,存在“考而不究”现象。巡视谈话多人反映区委“强考核、弱问责”,一些部署停留在纸面上,没有落到行动上。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2017年度全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谯组〔2018〕73号),28名党(工)委书记报送了《关于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二是印发《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谯组〔2018〕80号),各党(工)委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将落实情况报送区委组织部。三是对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两年处于后五位的芦庙镇等三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已作出书面检查。区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发挥作用明显。

(14)党建工作压力传导递减,一级抓一级示范效应尚未形成。如区教育工委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时不点评不约谈,“一述了之”。区检察院述职评议考核不排名不约谈,甚至点评只讲优点不谈缺点。区法院机关两个党支部书记2016年度述职报告均为网上全文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谯组〔2018〕80号),进一步明确具体问题和任务,将压力传导到每个基层党组织。二是印发《关于2017年度全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谯组〔2018〕73号),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2018年6月27日,区纪委监委对区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员集体约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通报。区委教育工委于2018年7月4日召开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进行点评、排名,并对排名末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2018年7月16日,区委教育工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对巡视反馈问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于2018年6月14日对2017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点评、排名,并对排名末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7月20日,区检察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区法院机关党委对涉及抄袭的2名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六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围绕2017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等,按照分领域负责的原则,开展基层党建薄弱环节专项督查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党建工作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意识明显提升,一级抓一级示范效应初步形成。

6.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15)区委对党管干部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干部培养、轮岗交流、选拔任用等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呈现结构不优、培养不足、交流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加强综合研判,长远规划干部工作,形成综合研判报告75份,增强了干部工作的科学性、统筹性。二是制定科级后备干部调研工作方案,开展后备干部调研工作,分别建立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1980年以后出生的科级干部、任职满8年及满5年科级干部信息库,扎实做好干部基础性工作。三是选派55名干部到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一线工作锻炼,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9名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通过深入推进“三案”精准管理等措施,干部工作整体谋划更加科学,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16)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专业性干部短缺严重,学历层次普遍不高。区直部门干部趋于“老龄化”,乡镇领导班子存在断层情况,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学历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科学调配和使用干部。二是充分考虑年龄梯次配备和人岗相适,及时为趋于“老龄化”的区政协办、区安监局、区科技局等区直单位调整补充了优秀年轻干部。三是制定科级后备干部调研工作方案,开展后备干部调研工作,分别建立城建规划类、交通运输类、水利工程类、环境保护类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后备干部信息库。四是加大专业性干部、高学历干部培养力度,选派2名环境保护类干部到区环保局挂职;选派2名城建规划类干部到谯城经开区工作锻炼。五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选拔5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通过加强统筹谋划,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等得到进一步优化,干部调配更加科学。

(17)干部选拔随意性大,存在扎堆提拔现象。部分干部调整过于频繁,2015年以来,有多名干部调整达三次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换届后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稳定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6〕48号)、《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亳组〔2010〕40号)精神,准确把握干部培养锻炼、提拔调整的规律和节奏,科学调配干部,避免了干部扎堆提拔、调整过于频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深入推进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加强综合研判,切实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通过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干部调配科学性、统筹性明显增强,避免了干部扎堆提拔、调整过于频繁等问题的发生。

7.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

(18)某村“两委”班子不团结,村委会主任职位长期空缺,2017年2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部分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支部党建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长期位居全镇后列。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谯办〔2018〕58号),认真组织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二是面向社会为全区村(社区)“两委”班子公开选聘324名村级后备干部。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军人单列选聘计划52人。2018年7月26日,选聘村级后备干部笔试开考,1524名考生参加笔试。经体检和考察,目前正在对马志启等317名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三是城父镇蒋老家村按照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决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治理水平高、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新进委员3名,年龄最小的23岁、大学学历。7月28日,城父镇党委组织全镇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新一届村班子结构更加合理,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

