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5月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导下,县委紧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视要求,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视反馈会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深入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的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坚决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践行“三个绝对忠诚”的具体体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现实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动作、硬性任务,以“不贰过”的决心和意志,坚决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调度落实,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研究巡视整改相关议题7个,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和巡视整改“十大专项行动”动员大会2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各牵头责任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担责、自觉认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级各部门也相继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事项,形成层层传导、环环相扣、整体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举措。经过反复讨论研究,认真制定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太湖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7条,明确12名常委、副县长为牵头责任领导、17个县直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全程挂图作战,逐项落实整改。同步制定纪委、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三个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举一反三,重点围绕工作不规范、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缺乏、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松驰等三个层面问题,开展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农村低保”“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党员干部信教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酒驾醉驾”“违规经商办企业”“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吃空饷”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形成“1+3+10”的整改“路线图”,切实打牢精准发力、靶向整改的基础。

(四)全程督查督办,确保抓实见效。建立并严格实行巡视整改周报告、周调度机制,各级各部门一周一报,县巡改办一周一汇总、一周一调度。每周五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听取各牵头责任单位工作汇报,及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进展较慢的单位单独预警、及时提醒。整改期间,县巡改办召开调度会11次,下发工作任务书56份、交办单22份、提示单32份、督办单2份,有力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监委、“两查一考”办、巡察办对全县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办,对重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办。组建10个督查组,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整改成效逐项核查核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五)注重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县委将巡视整改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契机,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与“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促进太湖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工作机制创新、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立行立改与健全机制有机结合,在研究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性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了配套衔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二、严格对标达标,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见效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挽回经济损失306.27万元,收回政府借款4069万元;问责追责640人次,其中移送司法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诫勉谈话58人,提醒谈话160人次,约谈383人次,25个单位作出了书面检查;制定完善制度43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强

(1)针对引领发展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县乡领导干部参加,先后赴裕安、霍山、桐城、望江、怀宁等地集中学习考察脱贫攻坚及工业经济发展工作,并召开考察学习研讨会,谈认识体会,谋工作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先后带队赴浙江、江西等地学习考察,通过外出学习找差距、学经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拓宽工作思路。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举办全县科级干部进修班、首位产业发展复旦大学研讨班等7个专题班,累计培训218人次,着力提升各级各领域干部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抽调156名干部参与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105国道改建、高铁新建等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锻炼干部克难攻坚的本领。以“三看三争”和“两查一考+”为抓手,健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形成你追我赶、只争朝夕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强化发展举措。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加快“一区三园”建设,开发区扩区PPP项目已完成投资1.8亿元,徐桥工业园标准化厂房正在建设之中,小池智慧产业工业园一号厂房主体竣工,城西健康食品加工园与繁昌县结对共建。加速壮大功能性膜材料首位产业,先后赴广东、上海等地举办5场功能性膜材料产业推介会,洽谈项目线索13个;金张科技、富印产业园等4家企业正在申报省第三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上半年完成工业投资12.75亿元,增长22.4%。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禅源太湖旅游景区5A创建和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等待国家验收。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四养六种”特色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天华谷尖”茶获国际茶博会首届斗茶大赛金奖,“太湖小黄花鸡”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力推广稻渔共生、蔺草稻连作、“一种双收”再生稻等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打响花亭湖有机鳙鱼品牌。抢抓IPO“绿色通道”机遇,打造上市公司“太湖板块”,宏宇五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2019年一季度报证监会,金张科技上市工作积极推进,2018年底上市辅导备案。四是加强项目谋划。制定高质量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新增谋划重点项目47个,总投资24.58亿元;申报20个返乡创业项目,总投资26.97亿元。项目储备数量在全市排第3。新县医院、105国道、东堰口水库等25个亿元以上项目全部开工,项目开工数量和开工率均排全市第4,项目竣工数量和竣工率在全市排第3。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2%。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以“四督四保”“四送一服”为重点的经济发展督导专项行动,成立41个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205人组成的工作组,对全县规模企业开展全覆盖式大走访、大调研,为企业发展把脉支招、帮助解决问题。出台“两难两多一长”专项整治方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服务,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大力推行“政银担”“税融通”业务,设立太湖县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六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每月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或重点工程调度会,加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调度,确保经济指标稳中向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2)针对社会治理存有短板,“赌博风”屡禁不止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治理短板排查梳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社会治理短板排查梳理工作,并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入2300万元推进“天网工程”二期建设,建成视频监控点1058个。推进基层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运行。2018年7月,市委通报我县综治暨平安建设考评全市第一。二是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已建成村级文化中心31个,今年以来开展“民星进城”“送戏进万村”等文艺演出189场次,组织开展门球赛、文化节、采摘节等文体活动200余场次,成功举办了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和安庆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政法干警进村入户专项行动,深入宣传禁赌禁毒防盗防诈骗等法律法规,走访5万余户,发放《平安手册》4万余册。四是强化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黄赌“铁拳1号行动”,今年以来侦破涉赌案件8件、移送起诉13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89起、行政处罚213人。巡视整改期间,给予涉赌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4人,降级处分2人;移送司法1人。五是开展党员干部赌博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组织专题学习、法律宣讲、签订承诺书、警示教育“四个一”活动,至7月31日,共有24903名党员干部签订了“不参与赌博承诺书”,发布“热爱生活、远离赌博”微信倡议书,在县电视台《纪事说法》专栏常态播放“狠刹赌博风”警示教育片。六是县综治委向县委作出了深刻检查,县纪委监委给予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提醒谈话。

