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5月8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8年6月11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整改主體責任

在省委巡視辦和省委第五巡視組指導下,縣委緊密結合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視要求,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覺、堅決有力的整改措施和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全力抓好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一)統一思想認識,增強政治自覺。巡視反饋會後,縣委第一時間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縣委常委擴大會、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深入傳達學習省委書記李錦斌在省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巡視情況彙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第五巡視組對我縣的巡視反饋意見,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組的要求上來,堅決把做好巡視整改工作,作爲落實“兩個堅決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爲踐行“三個絕對忠誠”的具體體現,作爲增強“四個意識”的現實檢驗,作爲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規定動作、硬性任務,以“不貳過”的決心和意志,堅決把巡視反饋的問題改徹底改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縣委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整改工作在縣委常委會領導下進行,成立了由縣委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縣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同志爲副組長,其他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爲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辦。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研究部署,親自統籌協調,親自督促檢查,親自調度落實,先後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4次,研究巡視整改相關議題7個,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4次,召開巡視整改動員大會和巡視整改“十大專項行動”動員大會2次,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改工作。各牽頭責任領導嚴格落實“一崗雙責”,主動擔責、自覺認領,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分管領域整改,各級各部門也相繼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整改工作專班,及時研究落實整改事項,形成層層傳導、環環相扣、整體聯動、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堅持問題導向,細化任務舉措。經過反覆討論研究,認真制定了《省委第五巡視組對太湖縣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對照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措施177條,明確12名常委、副縣長爲牽頭責任領導、17個縣直單位爲牽頭責任單位,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臺賬,全程掛圖作戰,逐項落實整改。同步制定紀委、選人用人和意識形態三個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同時舉一反三,重點圍繞工作不規範、黨員幹部日常監管缺乏、財經紀律和工作紀律松馳等三個層面問題,開展了“脫貧攻堅”“工程項目”“農村低保”“黨員幹部參與賭博”“黨員幹部信教和參與封建迷信活動”“酒駕醉駕”“違規經商辦企業”“濫發津補貼”“公款喫喝”“喫空餉”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形成“1+3+10”的整改“路線圖”,切實打牢精準發力、靶向整改的基礎。

(四)全程督查督辦,確保抓實見效。建立並嚴格實行巡視整改週報告、周調度機制,各級各部門一週一報,縣巡改辦一週一彙總、一週一調度。每週五召開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聽取各牽頭責任單位工作彙報,及時調度整改工作進展,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對進展較慢的單位單獨預警、及時提醒。整改期間,縣巡改辦召開調度會11次,下發工作任務書56份、交辦單22份、提示單32份、督辦單2份,有力推動整改工作順利進行。縣紀委監委、“兩查一考”辦、巡察辦對全縣整改工作進行全程督辦,對重點問題整改進度進行跟蹤督辦。組建10個督查組,對全縣巡視整改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查,對整改成效逐項覈查覈實,確保巡視整改取得實效。

(五)注重舉一反三,鞏固整改成果。縣委將巡視整改作爲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契機,堅持把巡視整改工作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密結合,與“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相結合,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結合,與促進太湖改革發展穩定相結合,使整改的過程成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促進工作機制創新、推進幹部作風轉變的過程。堅持把整改顯性問題與潛在問題、立行立改與健全機制有機結合,在研究每一項整改任務落實的同時,注重發現和總結規律性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形成了配套銜接、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確保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

二、嚴格對標達標,全力推進整改任務落實見效

經過兩個月的集中攻堅、紮實整改,各項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挽回經濟損失306.27萬元,收回政府借款4069萬元;問責追責640人次,其中移送司法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8人,誡勉談話58人,提醒談話160人次,約談383人次,25個單位作出了書面檢查;制定完善制度43項。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不強