(19)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素质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谯办〔2018〕58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谯组〔2018〕97号)等文件,认真组织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二是2018年6月19日,召开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印发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和行事历,要求各乡镇突出政治标准,坚决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治理水平高、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截至2018年8月7日,全区238个村、39个社区顺利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1519人(女干部451人),其中新进431人,占比28.4%。从年龄结构来看,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平均年龄44.8周岁,较上届小4岁;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平均年龄41.7周岁,较上届小3岁。从学历结构来看,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由上届60.1%提高至84.9%;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大专以上学历由上届30%提高至100%。三是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24名村级后备干部。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军人单列选聘计划52人。2018年7月26日,选聘村级后备干部笔试开考,1524名考生参加笔试。经体检和考察,目前正在对马志启等317名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四是8月13日至15日举办新一届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就“一抓双促”、环境保护、综治维稳、基层党建等主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能力,277人参加。通过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村级干部“三偏”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0)“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参加测试的21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中有15人答不全“三会一课”的内容;区委政法委无2015年支部会议记录;城管局直属支部2017年前没有支部会议记录,其他支部材料记录涂改明显;华佗中医院“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材料普遍不实,如2017年的会议记录在2015年会议之前,甚至记录显示2015年2月29日还在召开支委会。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1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暨组织工作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对“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提升了业务水平。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谯组〔2018〕48号),实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全程纪实,抓好“三会一课”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印发《关于印发全区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三个清单”的通知》(谯组〔2018〕89号)、《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谯组〔2018〕118号),进一步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是区委政法委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完善机关党建资料管理制度,针对反馈问题作出书面检查;2018年6月28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2018年7月14日召开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7月15日召开局机关党委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2018年7月6日,华佗中医院所有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7月16日,华佗中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以上措施,基层党组织书记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业务水平明显提升,“三会一课”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21)区委在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上缺乏有效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2017年12月28日制定的《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二是运用科技手段丰富监管措施,2018年继续拓展“智慧纪检”网上巡察平台,新增公务用车电子围栏预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预警等系统,实现三公经费网上监管全覆盖。公务用车电子围栏预警系统已经上线运行,截至2018年8月15日通过核实“电子围栏”预警信息,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2018年2月违规经商办企业预警系统上线运行,通过预警信息,已分别给予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3名同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立案审查处理。82家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进入“智慧纪检”网上巡察平台,初步实现网上监管全覆盖。三是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清退违纪款55万余元,对典型违规人员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罗某、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马某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华佗镇执法分局负责人“私车公养”问题立案审查,给予“私车公养”的区国税局聘用驾驶员锁某辞退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责令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退赔的违规加油人员写出检查。区纪委继续加大对“私车公养”的问责力度,深挖问题线索,对主动退赔人员中情节较重的2名乡镇国土所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给予区安监局、区光荣院、颜集镇3名聘用人员清退处理。四是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督查,以督查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五是加强“一案双查”,追究腐败问题多发的花戏楼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对花戏楼街道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造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立案审查。运用多种措施,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22)违规大操大办屡禁不止。巡视期间,个别干部顶风违纪,为儿子举办婚礼不仅超其报备规模,而且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遏制大操大办措施,2018年4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对婚丧嫁娶人员事前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要求操办婚丧嫁娶人员对照文件要求自查,并作出廉洁承诺,对顶风违纪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二是针对暑假期间“升学宴”“谢师宴”多发现象,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专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全区共有187名子女升学的领导干部作出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三是对巡视期间发现的区某局干部邵某大操大办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已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曝光。 四是2018年以来,共查处大操大办案件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立案调查2人,进一步扎紧制止违规大操大办的笼子。

(23)车轮腐败问题仍未杜绝。巡视期间发现,有的干部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私车公养。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下发《谯城区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单位对违规使用公务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已清退违纪款55万余元。二是给予“私车公养”的区某局聘用驾驶员锁某辞退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责令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退赔的违规加油人员写出检查。区纪委继续加大对“私车公养”的问责力度,深挖问题线索,对主动退赔人员中情节较重的2名乡镇国土所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给予区安监局、区光荣院、颜集镇3名聘用人员清退处理。三是全区78个有公务用车单位办理“限车号”加油卡335张,全面实行公务车辆“限车号”加油,进一步扎紧预防“车轮腐败”的笼子。