(3)针对村级债务“居高不下”问题。一是甄别锁定村级债务。印发了《关于对村级债务进行清理核实的通知》,围绕“清理、分类、甄别、公示、锁定”五个基本环节,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对全县169个村(居)负债情况进行清理核实。二是委托第三方对宝坪村等债务较重的12个行政村进行了村级债务专项审计,为村级债务确认提供了依据。三是按照“举借有度、偿还有方、管理有序、监控有力”的债务管控原则,全县各乡镇分村制订了债务风险防控方案,各债务村均制定了偿债计划。四是出台了《关于管控和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控债化债长效机制。县财政设立村级化债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对化解建设性债务有力的村级组织给予奖励;2018年安排资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化债能力。

2.重发展、轻党建

(4)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立不牢问题。一是县委班子在“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立不牢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二是县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县委书记任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5名县委常委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各党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三是抽调2名工作人员到党建办工作,充实党建办工作力量。四是制定了《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暂行)》《中共太湖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及时召开了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谋划部署全县党建工作。五是提高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权重,在即将出台的县2018年绩效考核办法中将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权重由13.5分提高至17分。六是县党建办与巡改办、组织部联合开展了巡视整改和党建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针对落实党组条例不到位问题。一是7月10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招商局、公管局、扶贫办、地志办、征收办等10个单位设立党组。二是对新设立的10个党组及团县委、县文联、花管处等3个党组明确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三是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和从严治党责任,规范党组设立和运行规则,更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四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6)针对有关党建工作重要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一是县委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涉及党建工作议题18次,及时审定重要制度18件。二是修订了《中共太湖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主要职责、工作原则、会议制度、工作协调、文件审签、决策实施、工作监督、自身建设。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机制的通知》,强化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截至目前,66个党委(党组)及时修订完善了议事决策机制。四是在7月份开展的巡视整改和党建工作联合督查中,把新修订的党委(党组)规范议事决策机制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要内容。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7)针对土地出让金返还不合规问题。一是对与5家企业签订的与土地出让金有关的协议或文件进行了修正规范;对通过土地出让金支出的奖补资金已全部收回;对建投公司向企业借款,按合同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并责令主管部门督促其规范建设行为。县财政局党组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查。二是出台了《太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规范化管理。三是出台了《太湖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取消一切与土地出让挂钩的招商引资奖励优惠政策。四是在前阶段全县各地自查基础上,从财政局、国土局、招商局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梳理2014年以来土地出让金返还情况,并分组赴各乡镇、开发区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予以甄别规范,对不合规返还的及时追缴。