(1)針對引領發展能力不足問題。一是堅持解放思想。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隊、縣鄉領導幹部參加,先後赴裕安、霍山、桐城、望江、懷寧等地集中學習考察脫貧攻堅及工業經濟發展工作,並召開考察學習研討會,談認識體會,謀工作舉措,進一步解放思想、統一思想;縣四大班子負責同志先後帶隊赴浙江、江西等地學習考察,通過外出學習找差距、學經驗,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拓寬工作思路。二是優化工作機制。加強幹部能力建設,舉辦全縣科級幹部進修班、首位產業發展復旦大學研討班等7個專題班,累計培訓218人次,着力提升各級各領域幹部謀發展、抓發展、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抽調156名幹部參與脫貧攻堅、棚戶區改造、105國道改建、高鐵新建等重點工作和重點工程建設,鍛鍊幹部克難攻堅的本領。以“三看三爭”和“兩查一考+”爲抓手,健全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機制,形成你追我趕、只爭朝夕的良好工作氛圍。三是強化發展舉措。堅持“工業強縣”戰略不動搖。加快“一區三園”建設,開發區擴區PPP項目已完成投資1.8億元,徐橋工業園標準化廠房正在建設之中,小池智慧產業工業園一號廠房主體竣工,城西健康食品加工園與繁昌縣結對共建。加速壯大功能性膜材料首位產業,先後赴廣東、上海等地舉辦5場功能性膜材料產業推介會,洽談項目線索13個;金張科技、富印產業園等4家企業正在申報省第三批重大新興產業工程。上半年完成工業投資12.75億元,增長22.4%。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禪源太湖旅遊景區5A創建和國家首批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等待國家驗收。着力發展現代農業,“四養六種”特色產業發展態勢良好,“天華谷尖”茶獲國際茶博會首屆鬥茶大賽金獎,“太湖小黃花雞”被認定爲國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大力推廣稻漁共生、藺草稻連作、“一種雙收”再生稻等現代農業生產模式,打響花亭湖有機鱅魚品牌。搶抓IPO“綠色通道”機遇,打造上市公司“太湖板塊”,宏宇五洲進入上市輔導階段,2019年一季度報證監會,金張科技上市工作積極推進,2018年底上市輔導備案。四是加強項目謀劃。制定高質量項目謀劃工作實施方案,新增謀劃重點項目47個,總投資24.58億元;申報20個返鄉創業項目,總投資26.97億元。項目儲備數量在全市排第3。新縣醫院、105國道、東堰口水庫等25個億元以上項目全部開工,項目開工數量和開工率均排全市第4,項目竣工數量和竣工率在全市排第3。上半年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3.2%。五是優化營商環境。開展以“四督四保”“四送一服”爲重點的經濟發展督導專項行動,成立41個由縣級領導擔任組長、205人組成的工作組,對全縣規模企業開展全覆蓋式大走訪、大調研,爲企業發展把脈支招、幫助解決問題。出臺“兩難兩多一長”專項整治方案,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強化監管服務,發展環境持續優化。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大力推行“政銀擔”“稅融通”業務,設立太湖縣產業發展基金,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和產業升級。六是加強對經濟工作的領導。每月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或重點工程調度會,加強經濟運行形勢分析和重點工程建設情況的調度,確保經濟指標穩中向好,確保圓滿完成全年經濟發展目標任務。

(2)針對社會治理存有短板,“賭博風”屢禁不止問題。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印發了《關於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社會治理短板排查梳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縣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社會治理短板排查梳理工作,並對排查梳理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投入2300萬元推進“天網工程”二期建設,建成視頻監控點1058個。推進基層綜治中心標準化建設,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全部建成運行。2018年7月,市委通報我縣綜治暨平安建設考評全市第一。二是豐富羣衆精神文化生活。已建成村級文化中心31個,今年以來開展“民星進城”“送戲進萬村”等文藝演出189場次,組織開展門球賽、文化節、採摘節等文體活動200餘場次,成功舉辦了全國公開水域游泳錦標賽和安慶市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三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政法幹警進村入戶專項行動,深入宣傳禁賭禁毒防盜防詐騙等法律法規,走訪5萬餘戶,發放《平安手冊》4萬餘冊。四是強化綜合治理。組織開展打擊黃賭“鐵拳1號行動”,今年以來偵破涉賭案件8件、移送起訴13人;查處涉賭治安案件89起、行政處罰213人。巡視整改期間,給予涉賭黨員幹部黨紀政務處分12人,其中開除黨籍2人,黨內嚴重警告4人,黨內警告4人,降級處分2人;移送司法1人。五是開展黨員幹部賭博專項整治行動。先後組織專題學習、法律宣講、簽訂承諾書、警示教育“四個一”活動,至7月31日,共有24903名黨員幹部簽訂了“不參與賭博承諾書”,發佈“熱愛生活、遠離賭博”微信倡議書,在縣電視臺《紀事說法》專欄常態播放“狠剎賭博風”警示教育片。六是縣綜治委向縣委作出了深刻檢查,縣紀委監委給予縣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提醒談話。

(3)針對村級債務“居高不下”問題。一是甄別鎖定村級債務。印發了《關於對村級債務進行清理覈實的通知》,圍繞“清理、分類、甄別、公示、鎖定”五個基本環節,按照“見人、見賬、見物、逐筆、逐項”的原則,對全縣169個村(居)負債情況進行清理覈實。二是委託第三方對寶坪村等債務較重的12個行政村進行了村級債務專項審計,爲村級債務確認提供了依據。三是按照“舉借有度、償還有方、管理有序、監控有力”的債務管控原則,全縣各鄉鎮分村制訂了債務風險防控方案,各債務村均制定了償債計劃。四是出臺了《關於管控和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意見》,建立了控債化債長效機制。縣財政設立村級化債專項獎勵資金,採取“以獎代補”辦法,對化解建設性債務有力的村級組織給予獎勵;2018年安排資金用於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增強自我發展、自我化債能力。