(24)文件多、会议多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谯办发〔2018〕1号);2018年7月27日,区委办、区政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谯办〔2018〕78号),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活动及文件简报,坚持到基层一线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文件审批程序制发公文,控制以区委、区政府(含区委办、区政办)名义发文,减少党政联合发文,控制全年发文总量,逐渐递减发文数量。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发出的文件,坚持由区委或区政府负责同志审签;以区委办、区政办名义发出的文件,坚持由区委办或区政办主任审签;需要区委、区政府审定的区委办、区政办文件,坚持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审签。经统计,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政办名义印发的公文,5、6月环比下降10.6个百分点,7月环比下降22.7个百分点。三是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项会议由分管负责同志审批,全区性会议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部分会议进行合并召开,不断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2018年以来,把应召开的12场会议合并为5场召开,其中全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4场会议合并成1场召开。四是对造成文件多、会议多问题审核把关不严的区委办、区政办给予全区通报批评。通过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控制发文数量,精简会议活动,逐步提高办文质量和会议实效。

9.懒政怠政现象较为突出

(25)区委对懒政怠政问题研究不够,措施不力,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区委对相关工作研究部署滞后。如《谯城区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谯城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直到当年8、9月份才制定印发。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以来,共有39名干部因懒政怠政不作为被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10人,组织处理24人。二是2018年4月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全市《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根据市委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18年5月2日,区委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2018年6月1日,市委办印发了《亳州市201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根据市委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办于2018年6月16日印发了《谯城区2018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四是区委政法委对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部署滞后的分管副书记、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并责令相关人员写出检查。区委政研室对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滞后情况作出检查。五是2018年7月下发《关于开展“懒政怠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深入整治慵懒散拖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今后将形成常态机制,加大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干事创业政治生态。

(26)部分干部失职懒政。区卫计委、教育局分别有8名干部在编不在岗,区环保局3名干部长期病假不上班,其中1人在外经商;农机局选派扶贫工作队无人愿意参加,一年多时间调换4人。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下发《关于开展“懒政怠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并于2018年6月30日,召开“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动员会,对在编不在岗情况再次清查。二是区教育局8名在编不在岗干部已全部返岗工作,并给予纪律处分,追缴离岗期间工资;区卫计委8名在编不在岗干部有3名干部患重病已履行请假手续,1名涉嫌行贿干部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剩余4名干部已返岗工作;区环保局3名在编不在岗干部已返岗,对1名违规经商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区农机局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1名班子成员和1名干部主动加入扶贫工作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三是对干部管理“宽、松、软”单位负责人问责,给予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诫勉处理,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已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观堂镇中心中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大杨镇郝屯小学、十河镇大董小学、十河镇刁小桥小学、十河镇杨岗小学及谯东中心中学校长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区卫计委党组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区卫计委对有关责任人任凯给予通报批评处理。以铁的纪律,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政治把关不严格

(27)有些部门不经考察直接研究任用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1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暨组织工作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监督政策规定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谯办〔2018〕59号),明确审查权限及选任审查程序,规范股级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干部选任工作得到规范。

11.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偏差

(28)对“四种形态”理解认识不到位。巡视期间,对区纪委常委、派驻纪检组长及乡镇纪委书记共计29人进行测试,多人未能准确完整回答出“四种形态”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四种形态”的学习培训,印发《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手册》,供纪检干部学习理解并正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二是2018年7月12日,举办“四种形态”运用专题培训班,由区纪委分管案件领导详细讲解“四种形态”具体运用,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2018年7月30日举办“谈纪说法”大讲堂,由区纪委业务科室负责人讲授《“四种形态”与监督措施的运用》,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对四种形态内涵的把握。三是组织区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150人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重点测试对“四种形态”理解。整体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80%,四种形态知晓率100%。四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谈话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主体谈话适用情形;在纪检监察协作区和区纪委内部设立柔性谈话室,切实发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排毒作用,增强党纪存在感,提高制度执行力。通过不间断培训和实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四种形态”内涵的理解和运用。

(29)对“四种形态”尺度把握不精准。没有综合把握时间节点、违纪性质、违纪情节等考量因素,存在执纪不精准问题。经统计分析,2017年度采用第二种形态中有8人明显处置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对“四种形态”尺度把握不精准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区纪委及各乡镇(街道)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对各乡镇(街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精准运用省纪委下发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方式、考量因素和政策运用一览表进行监督执纪。二是对在清理中发现的理解和把握“四种形态”不到位,执纪不力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没有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进行处置,造成严重腐败案件发生的花戏楼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对没有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置,造成大面积违建发生的华佗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谈话;对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执纪不力,不及时报告处置谷某犯罪问题线索的区行政执法局党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经常性教育提醒不到位的区环保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立案审查、免职处理;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力,违纪问题处置失当的双沟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0)落实“挺纪在前”不到位。区交通局原局长修某于2012年8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直至2017年1月才受到党纪处分;执法局党组成员谷某2017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至今仍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协调机制,实施涉法问题线索月报机制,每月定期接收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二是2018年6月14日,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区城管执法局原副局长谷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推动纪法衔接的新理念新思想在纪检干部心中落地生根。

