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晞儒,男,漢族,陝西省藍田人。 1955年畢業於西北民族學院語文系蒙古語言文學專業。

從事蒙漢翻譯、教材編寫和教學等工作。曾任中國蒙古語文學會常務理事、學術委員、副會長,現任中國蒙古語文學會顧問、甘肅方言研究所學術顧問。先後講授:《漢語文》、《蒙古語文》、《現代漢語》、《現代蒙古語》、《民族歷史》等課程。用蒙古文翻譯編寫《翻譯理論與實踐》、《語言學概論》、《現代蒙古語》等三部教材。

在國內外重要刊物上發表論文120餘篇,出版專著《民族語文散論》、《語言·心理·民俗》等三部,其重要學術觀點已被載入《中國民族語言學史》一書。

現今居住在青海省境內的蒙古族約有10萬餘人,主要居住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都蘭、烏蘭、德令哈、格爾木;黃南藏族自治州的河南蒙古族自治縣以及海北藏族自治州的海晏縣的托勒、哈勒景;剛察縣的哈爾蓋、祁連縣的默勒、多隆、野牛溝;門源縣的蘇吉、皇城和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共和縣倒淌河等地;此外,湟源、大通、同德、西寧、互助、樂都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州、市、縣也有小片聚居或散居的蒙古族。

據史料記載,蒙古族最早於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自中亞回軍駐紮河西走廊,次年滅西夏,佔河湟,才進入青海的。後來,曾有幾次大批蒙古人入居,特別是到了崇禎九年(1636年),固始汗率部由今烏魯木齊進居青海,進而用武力統一了西藏各地區之後,在青海的蒙古族已達20餘萬人之多,蒙古族幾乎遍佈青海各地,這從至今留下的蒙古語地名的分佈狀況就可以得到說明。但是,後來由於羅卜藏丹津反清失敗後,蒙古族日益衰微,直到解放前夕,僅剩下2萬餘人。儘管如此,在他們雄居青海的近一個世紀的鼎盛時期所留下的歷史遺產,又是一批十分珍貴的財富,其中蒙古語地名就是值得我們研究的一份珍寶。本文擬從語言學角度,就其命名的語言特點,作一簡要論述。

一、命名方式的多樣性

青海蒙古族主要從事畜牧業生產,與大自然有着十分密切的關係。他們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都離不開山、水、草原,對自然界的風雲變幻、地形、地貌、色彩、流水等,都有着十分精細而獨特的觀察和體驗。他們在給那些地理實體命名的時候,特別重視地理實體的客觀存在條件和地理特徵,因此,地名也就具有了客觀存在的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某些特徵,成爲區別於其他同一性質的地理實體的標誌。由於對一個地理實體的命名往往以其形、色、質及其與人們生產、生活關係的密切程度等爲參照,命名本身不但表現客體的屬性或特徵,而且也包含着人的主觀感情色彩,具有一定的社會性。客觀存在的地理實體是千差萬別、錯綜複雜的、因此命名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就青海蒙古語地名的構成來看,大體上可以分爲以下幾種:

1.方位命名。同一性質和特點的地理實體,不便於在定名上予以區別,往往在一般稱名(即同一限定詞加通名構成的地名結構)之前加一方位詞,作爲這一命名結構的限制成分,使其與同類地理實體在稱謂上加以區別,同時表明兩者所處的不同方位。這是蒙古族在遊牧生活中學會的一種區別事物、辨別方位的重要手段。例如都蘭縣的兩個長滿蘆葦的小湖泊都叫hlvsvn nagvr①“蘆葦湖”,其地形特點都十分相似,要在稱謂上把它們區別開來,就分別在這個一般稱名(限同一限定詞分別加在通名前構成的地名語言單位)之前加上方位詞emunetu“南邊的”、hθitv“北邊的”加以限定,使之區別開來,一個叫emunetu hvlvsvn nagvr(Nan Hulsan Hu)②“南蘆葦湖”,一個叫hθitv hvlvsv nagvr (Bei Hulsan Hu)”“北蘆葦湖”,於是這兩個方位詞在特定的地理範圍內─—都蘭縣境內,成爲這兩個湖泊的專名而相互區別,同時,也確定了它們各自的特定方位和地理範圍,便於人們交際使用。又如在格爾木有兩個鹽湖,都稱爲“達布遜湖”dabvsvn nagvr(Dabsan Hu),爲了區別開來,在這個一般稱名前分別加綴方位詞jegun“東”、baragvn“西”加以限定,既標明瞭它們的共性──“鹽湖”這一特點,又從方位上把它們區別開來。語言表達清晰、簡潔,便於人們區別和記憶,有利於外出遊牧,辨別方位。此外,還有一種方位命名的方式,這就是以山或以水爲參照,山南爲陽、爲前,山北爲陰、爲後,或對水而言,北爲陽,南爲陰,在命名時只標明“陰”而不標明“陽”,用arv(有/後/後面/背/背面/北面/等意)這個詞來標記,即在同一性質的幾個地理實體中,以其依山傍水的地理環境爲參照,用arv“後/陰/北”標明其中位於山北或水南的那個地理實體,就與其他同類地理實體區別開來了。這種命名雖不同於用“東、南、西、北”這樣意義明確的方位詞,但又往往可以用來說明該地理實體的客觀存在的自然環境特徵。如大柴旦鎮的arv mosotu(Ar Most)是一條溝的名字,按其詞義翻譯成漢語就是“後冰溝”;烏蘭縣的arv imagatvin gθθ1 (Ar yamat in Gol),就是“北面有羊的河”的意思、arv gederge-in agvla (Ar Gedreg shan),是“後面的山峯”的意思。

2.以“大”、“小”命名。同一類的地理實體,即使是在一定範圍之內也可能會有若干個,它們都有一個總的名稱以區別於不同的類,具有很大程度的概括性和綜合性,是同類地理實體的總稱,因此在稱謂上無法區別同類中的各個“個體”。蒙古族在給同類地理實體中的“個體”命名時,也常使用“大”、“小”這兩個形容詞來限定某個地物的一般稱名而與其同類地物區別開來。例如烏蘭縣的baga qagan vsv (Bai shui He)、祁連縣的yehe qagan agvla (Da Qagan shan),前者加了baga“小”,意即“小白水河”,後者加了yehe“大”,意即“大白山”;烏蘭縣的yehe dabaga(Ih Daban yahe),漢義是“大河”,等等。這種“大”、“小”之別,並不是同某個具體的同類地理實體比較而言的,而是指稱在許多同類的地物中的最大的或最小的,因此,在一定範圍內(譬如在烏蘭縣境內)不一定有成對稱謂的地理實體。例如烏蘭縣有個山口叫yehe dabaga(Ih Daban yahe),但不一定要有一個相對應的baga dabaga的地物名稱,這是不同於方位命名的一個重要特點。

3.顏色命名。蒙古族自古以來就是遊牧民族,對自然界的各種顏色分辨得十分精細,而且崇尚白色和黃色,對地物的命名也往往用顏色的稱謂詞構成,有時還表示一族的好惡感情或祈願心理。因此,在這一類命名中有的蘊含着極爲深刻的民族感情和民定審美心理特徵。例如海晏縣的hohe hotol(Hoh Hotol),漢語寫作“可可特里”,意爲“青色的山坡”,實爲一山口的名字,即“青色的山口”lagan hada(ulan Hadshan),漢語寫作“烏蘭哈達山”,意爲“紅色的山峯”;又如大柴旦鎮的一座山叫qagan θbθgat(Qagan Obot Ling),意爲“白色的鄂博嶺”,漢語寫作“察汗鄂博嶺”;都蘭縣的一孔泉叫pagan namg (Qagan Namag Quan),漢語寫作“察汗那木尕泉”,意爲“白色的沼澤泉”。

