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网2019】灵台警方查处一起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

1 近日,灵台县公安局独店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违法行为人冯某某被警方依法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9月29日,灵台县独店镇居民张三(化名)报称,有人打电话、发短信骚扰其妻子,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接到报警后,独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查,查明冯某某自今年8月份以来,以交朋友为由,多次打电话、发骚扰短信给张三妻子,以排遣寂寞。然而,他的不法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

1 警方提示

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指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多次指3次(含3次)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对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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