2.重發展、輕黨建

(4)針對“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理念樹立不牢問題。一是縣委班子在“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理念樹立不牢問題進行深刻反思,對照檢查。二是縣委下發了《關於調整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的通知》,明確縣委書記任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5名縣委常委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爲各黨務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辦。三是抽調2名工作人員到黨建辦工作,充實黨建辦工作力量。四是制定了《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暫行)》《中共太湖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工作要點》,及時召開了黨的建設領導小組會議,認真謀劃部署全縣黨建工作。五是提高黨建工作績效考覈權重,在即將出臺的縣2018年績效考覈辦法中將黨建工作績效考覈權重由13.5分提高至17分。六是縣黨建辦與巡改辦、組織部聯合開展了巡視整改和黨建工作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針對落實黨組條例不到位問題。一是7月10日,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縣人大、政府、政協機關和縣政務服務中心、商務局、招商局、公管局、扶貧辦、地誌辦、徵收辦等10個單位設立黨組。二是對新設立的10個黨組及團縣委、縣文聯、花管處等3個黨組明確了黨組書記、黨組成員。三是印發了《關於深入學習貫徹黨組工作條例進一步規範黨組工作的通知》,認真落實黨組政治領導責任和從嚴治黨責任,規範黨組設立和運行規則,更好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四是縣委主要負責同志約談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6)針對有關黨建工作重要制度修訂不及時問題。一是縣委高度重視黨的制度建設,2018年以來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涉及黨建工作議題18次,及時審定重要制度18件。二是修訂了《中共太湖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進一步規範縣委常委會主要職責、工作原則、會議制度、工作協調、文件審籤、決策實施、工作監督、自身建設。三是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黨委(黨組)議事決策機制的通知》,強化鄉鎮黨委和縣直單位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截至目前,66個黨委(黨組)及時修訂完善了議事決策機制。四是在7月份開展的巡視整改和黨建工作聯合督查中,把新修訂的黨委(黨組)規範議事決策機制落實情況作爲督查重要內容。

3.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

(7)針對土地出讓金返還不合規問題。一是對與5家企業簽訂的與土地出讓金有關的協議或文件進行了修正規範;對通過土地出讓金支出的獎補資金已全部收回;對建投公司向企業借款,按合同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利息,並責令主管部門督促其規範建設行爲。縣財政局黨組向縣委作出了書面檢查。二是出臺了《太湖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土地出讓金收支規範化管理。三是出臺了《太湖縣招商引資政策導則》,取消一切與土地出讓掛鉤的招商引資獎勵優惠政策。四是在前階段全縣各地自查基礎上,從財政局、國土局、招商局抽調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全面梳理2014年以來土地出讓金返還情況,並分組赴各鄉鎮、開發區進行覈查,對覈查中發現的問題分別予以甄別規範,對不合規返還的及時追繳。

(8)針對環境保護“欠賬多”問題。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把環境保護作爲重要政治任務,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今年以來,縣委常委會4次研究環保工作,聽取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彙報,調整充實縣環境保護委員會,召開全縣環境保護大會;認真開展中央環保督查問題整改、省大氣污染防治督查交辦問題整改等專項整治工作,全縣環境質量穩步改善。2018年1-6月,我縣空氣環境質量總評穩居安慶市第一名,水環境質量始終優於國家標準。二是縣紀委對環保局違規行爲進行了調查問責,對3名領導責任人給予了誡勉談話,對2名直接責任人給予了警告處分。對環保局違規出具的14份環評批覆分類處理,已完善6個獲批項目環評手續,收回銷燬8個未獲批項目環評批覆並在網站公示。三是對中央、省環保督察交辦的3個未完成整改問題加快整改進程,城東污水處理廠已完成90%工程量,要求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備用水源地庫外工程進入掃尾階段,庫內工程待水體騰空後即可施工,要求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5個礦山恢復治理項目8月底前向省廳申請驗收銷號;晉熙鎮公路採石場等環境治理項目正在進行,要求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四是安徽綠動能源有限公司老廠區設施設備拆除、搬遷及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9)針對精準扶貧“不精準”問題。一是深入開展脫貧攻堅巡視巡察交辦問題專項整改行動和脫貧攻堅“夏季攻勢”,全縣共排查出6個方面231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公平、公正、規範的精準識別制度。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太湖縣扶貧信息比對方案》,全面提高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精準度。建立動態調整常態化工作機制,嚴格按照“兩評議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規定程序識別貧困戶,對違規建檔的按照程序及時清退。三是對戶內人員變動詳細情況建立了動態調整臺賬,對已經建立紙質檔案的貧困戶,在進一步排查識別與清退程序是否到位、依據是否充分、檔案是否齊全的基礎上,7月份在國辦信息系統進行了變更。四是對精準識別不到位的已逐戶調查覈實,分類處理、及時清退。對精準識別中失職失責的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處理。

(二)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4.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到位