4.形狀命名。蒙古族居住地的地形複雜多樣,風貌千差萬別,各具特色,因而在自然地理實體的稱名中,多以地形地貌特徵命名。這種命名方式也反映了蒙古族人民對客觀事物的精細觀察力和豐富的聯想力,而這種觀察力和聯想力又是深深紮根於他們獨特的畜牧業民族的生產、生活方式和觀念之中的。例如天峻縣有一條溝叫做abdara(Abdar),漢語寫作“阿布達爾”,意思是“箱子”,即“象箱子一樣的溝”;烏蘭縣有一個灘名叫ayaga-inhodege(Ayag Tan),漢語寫作“阿移嘎灘”,意思是“象碗一樣的灘”;門源縣有一座山峯叫θbθga agla(Obo shan),漢語寫作“俄博山”,意思是“象俄博一樣的山峯”(即小山峯);達日縣的一座山峯叫lama tθlθgai(Lama Toilog),漢語寫作“拉瑪託洛”,意思是“象喇嘛腦袋一樣的山峯”;大通縣有一個山口叫temegen dabagan(Temen Daban),漢語寫作“鐵邁達坂”,意思是“象駱駝一樣的山口”,等等。這種把生活中的某些具體形象特徵用來比喻與其相似的地理實體的特殊形態的命名方式,在各民族語言中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同的一點是各民族都根據自己的獨特生活體驗,從生活中選擇最能體現地理實體的特殊形態的人們最熟悉的事物來作比喻,因此,這些作爲喻體的事物就具有了民族的特性。如用“喇嘛的頭”、“俄博”、“駱駝”、“山羊”、“酥油”等作爲地理實體命名的詞語,都是遊牧生活和民族宗教信仰有着直接的聯繫,這在漢族命名的地名中是見不到的,或者很少。

5.動植物命名。蒙古族長期從事畜牧業生產,對自然界的花、草、樹木生長特點和區域,以及飛禽走獸經常棲息和出沒之地瞭如指掌,並且以此作爲參照命名地名。現在,這類地名由於自然地理環境和社會環境的變化,不一定名副其實,但作爲地物的稱名仍然保留,因此,這類地名往往成爲研究該地區人文歷史和自然環境變化原因的重要依據和材料。例如都蘭縣的adagn blag(Adun Bulag),漢語寫作“阿冬布拉格湖”,意思是“馬羣飲水湖”,說明過去馬羣常來此湖飲水;烏蘭縣的arqat(Arqt),漢語寫作“阿爾次特”,是“杜松”的意思。以“杜松”命名溝的名字,說明這裏生長杜松;還有一村子叫jegergenetei(Tergentei),漢語寫作“澤令溝”,而jegergene是“麻黃”的意思,說明這裏曾是特產麻黃的地方,至於那些常是或曾經是某種動物棲息或出沒的地方,就以某種動物命名的地名,那就更多了。例如海晏縣的bugt-ingθθ(Bugt He),漢語寫作“包忽圖河”,意即“有鹿的河”、門源縣的talai-in gθθl(Tulai He),漢語寫作“討拉河”,意即“兔子河”,烏蘭縣的一條河叫imagat-in gθθl (yamat He),漢語寫作“亞馬託河”,意即“有山羊的河”,還有一座山峯叫Sarlug-unagula(Maoniu shan),漢語叫“犛牛山”,天峻縣有條河的名字叫buha-ingθθl(Buh He),漢語寫作“布哈河”,意即“犛牛河”,河水流入青海湖。在這些地名中,有許多由於民族遷徙、人口變動、自然開發等原因,都不一定名副其實了。

6.特徵命名。某一地方的固有特徵,往往成爲人們命名的根據。例如有的地理實體蘊藏着某種礦物質或表層構造多沙、多石等明顯特徵,就成爲該地方的特定名稱了。烏蘭縣的elesutei-in gθθ1(Elstein Gol),漢語寫作“艾力斯臺郭勒”,意即“多沙的河”;還有一條溝叫qilagtai(Qulutai),漢語寫作“求洛臺”,意即“石頭溝”;都蘭縣的qaidam-ngθθl(Qaidam He),漢語寫作“柴達木河”,意即“鹽鹼河”;剛察縣的hairhi(Hairgi)、漢語寫作“哈爾蓋”,意即“多礫石的地方;”格爾木的jegun dabsn nagr(Dohg Dabsan Hu),漢語寫作“東達布遜湖”,意即“東邊的鹽湖”;大柴旦鎮的hθrgθljin agla (Xitie shan),漢語寫作“錫鐵山”,是蒙古語漢譯名,即以此山產錫爲其特徵而命名。