(8)针对环境保护“欠账多”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4次研究环保工作,听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调整充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大会;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交办问题整改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县环境质量稳步改善。2018年1-6月,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总评稳居安庆市第一名,水环境质量始终优于国家标准。二是县纪委对环保局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问责,对3名领导责任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对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处分。对环保局违规出具的14份环评批复分类处理,已完善6个获批项目环评手续,收回销毁8个未获批项目环评批复并在网站公示。三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3个未完成整改问题加快整改进程,城东污水处理厂已完成90%工程量,要求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备用水源地库外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库内工程待水体腾空后即可施工,要求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5个矿山恢复治理项目8月底前向省厅申请验收销号;晋熙镇公路采石场等环境治理项目正在进行,要求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四是安徽绿动能源有限公司老厂区设施设备拆除、搬迁及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9)针对精准扶贫“不精准”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巡察交办问题专项整改行动和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全县共排查出6个方面23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精准识别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太湖县扶贫信息比对方案》,全面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精准度。建立动态调整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规定程序识别贫困户,对违规建档的按照程序及时清退。三是对户内人员变动详细情况建立了动态调整台账,对已经建立纸质档案的贫困户,在进一步排查识别与清退程序是否到位、依据是否充分、档案是否齐全的基础上,7月份在国办信息系统进行了变更。四是对精准识别不到位的已逐户调查核实,分类处理、及时清退。对精准识别中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10)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推行党内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制度的通知》,制定2018年基层党建考评细则,将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内容。二是加大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督查力度。6月4日至12日,县直工委抽调16名党务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所辖76个基层党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督查。7月17日至25日,县委党建办、巡改办、组织部联合开展巡视整改和党建工作督查,将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督查重要内容。7月27日,印发《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县开展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印发《关于在“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中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出说明。四是县政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2名副县长进行了约谈;2名副县长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并在县政府党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

(11)针对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规定动作不到位,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少,且辣味不足,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党内组织生活纪实报送平台”,各党(工)委通过平台实时报备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情况以及2018年半年组织生活会情况,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备情况跟踪督促、提醒基层党组织做实规定动作。三是开展全县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6月4日至12日对76个机关基层党组织,7月17日至25日对15个乡镇和46个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督查。7月27日,印发《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各党(工)委已按要求开展排查自查。四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常委会“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作深刻检讨。五是县直工委书记对县委办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县委办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就相关问题作对照检查、深刻检讨,并制定了整改措施。6月28日,县委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并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7月17日,县委办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5.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12)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31个未按期换届党支部台账并对账销号,7月10日前已完成换届23个,撤并8个。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提前2个月对即将届满基层党组织进行提醒,2018年以来2批次对118个党组织进行了换届提醒,提醒工作将常态化推进。三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对弥陀镇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县公才局党总支、县林业局党组、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党支部、新仓镇党委、县残联党组、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等7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四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以及弥陀镇、小池镇、新仓镇、县直工委、县残联、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8名党委(党组)书记。

(13)针对基层组织活力不足,农村党员老化现象严重问题。一是加大农村党员发展力度,提高农村年轻党员比重,制定了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将35岁以下农村年轻党员计划指标比重提升至75%。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建立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台账,为发展农村青年党员提供信息基础。二是继续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今年以来从年轻致富能手、村组干部、回乡创业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等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61名,其中积极分子31名、发展对象27名、预备党员3名,持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举办了全县创业青年先进分子培训班,3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结合《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库(3628人),对党员发展指标进行宏观调控,确保党员发展结构指标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县委组织部已对各党(工)委报送的116名发展对象进行了审查备案。四是加大驻外流动党支部建设力度,实行村党组织、流动党组织对接培养机制,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目前已建立40个驻外流动党组织。每年召开流动党组织新春茶话会并下拨专项经费,支持流动党组织开展活动。2018年在太湖先锋网发布流动党组织党建活动宣传报道36篇。

(14)针对党员日常监督缺失、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县卫计委党组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对县卫计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对县卫计委系统15名违法违纪人员,开除党籍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约谈11人。对仍是党员的,责成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深刻检讨;同时举一反三,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管党治党、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暨严禁赌博、酒驾专题警示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县深入开展“党员信教、从事封建迷信大排查”专项行动,26091名党员签订了承诺书;对15名违规党员进行了约谈,给予批评教育;乡镇党委分别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同时,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专项整治”“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等3个专项行动。三是扎实开展“双争”活动,向市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先进党支部12个。四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意见》,2018年从党费中安排108万元,慰问帮扶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遗属、生活困难党员。对7月份在家突发脑溢血去世的2名原村党组织书记,及时派员上门对家属进行了慰问。五是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对因理想教育缺失,对党员管理监督缺失,造成党员信仰动摇、组织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将严肃追责。