(10)針對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不到位問題。一是推行黨內組織生活全程紀實制度,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全程紀實制度的通知》,制定2018年基層黨建考評細則,將基層黨組織落實“三會一課”情況和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內容。二是加大對基層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雙重”組織生活情況的督查力度。6月4日至12日,縣直工委抽調16名黨務工作人員組成4個督查組,對所轄76個基層黨組織開展機關黨建督查。7月17日至25日,縣委黨建辦、巡改辦、組織部聯合開展巡視整改和黨建工作督查,將基層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作爲督查重要內容。7月27日,印發《組織生活制度不落實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在全縣開展組織生活制度不落實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三是印發《關於在“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中認真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作出說明。四是縣政府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對2名副縣長進行了約談;2名副縣長在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上作了深刻檢查,並在縣政府黨組“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討。

(11)針對基層黨組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規定動作不到位,組織生活會相互批評少,且辣味不足,質量不高問題。一是在全縣黨員領導幹部中紮實開展“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二是建立“黨內組織生活紀實報送平臺”,各黨(工)委通過平臺實時報備開展2017年度組織生活會、黨員民主評議情況以及2018年半年組織生活會情況,縣委組織部根據報備情況跟蹤督促、提醒基層黨組織做實規定動作。三是開展全縣組織生活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查檢查。6月4日至12日對76個機關基層黨組織,7月17日至25日對15個鄉鎮和46個縣直單位基層黨組織落實“三會一課”、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進行了督查。7月27日,印發《組織生活制度不落實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目前各黨(工)委已按要求開展排查自查。四是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在縣委常委會“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就參加組織生活不經常作深刻檢討。五是縣直工委書記對縣委辦黨支部書記進行了約談,縣委辦黨支部召開了組織生活會就相關問題作對照檢查、深刻檢討,並制定了整改措施。6月28日,縣委辦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縣委主要負責同志以普通黨員身份參會並在會上作了自我批評。7月17日,縣委辦黨支部書記在支部黨員大會上作了深刻檢討。

5.基層組織建設薄弱

(12)針對部分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不到位問題。一是建立31個未按期換屆黨支部臺賬並對賬銷號,7月10日前已完成換屆23個,撤併8個。二是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的通知》,提前2個月對即將屆滿基層黨組織進行提醒,2018年以來2批次對118個黨組織進行了換屆提醒,提醒工作將常態化推進。三是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對彌陀鎮非公企業聯合黨支部、縣公才局黨總支、縣林業局黨組、縣林業局木材檢查站黨支部、新倉鎮黨委、縣殘聯黨組、殘疾人聯合會黨支部等7名黨組織書記進行了約談。四是縣委主要負責同志約談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以及彌陀鎮、小池鎮、新倉鎮、縣直工委、縣殘聯、縣林業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等8名黨委(黨組)書記。

(13)針對基層組織活力不足,農村黨員老化現象嚴重問題。一是加大農村黨員發展力度,提高農村年輕黨員比重,制定了2018年發展黨員計劃,將35歲以下農村年輕黨員計劃指標比重提升至75%。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黨員發展工作的通知》,各鄉鎮建立35歲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農民臺賬,爲發展農村青年黨員提供信息基礎。二是繼續實施“雙培雙帶”先鋒工程,今年以來從年輕致富能手、村組幹部、回鄉創業青年、復員退伍軍人等人員中培養髮展黨員61名,其中積極分子31名、發展對象27名、預備黨員3名,持續優化農村黨員隊伍結構。舉辦了全縣創業青年先進分子培訓班,30餘人參加培訓。三是結合《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入黨申請人(積極分子、發展對象)信息庫(3628人),對黨員發展指標進行宏觀調控,確保黨員發展結構指標落實到位。截至目前,縣委組織部已對各黨(工)委報送的116名發展對象進行了審查備案。四是加大駐外流動黨支部建設力度,實行村黨組織、流動黨組織對接培養機制,加大在外出務工人員中發展黨員力度。目前已建立40個駐外流動黨組織。每年召開流動黨組織新春茶話會並下撥專項經費,支持流動黨組織開展活動。2018年在太湖先鋒網發佈流動黨組織黨建活動宣傳報道36篇。

(14)針對黨員日常監督缺失、管理“寬鬆軟”問題。一是縣衛計委黨組已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對縣衛計委黨組書記進行了約談。對縣衛計委系統15名違法違紀人員,開除黨籍3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約談11人。對仍是黨員的,責成其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上作對照檢查、深刻檢討;同時舉一反三,在全系統部署開展了管黨治黨、行風建設專項整治暨嚴禁賭博、酒駕專題警示教育。二是舉一反三,在全縣深入開展“黨員信教、從事封建迷信大排查”專項行動,26091名黨員簽訂了承諾書;對15名違規黨員進行了約談,給予批評教育;鄉鎮黨委分別對相關村黨組織書記進行了約談。同時,在全縣開展“黨員幹部"酒駕醉駕"警示教育”“黨員幹部參與賭博專項整治”“組織生活制度不落實問題專項整治”等3個專項行動。三是紮實開展“雙爭”活動,向市推薦優秀共產黨員12名、先進黨支部12個。四是建立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制度的意見》,2018年從黨費中安排108萬元,慰問幫扶老黨員、因公犧牲黨員遺屬、生活困難黨員。對7月份在家突發腦溢血去世的2名原村黨組織書記,及時派員上門對家屬進行了慰問。五是進一步壓實基層黨組織從嚴管黨治黨責任,對因理想教育缺失,對黨員管理監督缺失,造成黨員信仰動搖、組織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書記將嚴肅追責。