7.以歷史故事和歷史事件命名。蒙古族在歷史上很少用人的名字來命名某個地名,但用歷史故事或者歷史事件命名地名以作紀念的事,卻是不少的。例如烏蘭縣的hohe,漢語寫作“柯柯”(以青海蒙古語方音譯寫)這個地名,原意爲“青色”。相傳蒙古族和碩特部從新疆來青海。在此建旗時,最先進來的是騎着鐵青馬的12名勇士(bagatr),故將該地命名爲“柯柯”。此地原爲額魯特蒙古和碩特部柯柯貝勒的駐牧地。又如現在的“烏蘭縣”名,根據有關人士考證,“烏蘭”地名稱謂,最早出現於1959年。是年,經州人民政府批准,在希裏溝地區首設縣置,但考慮到“都蘭”一名已移到察蘇地區,不能再用此名。後來,根據1952年初,都蘭縣公安局局長紀炳文等7位同志奉命去茶卡執行緊急任務,經烏蘭布拉格(蒙古語,即“紅水泉”)時,突遭土匪伏擊,紀炳文等7位同志同土匪英勇激戰,終因寡不敵衆,全部壯烈犧牲。烈士的鮮血灑在了烏蘭布拉格。從此,烏蘭布拉格(在卜浪溝境內)成了引人注目的地方。爲了紀念烈士,又考慮到“都蘭”與“烏蘭”僅一音之差,老百姓容易接受,就以“烏蘭”命名縣名,以此表示對革命政權的熱愛和對烈士的懷念。

8.美願命名。從民俗心理出發,人們在用自己的辛勤勞動創造幸福、美好的生活的時候,由於社會的、自然界的種種因素,人們的勞動創造往往與自己的美好願望相反,幸福成爲幻影,美好反成了災難,於是,人們就把祺福的心理寄託於自然界的所謂“神靈”。在這種心理的驅使之下,對某些地理實體按照自己的心理感受,給以美好的命名,藉以祺富裕求吉祥,驅惡邪弭災難。這些地理實體也就有了“神威”,人們崇敬它、祝福它。例如都蘭縣的brhan bθdi agla (Burhan Budai shan),漢語寫作“布爾汗布達山”,brhan是“佛/佛爺”的意思,bθdi是“菩提”、“正覺”、“神聖”、“善良”的意思,組合在一起作山的名字,就是“佛山”或“佛悟山”;還有一座山叫Oljeitu(Oljit shan),漢語寫作“峨勒扎特山”,Oljei,即“吉祥”、“祥瑞”、“福壽”之意,實爲“福壽山”的意思;天峻縣的bayan gθθ-nagla(Bayan Gol shan),漢語寫作“巴音郭勒山”,bayan,即“富饒的/富裕的”的意思,gθθl爲“河”,agla是“山”,組合在一起爲“富饒河的山”;茫崖鎮的bayan gθθl(Bayan Gol),漢語寫作“巴音郭勒”,意即“富裕的河”;門源縣有一座山叫“俄博山”(Obo shan),“俄博”,即“敖包”,也寫作“鄂博”,是蒙古語的θbθga音譯名。蒙古族做路標或界標,用石、土、草等堆成的堆子,同時也作爲“神靈”的住地來祭祀的,因此,“俄博山”就是“神靈山”,即爲民造福、保佑人民安寧的“神山”。

上述八種命名方式,讓我們想起了莊子在《逍遙遊》裏面的一句話,“名者實之賓”的含義。地名跟其他名稱一樣,也是“名”,它表示的地方是“實”,先有地理實體,後有稱呼地理實體的名字。實體並不是依賴名稱而存在,名稱只是人們根據客觀存在的實物而命名的。某地物有何名字完全是人爲的、後來的,是人們爲使地方對象化纔給它命名的。可以說,一個地方有何地名,完全是由一定的人類社團約定俗成的。地名既然是由人類社團約定俗成的,就必然蘊含着一定的人的主觀因素,特別是一些表現人們美願心理特徵的地名,往往是社會心理民俗特徵的體現,它導源於原始時期的萬物有靈觀念及對自然力的信仰的崇拜,它作爲社會意識形態的一種傳承方式,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中對人類的身心活動、物質生產和精神文化創造,有着極大的制約作用。因此,這些地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那個命名時代的蒙古族社會、歷史、人民思想、信仰和文化科學水平的特點及其發展狀況。