12.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工作仍需加强

(31)区委对警示教育重视不够。2013年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警示教育仅有1次。巡视调查问卷中反映“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还需改进的人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2018年7月5日,区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7月6日,召开全区“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7月26日,区委书记金春龙为全区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廉政教育党课。截至2018年8月16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102场次,组织瞻仰活动42场次,各党委、总支举行重温入党誓词123场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六个一”活动,并组织农村工作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全区共7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创新警示教育形式,2018年6月,组织全区140余名党员干部到丁杰案件庭审现场进行旁听,警醒党员干部常绷纪律之弦。7月份,区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到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廉政教育。三是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以古井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马守彪,花戏楼街道原党工委委员黄振军,区文联原党组书记丁杰等案件为原型,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清洁工程背后的肮脏交易》《被拆迁的人生》《留置第一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印“讲严立”警示教育读本《警钟长鸣》,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四是开辟谯城区网上廉政教育基地,及时更新版块内容,将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区委将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区委常委会将定期研究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拧紧信念“总开关”、念好纪律“紧箍咒”、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不断推动谯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32)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覆盖面不够。2015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通报曝光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1月印发《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暂行办法》,不断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2018年以来共通过“谯城清风”公众号通报25期72人,下发谯纪通文件12期75人。合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47人。做到通报一个警醒一批,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社会性和教育性。二是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将近年来我区查办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供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并确定7个“以案促改”单位,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

(33)警示教育向下延伸不足。一些重点部门和领域警示教育缺乏。如2016年度,查处了3所学校私设“小金库”案件,区教育局没有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没能结合反面教材研究防范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区委负责同志为全区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廉政教育党课,进一步拧紧信念“总开关”、念好纪律“紧箍咒”、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不断推动谯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2018年7月,区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到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廉政教育,全区各单位共有600余名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将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纳入积分制考核内容,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并在纪委书记例会上进行通报。四是采取“基层选题,送课上门”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2018年以来,“小寇说纪”走进基层授课12次,受教党员干部达3000余人。2018年7月13日组织全区征迁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被拆迁的人生》,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是2018年6月27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约谈区教育局班子,要求区教育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并针对“小金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杜绝违纪现象再次发生。2018年8月1日区教育局制定《关于印发中小学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堵塞学校吃回扣的漏洞。 六是区教育局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校长的警示教育工作。已于2018年3月、6月分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七是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亳州市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谯办〔2018〕53号)、《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亳州市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谯办〔2018〕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谯财监〔2018〕61号)、《关于开展“小金库”和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谯财监〔2018〕62号),专项治理小金库问题。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34)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统筹谋划不足,仍然存在“党委挂名、纪委牵头”的现象。2015年以来,区委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知仅以纪委名义下发,6个考核组组长均由纪委干部担任。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2018年5月,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2018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于5月5日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任务分工意见》。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谈话工作的通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有抓手。三是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区综合考核,区委统筹安排,已于2018年5月份开始实施考核,区委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区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四是针对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区委常委会在8月9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7日召开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均进行了对照检查。区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35)区委对腐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关注不够,解决措施针对性不强。如征地拆迁领域案件易发多发,但区委没能科学研究应对措施,目前仍然存在较大风险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腐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关注。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全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和研究,对不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谯城区征迁廉政的调研报告》;出台《进一步加强征收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项目资金支出审核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征收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征收资金支出审核,确保今后征收安置补偿政策执行的一致性。二是2018年7月13日组织全区105名征迁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被拆迁的人生》,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组织全区重点征迁人员共签订105份廉洁承诺书,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四是紧盯公职人员在“两违管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问题严肃问责。五是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两违”管控不力的华佗镇主要负责人杜登华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扎紧笼子,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努力防范征迁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36)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没有对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定期研究、建章立制。如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较多,制度尚不完善,项目变更管理不严,廉政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区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亳州市谯城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7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谈话工作的通知》,更加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和措施,进一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区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6月制定《谯城区重点工程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区政府分管领导重点项目专项调研实施方案》;2018年7月下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谯政秘〔2018〕144号),加强工程领域制度建设,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区重点工程管理局制定区重点工程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通过规范领导班子开展主体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正确履行主体责任。