6.幹部任用程序不嚴格

(15)針對幹部任用程序不嚴格問題。一是縣委組織部主要負責同志已向縣委作書面檢查。時任幹部科科長、幹部監督科科長在部機關會議上作了深刻檢討。二是印發了《關於深入學習貫徹<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的通知》,進一步規範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嚴把幹部選拔任用關。制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部內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嚴格把握幹部選拔任用的資格、程序和要求,嚴格執行按職數配備幹部、迴避、方案預審等制度規定,嚴把破格提拔程序關,確需破格提拔的,及時如實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把上級組織部門的書面批覆作爲任用幹部的正式依據。三是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和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在縣委常委會“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討。四是制定《關於受處分幹部任用工作操作辦法》,規範受處分幹部任用程序,進一步加強受處分幹部任用管理。

7.超職數配備搞變通

(16)針對2014年以來,全縣“實改非”科級幹部40人未安排具體工作問題。一是出臺了《太湖縣加強科級非領導職務和保留科級待遇幹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從加強引導、搭建平臺、嚴格監管、落實保障四個方面進一步規範“改非”幹部管理,發揮“改非”幹部作用。同時充分發揮“改非”幹部的專長和優勢,抽調56名同志參與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二是進一步壓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改非”幹部日常管理。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改非幹部工作安排的通知》,落實“改非”幹部具體工作。對巡視反饋的40名未安排工作的“改非”幹部,除已退休4人、即將退休1人、因病正在治療1人外,其他34人均安排了相應工作。同時加強檢查督促,在開展的巡視整改和黨建工作聯合督查中,把“改非”幹部管理情況作爲督查重要內容。

(17)針對“三超兩亂”整治不徹底,縣直單位超配科級幹部57名問題。一是嚴格控制非領導職數,成立全縣幹部任職年齡“一刀切”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除確因身體問題無法正常工作或問責處理等特殊情況外,不再“實改非”。省委巡視以來,我縣嚴控非領導職數配備,未出現新的“實改非”現象。二是制定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部內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把禁止超職數配備幹部作爲一條硬性紀律要求,嚴格按職數配備幹部,未出現新的“三超兩亂”情形。三是對縣直單位超配的57名科級幹部,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消化計劃。截至目前,已經消化18名,其中,退休16名,轉職稱崗位1名,降級處理1名。剩餘39名在2020年6月底前分期分類逐步整改消化。其中,2018年12月底前消化3名,2019年12月底消化19名,2020年6月底前消化17名。

8.幹部日常監管不到位

(18)針對幹部日常監管不到位問題。一是逐一梳理、逐一排查2014年以來因違法被公安機關處理的黨員幹部,對11名未落實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的,已處分8人、正在處理的1人、刑事案件未結案暫不能處分的2人。二是強化黨委(黨組)和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和監督管理,對違法黨員幹部較多的單位進行問責,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對縣農委、縣衛計委、縣教育局、江塘鄉、天華鎮、徐橋鎮、晉熙鎮、城西鄉、新倉鎮等9名黨委(黨組)書記進行了約談。縣衛計委黨組向縣委作出了書面檢查。9個單位均按要求,通過約談違紀違法行爲人、召開黨員幹部會議、通報典型案例等多種形式開展專題警示教育。三是對發現的黨員幹部違法違紀行爲,從嚴從快處理,並加大通報力度,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縣紀委對3起科級幹部參與賭博典型案件、6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件進行了全縣通報。四是加強黨員幹部違規違紀違法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共太湖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進一步健全黨員幹部違紀違法信息報送、案件線索通報移送、信息共享制度。五是在全縣開展黨員幹部“酒駕醉駕”警示教育專項行動,簽訂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11688份,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帶頭遵紀守法意識。

(19)針對“實改非”幹部統籌安排不夠、監管缺失問題。一是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開展相關專項行動,“改非”幹部簽訂遵從組織安排工作承諾書,對發現問題將認真調查覈實,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二是出臺了《太湖縣加強科級非領導職務和保留科級待遇幹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進一步壓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加強日常教育和監督管理。三是印發了《關於實行改非幹部在崗履職情況常態化督查的通知》,堅持動態監管,加強檢查督查,及時掌握“改非”幹部履職、考勤、請銷假等情況。在7月份開展的巡視整改和黨建工作聯合督查中,已將“改非”幹部管理情況作爲督查重要內容。四是對潘某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對縣農委黨組書記進行了約談。

(三)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9.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