二、地名語言的結構特點

地名是語言詞彙的一部分,即以語言的形式指代地理實體。語言具有民族性,地名也同樣具有民族性,這不但表現在所用詞語的音、形、義結構上,而且也表現在地名的詞語組合方式上。漢語地名具有漢語的結構特點,蒙古語地名有蒙古語的結構特點。根據我們對青海蒙古語地名的觀察,它的結構特點大概有如下幾點:

1.多音節的單純詞作爲地名。這種地名從語言角度來看,是一個能夠自由運用的最小的語言符號,它既是語言詞彙的基本單位,也是語言組織中的基本單位。因爲它是音義結合的最小的不可再劃分的定型性符號,一旦作爲地名來用,它又具有了與固有意義相聯繫的新的內涵,這個“內涵”就是它所指稱的那個地理實體的形狀特徵或構造特徵,甚至不體現這些特徵而只表達命名者的某種祈望心理,具有豐富的文化意義。例如“哈爾蓋”這個地名,是蒙古語單純詞hairhi的音譯,它固有的意義是“礪石”,作爲特定的地名,是因爲那個地方的河谷中多產粗磨刀石而得名。所以,在這裏,hairhi已經不僅僅指稱“粗磨刀石”,而是成爲多產粗磨刀石地方的名字了。由於利用詞義引用的方法命名地名,有些地名的詞義表層無法表現出作爲地理實體指稱符號的深層意義。如“柯柯”,是蒙古語hohe的音譯,“青色”的意思,它指稱的是原額魯特和碩特部柯柯貝勒的駐牧地,並不表示這個地方的顏色特點,而是內涵着如上面所談到的那個意義,具有明顯的人文特點;又如烏蘭縣有個湖叫“託索湖”’“託索”是蒙古語tθsθ的音譯,“酥油”的意思。從這個詞義裏無法知道它所指稱的是那樣的“湖”,它既不表明“湖”的形狀特徵,也不表明湖水的色彩特徵,而是由一個傳說得名的。即據說過去牧民們打酥油時,總要從此湖中撈取幾粒小石塊放入打酥油桶中作爲引子,這樣打出來的酥油量多而質高,故此,稱它爲“酥油湖”。此湖名蘊含着人們希望富裕的美好願望。又如縣名“烏蘭”,是蒙古語lagan一詞的音譯,“紅色”的意思,作爲縣名是以此意爲其象徵,表示人民對“紅色革命政權”這一新生事物的熱愛,又反映出人民羣衆對爲建立紅色革命政權而犧牲了的烈士們的懷念與崇敬的濃厚感情,它在這裏不僅是一個縣名,而且蘊含着人民羣衆深深的美願心理的祈求。

2.特定詞與通稱詞組合而成的地名。地名是地理實體的專有名稱,是語言詞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和其他事物的名稱一樣,都反映人們認識客觀事物的一般規律,遵從語言的組詞規則。在青海蒙古語地名中,有的是由兩個單純詞組合而成的,有的則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單純詞組合而成的;從結構形式來看,有的是限定型的,有的則是修飾型的。

限定結構型的地名,主要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純名詞或帶有“所有格”的形容詞組合而成的地名。限定成分在通稱詞之前,一般要帶“所有格”,或者詞尾爲[-n]輔音。

“山”的意思,它前面的yehe“大”和 qagan“白色”兩個修飾成分都是形容詞,一個是從“山”的大小給以描摹,一個是從“山”的顏色予以修飾,組合在一起就是“大白山”,表現出“山”的高大和長年積雪不化的白色景觀,體現了“山”的形、色方面的一些特徵,使人們從它們組合的語義內容中,想象到此山的大概面貌。同時,蒙古族崇尚白色,用qagan“白色”來作此山名的修飾成分,蘊含着對這座山的崇敬心理因素。