6.干部任用程序不严格

(15)针对干部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已向县委作书面检查。时任干部科科长、干部监督科科长在部机关会议上作了深刻检讨。二是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部内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按职数配备干部、回避、方案预审等制度规定,严把破格提拔程序关,确需破格提拔的,及时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把上级组织部门的书面批复作为任用干部的正式依据。三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县委常委会“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四是制定《关于受处分干部任用工作操作办法》,规范受处分干部任用程序,进一步加强受处分干部任用管理。

7.超职数配备搞变通

(16)针对2014年以来,全县“实改非”科级干部40人未安排具体工作问题。一是出台了《太湖县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和保留科级待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从加强引导、搭建平台、严格监管、落实保障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改非”干部管理,发挥“改非”干部作用。同时充分发挥“改非”干部的专长和优势,抽调56名同志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二是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改非”干部日常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改非干部工作安排的通知》,落实“改非”干部具体工作。对巡视反馈的40名未安排工作的“改非”干部,除已退休4人、即将退休1人、因病正在治疗1人外,其他34人均安排了相应工作。同时加强检查督促,在开展的巡视整改和党建工作联合督查中,把“改非”干部管理情况作为督查重要内容。

(17)针对“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县直单位超配科级干部57名问题。一是严格控制非领导职数,成立全县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除确因身体问题无法正常工作或问责处理等特殊情况外,不再“实改非”。省委巡视以来,我县严控非领导职数配备,未出现新的“实改非”现象。二是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部内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把禁止超职数配备干部作为一条硬性纪律要求,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未出现新的“三超两乱”情形。三是对县直单位超配的57名科级干部,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消化计划。截至目前,已经消化18名,其中,退休16名,转职称岗位1名,降级处理1名。剩余39名在2020年6月底前分期分类逐步整改消化。其中,2018年12月底前消化3名,2019年12月底消化19名,2020年6月底前消化17名。

8.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

(18)针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逐一梳理、逐一排查2014年以来因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党员干部,对11名未落实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已处分8人、正在处理的1人、刑事案件未结案暂不能处分的2人。二是强化党委(党组)和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违法党员干部较多的单位进行问责,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对县农委、县卫计委、县教育局、江塘乡、天华镇、徐桥镇、晋熙镇、城西乡、新仓镇等9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县卫计委党组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查。9个单位均按要求,通过约谈违纪违法行为人、召开党员干部会议、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并加大通报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县纪委对3起科级干部参与赌博典型案件、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件进行了全县通报。四是加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太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信息报送、案件线索通报移送、信息共享制度。五是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专项行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1688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意识。

(19)针对“实改非”干部统筹安排不够、监管缺失问题。一是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专项行动,“改非”干部签订遵从组织安排工作承诺书,对发现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出台了《太湖县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和保留科级待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三是印发了《关于实行改非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常态化督查的通知》,坚持动态监管,加强检查督查,及时掌握“改非”干部履职、考勤、请销假等情况。在7月份开展的巡视整改和党建工作联合督查中,已将“改非”干部管理情况作为督查重要内容。四是对潘某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对县农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20)针对“文山会海”依然故我问题。一是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更多采取现场调研、一线推进和加强督查的办法推动落实,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开展现场调研调度56次,有力地推进了工作开展和难题的解决。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党政机关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建立了会议文件审批、报备制度,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今年1-7月,县委及县委办公室发文数量与上年同期比下降13%。

(21)针对经济数据有水分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均约谈了县政府分管统计和工业的2名副县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了县统计局局长、县经科信委主任。二是加强对企业服务和监督,每月网上直报期间,对企业数据严格监管。成立了41个工作组,深入全县265家企业调研,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三是严格执行统计法规,进一步核查核实规上企业数据,分批次修订规上工业基础数据。对不符合规上条件的13家企业已按规定退出。四是开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向全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印发《统计法》宣传手册1000余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加强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作出了严格规定。

