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8年8月31日-9月29日)

设立专门值班电话:

0351-3805051、3805052、3805053

专门邮政信箱:

山西省太原市1809邮政邮箱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第2督导组主要受理山西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亮剑

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任爱军违规违法减刑案涉案人员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彻查涉黑涉恶腐败,挖出了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其中任爱军(绰号“小四毛”)违规违法减刑案就是典型之一。

经省纪委监委专案组调查,任爱军服刑期间,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一些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内外勾结,少数人枉法裁判,为其充当“保护伞”,罔顾其对抗改造、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的事实,为其大肆违规违法减刑,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日前,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等12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他涉案人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昨天省纪检委监委官网刚刚发布了的通报,涉案人员均涉违规违法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

日前,经批准,晋城市纪委监委对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赠送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违法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杨磊简历

杨磊,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山西绛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1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劳资处助理调研员;2000年8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劳资处副处长;2006年4月,任晋城监狱(晋城晋普山煤矿)党委副书记、政委;2010年3月,任曲沃监狱(山西润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监狱长(执行董事);2016年6月,任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晋城市纪委监委)

汾阳监狱副调研员武建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批准,朔州市纪委监委对汾阳监狱副调研员武建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武建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违法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武建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武建东简历

武建东,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山西中阳县人,本科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4月,任汾阳监狱基建监区教导员;2000年12月,任汾阳监狱副监狱长;2008年11月,任汾阳监狱副调研员。

(朔州市纪委监委)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服刑人员特定关系人的宴请并接受请托,错误适用法律规定,违规违法为服刑人员减刑,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陈伟简历

陈伟,男,汉族,1964年1月生,山西曲沃县人,大学文化,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9月,任洪洞县人民法院代院长;2003年11月,任洪洞县人民法院院长;2010年1月,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8年8月,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已撤销其相关法律职务。

(临汾市纪委监委)

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郝建华 被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日前,经批准,省监委对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郝建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郝建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为帮助服刑人员违法减刑,给予司法工作人员财物,涉嫌犯行贿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郝建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郝建华简历

郝建华,女,汉族,1969年5月生,河北涉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3月加入民革。1994年12月,在山西省政府法律服务处(三晋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7月,任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

来源:山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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