3.數詞與通稱詞組合而成的地名。這類地名在青海蒙古語地名中所佔比例雖然很小,但有其特色。這類地名所表示的語義內容與它所指稱的地理實體的意義並不一定是相一致的,這是由社會經濟、歷史條件的變化,或者由於地形、地貌的某些變化而遺留下來的“名不副實”的地名。作爲地名是一種定型性的符號,與其所指稱的地理實體本身沒有必然的聯繫,完全是人爲的。但是,一旦被社會所接受,並且定型化,代代相傳沿用,就不能隨意改變,而地理實體本身卻不受這個限制,它有其自身的變化規律,可能發生這樣或那樣的變化,也包括人爲的改造,從而使名稱本身所反映的那些原有的特徵消失或變異,或者由於原來命名時的聯想根據、社會條件發生了變化。命名在先,變化在後,這就出現了名不副實的地名。意即“五座山”等地名都與其指稱對象不相符合,所含內容已難以考究。

4.詞語反常搭配而成的地名。這類地名的語詞搭配不是按照一般的語詞組合規則,而是“反其道而行之”組合起來的,所含語義內容令人難以理解,從字面意義看,與它指稱的地理實體似無聯繫。由於缺乏口碑和文字記載,這類地名的來源和所含內容也是難以確定的。如turgen dabagan(Turgen Daban)“土爾根大坡”,意即“快的嶺”,是一個“山口”的名字。turgen 是形容詞,“快/快速”的意思,常用來修飾表示行爲、動作等動態動詞的,作狀語,不同表示靜態的名詞相搭配,而dabagan偏偏是一個名詞,“嶺”的意思,“快的嶺”,顯然不合事理,也不符合蒙古語的組合規則。至於在什麼情況下以此組合形式命名這個“山口”的,特指意義是什麼?已無法稽考;又如Saixiyal-n gθθl(Saixalin Gol) “三十粱郭勒”,意即“獎勵河”。Saixiyal 是名詞,“獎勵/表揚”的意思。顯然,它與gθθl“河”是不能搭配在一起,但作爲“河”的名字,它們卻結合在一起了,至於爲什麼會有這種反常規的地名,恐怕要從青海蒙古族人民認識活動的歷史中去尋根究底了。

三、地名的語義結構特點

就我們現在掌握的一些地名資料來看,青海蒙古族人民對自然地理的觀察和認識,並不是侷限於單個實體,而往往是從相關的實體中找出它們的不同點和相互間的聯繫給以命名的,並在給某一個地理實體以命名時,也往往表現出人的主觀態度,而對於客觀的地理實體的認識和命名,又不可能超越他們當時所處的社會歷史條件和文化知識水平。這從地名的語義結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青海蒙古語地名的語義結構大概有以下幾個特點:

1.語義重合。如同前述,蒙古族人民在給一地理實體命名時,有的帶有強烈的主觀感情,往往用語義相同或相似的兩個詞組合起來,表示褒貶等感情。即“許多河流”的意思,其後的gθθl是通稱詞,即名詞,“河”的意思,兩者語義重合,一是表明此條河在格爾木境內,二是說明在格爾木密集的許多河流中,此條河是最大的一條河。

2.語義借代。在青海蒙古語地名中,有一些地名是在通稱詞前加一借代詞,作某一地名的特定成分,但其固有意義與它所指稱的地理實體的意義不完全一致,從表層結構看,似乎互不相關,但卻有深層的內存聯繫。這種結構的地名雖不象比喻性地名那樣具體、形象,但簡潔、精煉、富有哲理。如tatagal-n gθθl (Tatalin Gol)“塔塔棱河”,意即“引水河”,tatagal是名詞,意思是“引水渠/畦溝”,實際在這裏指稱此河是“無水河”,即“乾涸的河牀”;又如tegri agla(Tengger ul shan)“唐格烏拉山”,意即“天山”。tegri是名詞,“天/天空”的意思,以此指稱山的高聳入雲的巍巍氣勢。

