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把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两节”期间严明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薪酬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相互宴请或“酒桌办公”,报销、摊派、转嫁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类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参与隐秘聚会等非组织活动、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私车公养和违反公车停放管理规定行为。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和区公车服务中心除安排值班、临时调配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严律己,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自觉做好作风建设的表率。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对贯彻不力、在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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