(37)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乡镇街道仅仅停留在制定一个要点,签订一个责任状,甚至个别单位搞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两个责任”纪实平台,每月将主体责任任务下发给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上传网上留档备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谈话工作的通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制定印发《2018年度乡镇街道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于7月9日下发《关于对2018年度区直党群部门和乡镇街道岗位责任目标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谯办明电〔2018〕80号),现已对各乡镇街道上半年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对于没有落实好“两个责任”,不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出现区纪委监委责令签订责任状问题的花戏楼街道纪工委书记写出检查,并要求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花戏楼街道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造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四是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区委常委会在8月9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7日召开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均进行了对照检查。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打造“两个责任”纪实平台,严肃追究问责,有效推动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38)纪委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没能形成反腐合力。2018年1月前,审计局未向纪委移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监督流于形式;2015年以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仅区检察院向纪委移交1件线索。“一案双查”工作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一年召开1-2次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018年7月已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深化思想认识,落实相关制度。二是下发《关于印发反腐败协调工作中使用规范文书的通知》(谯反腐协〔2018〕2号),并严格执行月报制度,每月报送问题线索。三是下发《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开始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花戏楼街道征地拆迁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已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花戏楼街道党工委负责人立案审查。通过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发挥,进一步凝聚反腐合力,形成了优质高效协同执纪的良好格局。

(39)2015年以来,“一案双查”案件仅有1件;花戏楼街道征地拆迁腐败窝案,涉案金额较大、人员较多,但未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制定《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二是对花戏楼征地拆迁窝案涉案人员已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征地拆迁腐败窝案直接责任人花戏楼街道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7名涉案人员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3名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花戏楼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立案审查。通过“一案双查”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谯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下良好基础。

(40)纪委“三转”不到位。25个乡镇街道中有多名纪委(纪工委)书记仍然分管办公室、财税、三资管理等工作;有5名纪检干部至今仍担任征地拆迁项目副指挥长、组长等职务。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 开展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三转工作情况督查检查的通知》,通过督查检查,目前24个乡镇(街道)“三转”不到位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二是创新手段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管,通过电子工作日志,及时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状态,“三转”工作成效。三是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将乡镇(街道)纪检干部集中办公,专职纪检业务,从根本上遏制三转不到位问题。目前我区覆盖全区24个乡镇街道的6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已有5个投入运行,剩余1个协作区正在筹建中,2018年8月中旬全部投入使用。

(41)部分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失灵。2015年以来全区纪检组主动发现线索查办案件较少;2016年卫计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次,纪检组只参加1次。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印发《关于开展对全区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督查检查的通知》,2018年以来,对未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的13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二是2018年4月印发《关于对派驻机构实行积分制考核工作的方案》,将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参与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督促纪检组履职尽责。三是2018年7月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调度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发挥情况,督促各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

14.征地拆迁领域乱象较多,贪腐窝案多发

(42)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或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如2016年花戏楼街道黄某某等4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礼金、套取征迁补偿款共计35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组织全区征迁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有针对性的观看警示教育片《被拆迁的人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守纪律红线。二是组织全区重点征迁人员共签订105份廉洁承诺书,提高征迁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2018年7月,下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征迁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谯政办秘〔2018〕170号),对全区征迁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四是继续加大对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或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通过从严查处案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机制。

(43)2015年以来,区纪委虽然已查处征地拆迁案件12件,立案34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但腐败隐患仍未清除,巡视中又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组织全区征迁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被拆迁的人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守纪律红线。二是组织全区征迁人员共签订105份廉洁承诺书,提高征迁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征收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项目资金支出审核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征收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征收资金支出审核,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制度建设。四是紧盯公职人员在“两违管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对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征地拆迁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15.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较为突出