(20)針對“文山會海”依然故我問題。一是出臺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實施辦法》,更多采取現場調研、一線推進和加強督查的辦法推動落實,今年以來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開展現場調研調度56次,有力地推進了工作開展和難題的解決。二是印發了《關於進一步精簡黨政機關會議和文件的通知》,建立了會議文件審批、報備制度,就進一步精簡會議文件、切實改進文風會風做出了明確具體規定。今年1-7月,縣委及縣委辦公室發文數量與上年同期比下降13%。

(21)針對經濟數據有水分問題。一是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均約談了縣政府分管統計和工業的2名副縣長。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約談了縣統計局局長、縣經科信委主任。二是加強對企業服務和監督,每月網上直報期間,對企業數據嚴格監管。成立了41個工作組,深入全縣265家企業調研,及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三是嚴格執行統計法規,進一步覈查覈實規上企業數據,分批次修訂規上工業基礎數據。對不符合規上條件的13家企業已按規定退出。四是開展《統計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向全縣領導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印發《統計法》宣傳手冊1000餘本,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實施方案》,就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加強統計工作考覈和責任追究作出了嚴格規定。

(22)針對招商引資虛而不實問題。一是開展了“四督四保”專項行動,按照“抓在談促簽約,抓簽約促開工,抓開工促投產,抓投產促達效”的工作要求,對今年以來的招商項目進行了半年督查。二是印發《太湖縣招商引資政策導則》,將項目貢獻與優惠政策掛鉤,提高政策兌現門檻,加強項目達效審查,着力引進財稅貢獻率高的優質項目。三是圍繞“功能性膜材料”首位產業,大力選商選資,對全國功能性膜材料企業進行篩選,並將篩選出的企業名錄下發至各鄉鎮、各招商團,大力開展分團招商。依託上海國際膠黏帶、保護膜及光學膜展覽會,在上海國際會展中心成功舉辦太湖縣首位產業推介會。開展以商招商,目前已簽約功能膜材料項目5個。四是引入專業培訓機構,舉辦了全縣招商引資培訓班,重點提升招商人員的項目判讀能力。五是縣政府約談了縣招商局、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主要負責同志。

10.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時有發生

(23)針對部分單位仍違規濫發津補貼問題。一是堅持邊巡邊改與舉一反三相結合。巡視期間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津補貼發放的通知》,嚴禁以任何名目違規發放津補貼。整改期間開展了“濫發津補貼”專項整治行動,全縣各機關事業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了《太湖縣機關事業單位“濫發津補貼”專項整治承諾書》。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縣紀委監委給予相關責任人提醒談話。在全面梳理甄別全縣津補貼發放情況基礎上,嚴格依據相關政策,出臺《太湖縣規範津補貼發放管理的指導意見》,重新界定津補貼發放對象和範圍。二是堅持監督檢查常態化,將津補貼發放執行情況作爲日常監督和縣委巡察的重要內容,六輪縣委巡察都將“濫發津補貼”作爲一項必察內容。縣財政局開展的會計監督檢查、縣審計局開展的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及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都將“濫發津補貼”作爲一項必查、必審重要內容。三是加強對廣大幹部職工的理想信念教育。“七一”前後,全縣各級黨組織結合“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活動,以不同形式開展了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爲”爲主題的紅色教育活動,重溫入黨誓詞,教育廣大幹部職工堅定理想信念,立足崗位講奉獻、敢擔當、有作爲。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到嶽西縣王步文故居開展革命傳統教育活動,並圍繞“講嚴立”開展了專題討論。四是相關單位已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並已退回違規領取的津補貼;縣紀委監委給予相關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

(24)針對公款喫喝我行我素問題。一是縣紀委監委對晉熙鎮、縣徵收辦違規公款喫喝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給予黨內警告處分4人,誡勉談話3人,提醒談話10人;晉熙鎮、縣徵收辦已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二是晉熙鎮、縣徵收辦開展了專項整治,對違規公款喫喝問題進行了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三是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公款喫喝”專項整治行動,自查自糾發現違規問題5個,已全部糾正,約談4人,提醒談話1人。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縣紀委監委、縣財政局聯合組成兩個重點檢查組,選擇尚未接受巡察的12個單位開展重點檢查,並督促各地各單位及時完善公務接待規定。四是加大查處問責力度,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督查發現的1起公務接待違規飲酒問題及時進行查處,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2人,約談11人,持續釋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的強烈信號。

(四)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1.監督責任履行乏力

(25)針對“三轉”不到位問題。一是縣委出臺了《關於強化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工作的通知》,再次嚴令紀檢幹部不再分管與紀檢監察業務無關的工作,全縣鄉鎮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紀工委書記工作分工均進行了調整,不再分管與紀檢監察業務無關的工作。二是加大議事協調機構清理或退出力度,縣紀委除繼續保留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個議事協調機構以外,不再參與其他議事協調機構。三是縣紀委對14個鄉鎮紀委書記、16個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進行了集體約談,督促真改真轉,抓好主責主業。