3.雙語語義合成。青海自古以來就是多民族的聚居區,由於人口的發展變化,政權的更迭、民族的流動、遷徙和各民族經濟、文化間的互相交往等原因,造成了同一個地理實體的稱名出現兩種或多種民族語言合璧的現象。即兩種或多種民族語言的詞組合成一個地名,語源不同、語義諧美。例如“伊克達坂牙合”(Ih Daba yahe)是座山口的名字,“伊克達坂”爲蒙古語,即yehe dabaga,是“大山嶺”的意思,在這裏特表示“山口”的意思,“牙合”則是藏語“尼哈”的諧音,亦爲“山口”之意,同蒙古語的dabaga意重合。這種結構簡明、語音諧美、語義鮮明的地名,兩個民族都可以接受和理解,便於民族之間的交際和溝通;又如“草達坂”(Cao Daban),意即“草山嶺”,實指長滿野草的“山口”。“草”是漢語,“達坂”則是蒙古語,即dabagan,漢蒙合璧作地名;“鐵木勒溝”(Tomor Gou)的“鐵木勒”是蒙古語,trmur“鐵”的意思,“溝”是漢語,作通稱詞,是蒙漢合璧作地名。這類兩種民族語言合璧的地名,在青海是比較普遍的,從語義角度看,它們融於一體,既諧合優美,又多采風趣,同一個地名凝聚着幾個民族的智慧和情感,可以說,它是各民族在長期的經濟、文化交往中所建立起來的深厚友誼的歷史見證。

4.方言特色。青海蒙古語地名是長期居住在這裏的蒙古族人民的智慧創造,反映了青海蒙古族人民對自然界觀察的精細和認識、聯想的豐富,頗有地方特色。例如漢語裏統稱一切流水道爲“溝”,但在蒙古語裏對“溝”的稱謂分得很細,而且往往不直接指稱“溝”,而是根據“溝”的地理環境和形狀而分別命名。如對兩邊陡峭高大而形成的深峽道稱爲gun ergi“深崖”,一般稱ergi“崖”,如果溝裏有水則稱gθrθha“澗”,有的還用漢語“溝”的譯音,如烏蘭縣的“艾力斯坦滾艾爾溝”(Elstein Gun Ereg),蒙古語是elesutei-in gun ergi,意思是“多沙的深崖”,實際是一條溝的名字;天峻縣還有一條溝叫“哈拉古爾合”(Har Gorh),蒙古語是hara gθrθha,意思是“清水澗”,即“有水的溝“。至於用漢語的“溝”作通名,就比較普遍了,但它本身並不表明“溝”的具體特徵,難以與其他“溝”相區別,所以在其前面必須加表現此“溝”與其他“溝”不同的形狀或特徵的限定詞,作爲專名。

青海蒙古語對“湖”的稱謂有兩種,所以,這類“湖”與“泉”都用同一個詞指稱。漢族把它稱爲“湖”是從蓄水量的多少和形狀如湖而定名的,蒙古族則以水源的不同而指稱,反映了不同民族有不同的認識、觀察客觀事物的方法,有不同的指稱方式和角度。

對於“山口”,青海蒙古語的稱謂更有其特點。“山口”在現代蒙古語裏稱作agula-in ama,但在青海蒙古語則從來不用這個稱名,而根據不同的形狀、山勢有以下稱名:

①dabagan(Daban)“達坂”,原義爲“嶺”,這是比較普遍使用的稱名。因爲“山口”是指連綿的山嶺中間較低處,多爲通道經過的地方,所以,青海蒙古族人民往往用“嶺”來指代“山口”,如冷湖鎮的“大鄂博圖達坂”(Da obot Daban),蒙古語是yehe θbθgatv dabagan,意思是“大鄂博山嶺”,實際是“大鄂博山口”;又如大通縣的“鐵邁達坂”(Temen Daban),蒙古語是temegen dabagan,意思是“駱駝嶺”,實際是“駱駝嶺山口”;天峻縣的“烏蘭達坂”(ulan Daban),蒙古語是vlagan dabagan,即“紅山嶺”,實際是“紅山口”;大柴旦鎮的“小哈爾騰達坂”(Xiao Haltang Daban),蒙古語是hal-tang-un baga dabagan,意思是“有斑點的小山嶺”,實際是“小哈爾騰山口”。

