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下)

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乡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什么?

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政法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依纪查处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进驻辽宁的时间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分别是什么?

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进驻辽宁的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7日,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24-88559014、88559015、88559016(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举报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6001信箱。

十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举报如何保密?

对举报材料设专人管理,对举报情况和检举、控告内容列入密件管理。严禁将举报人的情况向其他工作人员及与办案无关人员泄露,凡泄露情况一经查实,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十二

如何依法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相关责任。

编辑:彭馨葳刘欣竺、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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