(26)針對監督職能發揮不充分問題。一是深化“三轉”,強化履職監督,縣紀委對19個“零辦案”、現仍在紀檢崗位的5名紀檢監察組組長進行了集體約談。二是出臺了《太湖縣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工作考覈辦法》《鄉鎮紀委和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履職考覈辦法》,加大自辦案件的考覈權重,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三是成立5個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執紀監督協作片區,強化對派駐紀檢監察組執紀審查的督導指導。四是整合力量,協同辦案,實行“1+1”室組聯動機制,由縣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負責人與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組成核查組,通過辦案實踐強化傳幫帶,提升執紀審查能力。今年1-7月,先後抽調6名派駐紀檢監察組幹部到縣紀委參與辦案、跟班學習。16個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已立案25件,4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實現了“零”的突破。

(27)針對隊伍自身建設有短板問題。一是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按照紀檢監察干部標準和人崗相宜的原則,充實紀檢監察隊伍,4個鄉鎮紀委副書記和2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已配備到位。二是加大紀檢監察後備幹部培養力度,建立了紀檢監察後備幹部人才庫,登記儲備紀檢監察後備幹部15名。三是開展紀檢幹部能力提升行動,出臺了行動方案,作出了年度培訓計劃,已開展以會代訓3次、工作業務培訓83人次,安排12名基層紀檢幹部到縣紀委跟班學習,推薦3名紀檢幹部到省紀委跟班學習,全面提升業務能力。

(五)反腐敗鬥爭方面

12.主體責任夯得不實

(28)針對2014年以來,縣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較少,部分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不強,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問題。一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委關於全面從嚴治黨各項部署和要求,縣委常委會堅持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彙報。2018年以來縣委常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7次,7月10日專題聽取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彙報。二是結合反腐倡廉新形勢新任務,調整完善了《太湖縣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目錄(試行)》,進一步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三是全面推行縣級領導幹部“一崗雙責”提示單制度,下發提示單50份,督促領導幹部切實抓好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四是縣紀委監委組成兩個督查組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全程紀實制度落實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

(29)針對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有偏差,縣委把“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有待進一步強化”的問題,交由縣紀委牽頭負責、落實整改問題。一是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黨委(黨組)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的通知》,明確縣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牽頭領導爲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巡視整改辦公室設在縣委辦公室。二是在巡視整改方案中明確要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必須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整改工作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親自過問。縣委主要負責同志以身作則,先後牽頭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和巡視整改相關會議等12次,對整改方案、整改推進以及專項整治行動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親自督促,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親自約談,有力推進了整改落實。

13.工程方面問題突出

(30)針對項目應招未招問題。一是對美麗鄉村項目應招未招問題進行調查和問責處理: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人、誡勉談話11人、提醒談話21人、約談53人、批評教育21人。二是對重點工程中19個項目的設計、監理未招標的進行了調查和問責處理:提醒談話8人,約談4人,批評教育2人。縣交運局黨組向縣委作出了書面檢查,縣市政中心向縣住建局黨組作出了書面檢查,縣公路局向縣交運局黨委作出了書面檢查。三是出臺了《太湖縣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對項目建設程序、資金撥付、監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確規定,30萬元以上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一律招投標。四是開展工程項目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對排查出現的問題區分不同情況追責問責。給予提醒談話5人,要求作出書面檢查單位1個,完善手續單位3個,移交縣紀委監委1個。同時舉一反三,出臺工程管理方面相關制度5個。

(31)針對項目超概算問題。一是對22個超概算項目進行深入調查,分清責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對縣教育局、縣交運局、縣住建局、縣衛計委、寺前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檢察院、縣國土局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縣住建局黨組對縣市政中心現任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縣教育局黨委對太湖二中塑膠運動場建設項目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對太湖二中主要負責人予以誡勉談話,對太湖二中科技綜合樓工程建設的時任總務主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二是印發《太湖縣2018年高質量項目謀劃工作實施方案》,精準謀劃項目,抓好項目論證,加強服務保障,確保項目質量。嚴格落實《安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項目單位在項目謀劃階段進行有效調查研究,提出完善嚴密的項目建議,委託符合資質要求機構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單位確保設計深度和設計質量;施工設計實行限額設計,確保項目預算符合概算。三是嚴格落實投資計劃編報、項目立項等事項集體研究決策機制。投資項目須經縣委、縣政府批准後,方可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四是出臺《太湖縣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管理暫行辦法》,對概算覈定、概算控制、概算調整、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通知》,嚴格落實項目管理“四制”,嚴禁單方面隨意變更或不執行合同,杜絕工程違規變更行爲,確保項目概算有效控制。

