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幼儿园学生的小客车原本核载6人,却实载20人,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幼儿园园长熊某、司机喻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熊某系南昌市某幼儿园的院长,喻某系该园聘用司机。2018年5月2日下午,熊某安排喻某驶福田小型普通客车(核载6人)接送该幼儿园二部园区的学生。当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喻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幼儿园学生行至本市红谷滩新区生米镇南星村路段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民警当场检查,该车实载20人,其中包括18名幼儿园学生和1名幼儿园老师。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喻某在接送学校学生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熊某、喻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熊某、喻某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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