②habqil(Habqil)“哈布次勒”,是“峽/峽谷”的意思,這是指稱兩山之間的通道。一個是指山頂上的通道,一個是指兩山對峙形成的山根峽道,在漢語裏統稱“山口”,但青海蒙古語把它們區分開來分別指稱。如都蘭縣的“哈布次勒”(Habqil)就是這樣一個山口的名字。

③hotol(Hotol)“可特勒”,是“山坡”的意思,在這裏用來特指山勢平緩的山口,藉以與山勢陡峭的山口相區別。如烏蘭縣的“克普騰可特勒”(Hebtun Hotol),蒙古語是hebtegun hotol,意思是“躺着的山坡”,實際是“克普騰山口”;海晏縣的“克熱牙合”(Here Hotol),蒙古語是heriye hotol,意思是“烏鴉坡”,實際是“克熱山口”,等等。

漢語的“灘”在蒙古語裏有兩種稱謂,一是對平坦而廣闊無垠的原野稱作tala(Tal),如祁連縣的“烏松塔拉”(Usan Tal),意思是“有水的平原”,共和縣的“賽汗塔拉”(Saihan Tal),蒙古語是Saihan tala,即“美麗的平原”;二是對小於tala(Tal)的原野稱爲hodege,例如茫崖鎮的“阿達灘”(Ad Tan),蒙古語就是ada-in hodege,意思是“惡魔的原野”,實際是指一片平灘地;烏蘭縣的“阿日格灘”(Airag Tan),蒙古語是airag-un hodege,意思是“酸馬奶原野”,實際是指一片平灘地。此外。還有祁連縣的“峨堡灘”(obo Tan)n,蒙古語是θbθga-in hodege,烏蘭縣的“他文託羅海灘”(Taban Tolgoi Tan),蒙古語是tabun tθlθgai-in hodege,都是這類性質的地理實體的稱名。  

四、結束語

在我們對青海蒙古語地名作了上述粗略的分析之後,更加深刻地感到,不論是哪一種民族語言的地名,都是人們共同約定的一種語言代號。地名往往與民族歷史、民族經濟、民族文化生活、民族感情和審美心理特徵等,都有這樣或那樣的聯繫。地名不僅僅是地理實體的稱謂問題,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裏,往往關係着民族團結的大局,我們研究地名的語源、起源、涵義、分佈及其演變規律的時候,必須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和各民族誰也離不開誰的觀點,充分利用歷史學、語言學、地理學等密切相關的學科理論來指導我們的研究工作,特別是從民族語言學角度研究民族語言地名,更能體會到民族語言地名不僅僅是語言問題,它反映民族歷史和民族思維方式,聯想方式和觀察事物的特點等,具有極強的民族性。

如前所述,青海蒙古族在歷史上以遊牧業生產爲主要經濟活動,對於地形、地貌、水文、植被、山谷、河川等自然形態區分得十分精細,同是河流,水流量大的叫“木倫”moren,水流量較小的或流量變化很大的叫“郭勒”gθθ1,水流量更小的叫“烏蘇”usu;同是“山口’,陡峭高大的“山口”叫“達坂”dabaga,低而平緩的“山口”叫“可特勒”hotol,兩山之間的山根峽道叫“哈布次勒”habqil;同是平地,面積廣闊的水草平原叫“塔拉”tala,較小的叫“可德”hodege。在地名的詞語組合上,往往是在通稱詞前加方位詞、數詞、名詞、形容詞等來表示地理實體的特徵,如顏色、大小、冷暖、形狀、美醜等,藉以增強地名的形象性,同時也反映出蒙古族人民審美心理特徵和求吉祥、祈福壽的心理取向。因此,青海蒙古語地名,也是我們研究青海蒙古族語言的方言特點、歷史、文化和風俗習慣的不可缺少的珍貴材料。

註釋:

① 蒙古語按書面語讀法,一律採用內蒙古大學蒙古語文研究室編著的《蒙漢辭典》的拉丁符號標註,未按青海蒙古語方音標註。下同。

② 圓括號內的符號是根據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總局1976年9月修訂的《中國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的《少數民族語地名漢語拼音宇母音譯轉寫法》轉寫的。下同。

文章發表於《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第4期

PS:資料來源,中國民族宗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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