(32)針對項目隨意變更問題。一是成立專項調查組,對未履行變更報批程序的25個項目進行了調查覈實,對項目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對縣教育局、住建局、晉熙鎮政府、彌陀鎮政府、寺前鎮政府等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縣檢察院、縣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責任人結合超概算問題一併進行了約談。對時任縣企業公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給予了黨內警告處分。晉熙鎮黨委對鎮公路站站長進行了約談,對晉湖村村委會主任進行了誡勉談話;縣住建局黨組對縣市政中心主任、房管局副局長、縣自來水公司支部書記進行了約談;縣教育局黨委對太湖中學分管副校長、太湖二中總務主任、樸初中學分管副校長、實驗中學工地代表進行了約談,對太湖二中校長結合超概算問題一併予以誡勉談話,對太湖二中時任總務主任結合超概算問題一併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二是縣政府制定了《太湖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建立工程變更管理聯審制度,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對不按規定程序履行工程變更報批手續明確了處理程序、處理意見。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通知》,堅決杜絕項目違規變更。三是制定《太湖縣中介機構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失責行爲懲戒辦法》,對未履行職責造成失誤的勘察、設計、監理單位實施聯合懲戒。

(六)對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33)針對整改工作推進不力問題。一是全面梳理上輪巡視未整改、整改不到位問題,制訂了《關於上一輪巡視整改工作推進不力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縣委書記對上輪巡視牽頭整改不力的11個責任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縣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審計局、發改委、開發區、教育局、旅遊委、文博園)進行了約談。11個責任單位已向縣委作出了書面檢查。16項整改任務與省委第五巡視組對太湖縣巡視反饋意見一致或相近的,納入本輪巡視整改。5項整改任務單獨交辦,整改情況如下:縣公安局辦公樓、縣醫院綜合大樓結算審計問題。造價審定結果定稿已提交工程建設方和施工方簽字,近期依法出具審計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考覈結果運用流於形式問題。出臺考覈方案,優化分值設置;對未進行集中考覈的縣直單位增加查閱資料、指標考覈內容,進一步體現優劣和差距;對考覈結果連續兩年在同類單位中排名倒數第一的,由縣紀委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少數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瞞報現象問題。已對縣經科信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出臺《太湖縣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規範管理;花亭湖旅遊碼頭試運行中防雷工程至今未招標問題。招標公告已發佈,11月底工程完工;林星板業搬遷工作停滯不前問題。縣法院已委託房地產評估造價諮詢公司開展評估,評估結果正在確認中,下一步將依法處置資產,2019年6月底前完成搬遷。二是縣委班子在“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上輪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問題進行對照檢查,深刻反思。三是開展黨政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回頭看”行動,對黨政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大起底、再排查、重申報,目前自查階段工作已經完成。全縣118個單位報送了自查登記情況,7315人填寫自查報告表,其中縣處級幹部47人、科級幹部1259人、科級以下幹部6009人。自查中,有6人報告經商辦企業情況,5人已糾正處理,1人正在立案審查中。四是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和未經批准在社會組織兼職的黨員幹部問題嚴肅問責。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約談了未經批准在社會組織兼職的10名責任人員。縣紀委對7名違規經商辦企業和2名違規在社會組織或企業兼職的科級幹部進行了問責處理,給予誡勉談話4人,提醒談話5人,在企業違規領取的報酬已全部退回。五是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聯合印發了《關於要求對科級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再次清理的函》,11名副科級以上幹部已遞交書面辭呈。目前,涉及的9個社會組織,6個已註銷,2個已改選,1個在改選中。六是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兼任社會組織職務審批管理的通知》,對領導幹部兼任社會組織職務事項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兼職審批管理工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社會團體管理的意見》,對社會團體成立、會費管理、財務管理、信息公開、換屆選舉、年檢、黨建、註銷等具體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切實加強社會團體監督管理。

三、着眼常態長效,持續鞏固深化巡視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持續狠抓,久久爲功,確保反饋問題一個不落全面整改,確保整改效果讓省委放心、讓羣衆滿意。

(一)樹牢“四個意識”。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四個服從”,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堅決的行動,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委決策部署,一刻不鬆勁地把巡視整改任務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體現到成效中,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維護和鞏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推進持續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罷手、不徹底不收兵,確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善始善終。進一步加強對巡視整改的組織領導、統籌謀劃和督促指導,堅持以上率下,縣委帶頭,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按照既定目標任務,逐條逐項往深裏抓、往實處抓,確保全縣巡視整改同步推進,務求取得更大成效。堅持分類施策,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項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體問題,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對尚未完成和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持續跟蹤督辦,積極推動落實,確保時間進度、整改質量、工作力度始終如一。對整改落實消極懈怠、不主動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倒查追責,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任務落實。

(三)狠抓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注重預防,切實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系統總結整改工作成功經驗,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爲制度,對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緊研究完善,在前期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不斷增強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促進成果轉化。堅持以整改促改革、促發展、保穩定,切實把巡視整改工作激發的正能量轉化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堅持把巡視整改與正在開展的“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和即將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做好當前各項工作結合起來,着力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政治生態上見實效,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上見實效,在加強社會治理、維護和諧穩定上見實效,在保障改善民生、增進羣衆福祉上見實效,匯聚起推動經濟社會實現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爲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貢獻太湖力量。

歡迎廣大幹部羣衆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556-4187259;郵政信箱: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普賢路3號縣委樓二樓縣委巡改辦(縣委督查室);郵編:246400;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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