(22)针对招商引资虚而不实问题。一是开展了“四督四保”专项行动,按照“抓在谈促签约,抓签约促开工,抓开工促投产,抓投产促达效”的工作要求,对今年以来的招商项目进行了半年督查。二是印发《太湖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将项目贡献与优惠政策挂钩,提高政策兑现门槛,加强项目达效审查,着力引进财税贡献率高的优质项目。三是围绕“功能性膜材料”首位产业,大力选商选资,对全国功能性膜材料企业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出的企业名录下发至各乡镇、各招商团,大力开展分团招商。依托上海国际胶黏带、保护膜及光学膜展览会,在上海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太湖县首位产业推介会。开展以商招商,目前已签约功能膜材料项目5个。四是引入专业培训机构,举办了全县招商引资培训班,重点提升招商人员的项目判读能力。五是县政府约谈了县招商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

10.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23)针对部分单位仍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一是坚持边巡边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巡视期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的通知》,严禁以任何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期间开展了“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承诺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县纪委监委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在全面梳理甄别全县津补贴发放情况基础上,严格依据相关政策,出台《太湖县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的指导意见》,重新界定津补贴发放对象和范围。二是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将津补贴发放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和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六轮县委巡察都将“滥发津补贴”作为一项必察内容。县财政局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县审计局开展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都将“滥发津补贴”作为一项必查、必审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七一”前后,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不同形式开展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红色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岗位讲奉献、敢担当、有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到岳西县王步文故居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并围绕“讲严立”开展了专题讨论。四是相关单位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已退回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县纪委监委给予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

(24)针对公款吃喝我行我素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委对晋熙镇、县征收办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0人;晋熙镇、县征收办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晋熙镇、县征收办开展了专项整治,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款吃喝”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发现违规问题5个,已全部纠正,约谈4人,提醒谈话1人。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联合组成两个重点检查组,选择尚未接受巡察的12个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并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完善公务接待规定。四是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1起公务接待违规饮酒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11人,持续释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强烈信号。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25)针对“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委出台了《关于强化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通知》,再次严令纪检干部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全县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工作分工均进行了调整,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二是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或退出力度,县纪委除继续保留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个议事协调机构以外,不再参与其他议事协调机构。三是县纪委对14个乡镇纪委书记、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真改真转,抓好主责主业。

(26)针对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深化“三转”,强化履职监督,县纪委对19个“零办案”、现仍在纪检岗位的5名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出台了《太湖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办法》,加大自办案件的考核权重,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成立5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协作片区,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的督导指导。四是整合力量,协同办案,实行“1+1”室组联动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核查组,通过办案实践强化传帮带,提升执纪审查能力。今年1-7月,先后抽调6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县纪委参与办案、跟班学习。16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已立案25件,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零”的突破。

(27)针对队伍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标准和人岗相宜的原则,充实纪检监察队伍,4个乡镇纪委副书记和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已配备到位。二是加大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建立了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登记储备纪检监察后备干部15名。三是开展纪检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出台了行动方案,作出了年度培训计划,已开展以会代训3次、工作业务培训83人次,安排12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推荐3名纪检干部到省纪委跟班学习,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五)反腐败斗争方面

12.主体责任夯得不实

(28)针对2014年以来,县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少,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和要求,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7次,7月10日专题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二是结合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完善了《太湖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全面推行县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示单制度,下发提示单50份,督促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县纪委监委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29)针对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偏差,县委把“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的问题,交由县纪委牵头负责、落实整改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县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牵头领导为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巡视整改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二是在巡视整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过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先后牵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相关会议等12次,对整改方案、整改推进以及专项整治行动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促,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亲自约谈,有力推进了整改落实。

13.工程方面问题突出

(30)针对项目应招未招问题。一是对美丽乡村项目应招未招问题进行调查和问责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11人、提醒谈话21人、约谈53人、批评教育21人。二是对重点工程中19个项目的设计、监理未招标的进行了调查和问责处理:提醒谈话8人,约谈4人,批评教育2人。县交运局党组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查,县市政中心向县住建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县公路局向县交运局党委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出台了《太湖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建设程序、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30万元以上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一律招投标。四是开展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追责问责。给予提醒谈话5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单位1个,完善手续单位3个,移交县纪委监委1个。同时举一反三,出台工程管理方面相关制度5个。