(44)2015至2017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多,但此类问题仍有不少反映。低保办理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巡视期间发现,个别村干部违规为其大哥办低保,并将其二哥上报为贫困户。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四位一体”(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懒政怠政、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8年以来共查处问题289件,党纪政务处分157人。二是下发《亳州市谯城区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整治低保中的腐败问题。2018年以来共查处低保领域问题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给予巡视期间发现的违规为其大哥办理低保、为其二哥上报贫困户的芦庙镇前毛村书记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加强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将乡镇纪检干部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执纪力量。

(45)危房改造乱象较多。如十九里镇党委违规以危房改造方式让村民按抽号先后顺序新建房屋9.45万平方米,造成大面积违法建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2018年4月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谯政办秘〔2018〕98号),成立了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带领下严格执行《谯城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二是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全区共追回2017年危房改造领域资金23.9万元。三是2018年6月下发《关于谯城区农村危房改造综合验收的通报》(谯建〔2018〕168号),对危房改造全面验收情况进行通报,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四是已对十九里镇危房改造乱象问题进行问责,十九里镇两名党政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因区划调整,十九里镇整体化归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已将问题线索转市经开区纪工委办理。通过自查自纠、案件查处等手段,有效遏制了危房改造乱象。

(46)脱贫攻坚存在薄弱环节,2015年以来,有45名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下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扎紧制度笼子。二是定期督查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深入挖掘扶贫领域“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1起52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7人。三是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将周边乡镇纪检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增加基层监督执纪力量,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快处,形成不敢腐的震慑。谯城区脱贫攻坚工作于2018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成为全省率先实现脱贫摘帽的4个县区之一。

16.工程项目领域管理混乱,存在较大贪腐隐患

(47)工程项目应招未招问题较为突出。经统计,2015年以来,全区有51个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下发《谯城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由区政府牵头再次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遏制工程领域管理混乱问题。二是2017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谯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按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的通知》(谯政办秘〔2017〕231号),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三是要求相关单位对51个未公开招投标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并作出情况说明。区审计局对51个未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核对,目前已经完成审计13个,正在审计18个,尚未开展审计的20个。对于已经开展审计的项目,由于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审计中仔细核对了工程的价格合理性,降低国有资金流失风险。下一步将对尚未开展审计的20个项目向建设单位询问工程进度,完工的尽快开展审计,重点审查招标流程和合同签订的合理性规范性,纳入审计监督。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环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以及《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必须公开招投标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于确需采取非公开招投标方式的,严格审批程序,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采取合规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自2017年6月份以来,所有非公开招标项目,均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既有效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又提高了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城乡快速发展。

(48)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围标串标隐患。如2017年谯城区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标的仅254万元,但投标企业多达509家,其中不乏江西、江苏、四川、福建等多家省外企业,围标串标嫌疑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亳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关于围标串标的规定,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谯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按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的通知》(谯政办秘〔2017〕231号)规定,2018年以来,区招投标中心共受理按发包价随机抽取(公开摇号)项目89项。三是区采购中心、区农委对2017年谯城区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围标串标嫌疑问题,作出认真排查。2018年度类似项目招标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理提高了项目资质等级,压缩了投标人范围,参与项目的投标企业减少至167家。区政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严肃问责,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49)工程项目变更制度缺失。区政府没有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项目变更只需主管单位现场签证即可,无研究审批、层层把关环节,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由区政府牵头再次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遏制工程领域管理混乱问题。二是2018年7月印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谯政秘〔2018〕144号),加强工程项目变更制度建设。要求工程项目变更时:较小变更(造价增减10万元以下)由项目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会同监理、设计、勘察和施工等单位现场核实,确需变更的,提交项目管理单位业务会研究,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分管副区长签批;一般(造价增减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和较大(造价增减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变更按较小变更程序履行完成后,报区城建例会研究,并经分管副区长签批;重大变更(造价增减100万元以上)按一般和较大变更程序履行完成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并经分管副区长签批。三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文件落实工作,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50)工程项目竣工后不送审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全区共有多个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送审计局进行审计,仅由项目主管单位自行邀请第三方审计后结算,国有资金存在较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100万元以上自行委托审计项目,排查项目风险:近一半为一事一议项目,各村民委员会为建设主体,在项目招标环节采取的是由乡镇统一打包,在乡镇范围内将临近村的项目分为若干个标段对外发包,每个标段由若干个独立的一事一议项目组成,存在项目数量多、金额小、较分散的特点,实为117个标段,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协审单位进行了结算审计,出具了188个一事一议项目审计报告,已由区财政局作出情况说明,符合2017年出台的《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7号)中规定的“建立由审计机关主导、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协同、社会审计参与的审计全覆盖机制。分行业、按规模划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主体,重大项目由审计机关实施审计,较大规模项目由审计机关或主管部门组织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审计方式;9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由区国土资源局依据《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业务指南》委托3家协审单位进行了造价审计,同时由区审计局委托九通事务所进行了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已由区国土资源局作出情况说明;其余项目于2018年7月下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若干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复审的通知》正在由各建设单位重新报审,接受审计监督。二是对工程项目竣工后不送审问题突出的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古井镇、张店乡四个单位进行问责,给予全区通报批评。三是2018年1月印发了新的《谯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谯政办〔2018〕3号),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6个月内组织竣工决算并报审计机关审计。重大项目由审计机关直接实施审计,较大项目由审计机关或主管部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一般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在审计报告出具后15天内报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审计所需协审机构应从招标的备选库中选取;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查和检查。四是今后将坚决贯彻执行《投资审计监督办法》,201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送审项目共85个,目前均按照程序进入审计阶段。通过以上措施,努力解决国有资金流失风险问题。

(七)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方面的问题

17.区委对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站位不高,措施不力

(51)巡视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会议多、文件多现象没有好转。工程项目变更手续仍不完备,目前未出台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上一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本轮巡视整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自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出台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谯城区重点工程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关于印发反腐败协调工作中使用规范文书的通知》等55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谯办发〔2018〕1号),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审批程序;7月27日,区委办、区政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谯办〔2018〕78号),精简会议活动及文件简报;2018年5、6月发文环比下降10.6个百分点,7月发文环比下降22.7个百分点。三是《谯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7月开始实施,并严格执行。四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谯组〔2018〕108号),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科技局共4名超配干部,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针对“会议多、文件多现象没有好转,且发文件数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已对区委办、区政办全区通报批评;针对“工程项目变更手续仍不完备,目前未出台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存在较大风险漏洞”问题,已对区住建委、区重点工程局全区通报批评;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已对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全区通报批评。通过本轮巡视整改工作,建立5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巩固整改成果。

18.落实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整改存在薄弱环节

(52)“4+4+2”专项整治工作不彻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禁而不绝,个别学校对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不仅未整改,2017年仍继续发放。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亳州市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谯办〔2018〕53号)、《关于调整亳州市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谯办〔2018〕54号)、《关于开展“小金库”和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谯财监〔2018〕62号)等文件,不断加强监管,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二是针对“个别学校对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不仅未整改”问题,已责令张集中学总务主任李某、张店中学办公室主任吴某、教导处主任刘某、后勤主任李某,十河小学校长孙某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区教育系统下发通报批评,并于2018年5月、2018年6月对全体校长进行了警示教育。三是召开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会1次;区纪委书记对区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1次,并给予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诫勉处理。巡视期间移交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省委第四巡视组共向我区转交信访案件224件,经过认真梳理研判,其中195件属于我区办理,29件属于市经开区或市直部门办理(已经全部转交市信访局代为转交有关办理单位)。6月4日,区信联办下发了《关于交办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案件的通知》,将195件信访案件交办至各责任单位,目前已办结180件,剩余15件正在办理。

三、不断巩固拓展政治巡视成果

我们将以这次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为契机,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谯城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清醒和自觉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谯城区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四组一办”、3个牵头单位继续按照整改台账,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严格督导,认真落实各项推进调度机制,不解决问题绝不销账,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对不负责任、敷衍塞责、行动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问责、严肃追责。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固化深化整改成果。不仅整改面上存在的问题,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准病灶,开好药方,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通过建章立制,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坚持“事情要处理、原因要分析、责任要追究、机制要建立”要求,提高整改质量,做到个性问题一查到底、共性问题系统整治、深层次问题建章立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做到执行制度不变通、不走样,以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8—5539644;邮政信箱:亳州市谯城区曹巷口6号区委南楼二楼区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2368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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