(31)针对项目超概算问题。一是对22个超概算项目进行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寺前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检察院、县国土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县住建局党组对县市政中心现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教育局党委对太湖二中塑胶运动场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太湖二中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太湖二中科技综合楼工程建设的时任总务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印发《太湖县2018年高质量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精准谋划项目,抓好项目论证,加强服务保障,确保项目质量。严格落实《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单位在项目谋划阶段进行有效调查研究,提出完善严密的项目建议,委托符合资质要求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单位确保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施工设计实行限额设计,确保项目预算符合概算。三是严格落实投资计划编报、项目立项等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投资项目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四是出台《太湖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对概算核定、概算控制、概算调整、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四制”,严禁单方面随意变更或不执行合同,杜绝工程违规变更行为,确保项目概算有效控制。

(32)针对项目随意变更问题。一是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未履行变更报批程序的25个项目进行了调查核实,对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县教育局、住建局、晋熙镇政府、弥陀镇政府、寺前镇政府等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检察院、县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结合超概算问题一并进行了约谈。对时任县企业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晋熙镇党委对镇公路站站长进行了约谈,对晋湖村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县住建局党组对县市政中心主任、房管局副局长、县自来水公司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县教育局党委对太湖中学分管副校长、太湖二中总务主任、朴初中学分管副校长、实验中学工地代表进行了约谈,对太湖二中校长结合超概算问题一并予以诫勉谈话,对太湖二中时任总务主任结合超概算问题一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县政府制定了《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建立工程变更管理联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工程变更报批手续明确了处理程序、处理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坚决杜绝项目违规变更。三是制定《太湖县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失责行为惩戒办法》,对未履行职责造成失误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六)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33)针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上轮巡视未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制订了《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县委书记对上轮巡视牵头整改不力的11个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审计局、发改委、开发区、教育局、旅游委、文博园)进行了约谈。11个责任单位已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查。16项整改任务与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太湖县巡视反馈意见一致或相近的,纳入本轮巡视整改。5项整改任务单独交办,整改情况如下:县公安局办公楼、县医院综合大楼结算审计问题。造价审定结果定稿已提交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字,近期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运用流于形式问题。出台考核方案,优化分值设置;对未进行集中考核的县直单位增加查阅资料、指标考核内容,进一步体现优劣和差距;对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在同类单位中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县纪委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少数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瞒报现象问题。已对县经科信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出台《太湖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规范管理;花亭湖旅游码头试运行中防雷工程至今未招标问题。招标公告已发布,11月底工程完工;林星板业搬迁工作停滞不前问题。县法院已委托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公司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正在确认中,下一步将依法处置资产,2019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二是县委班子在“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上轮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三是开展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大起底、再排查、重申报,目前自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全县118个单位报送了自查登记情况,7315人填写自查报告表,其中县处级干部47人、科级干部1259人、科级以下干部6009人。自查中,有6人报告经商办企业情况,5人已纠正处理,1人正在立案审查中。四是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未经批准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党员干部问题严肃问责。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了未经批准在社会组织兼职的10名责任人员。县纪委对7名违规经商办企业和2名违规在社会组织或企业兼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5人,在企业违规领取的报酬已全部退回。五是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要求对科级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再次清理的函》,1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已递交书面辞呈。目前,涉及的9个社会组织,6个已注销,2个已改选,1个在改选中。六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管理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审批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对社会团体成立、会费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换届选举、年检、党建、注销等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加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三、着眼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狠抓,久久为功,确保反馈问题一个不落全面整改,确保整改效果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坚决的行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一刻不松劲地把巡视整改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成效中,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维护和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推进持续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善始善终。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县委带头,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既定目标任务,逐条逐项往深里抓、往实处抓,确保全县巡视整改同步推进,务求取得更大成效。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积极推动落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倒查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三)狠抓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系统总结整改工作成功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在前期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正在开展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上见实效,在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上见实效,在保障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上见实效,汇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贡献太湖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87259;邮政信箱: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普贤路3号县委楼二楼县委巡改办(县委督查室);邮编:246400;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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