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長的藝術收藏史中,掌握權力的不同個體、羣體、階層之間,充滿了戲劇性的觀念衝突與利益交換。封建政權被推翻之後,藝術收藏品轉歸國有,藝術品的歸屬爭論,也和國家民族等宏大議題聯繫在一起。今天的我們,該如何看待歷史殘留的文物流失問題?

隨着1990年興起的“收藏熱”發展至今,中國藝術品交易市場得到迅速擴張。動輒數千萬、上億的拍賣金額,讓大衆對藝術品投資價值擁有了全新的認知。伴隨着大衆的關注,當代藝術收藏不再僅僅是收藏家、藝術經紀人、藝術家等少數羣體範圍內的事情,而是成爲一個龐大的產業和社會網絡。

而“收藏”並不僅是一個經濟現象,它同時也是一個文化現象。中國人的收藏觀念,從宗教性、實用性、炫耀性的“積藏”,發展到“文化收藏”,與掌握知識文字和擁有政治經濟資源人羣的文化建構相關,不同時代收藏品的品類,也與文化等級觀念有密切的聯繫。

《中國藝術收藏史》,周文翰著,商務印書館2019年8月版

商務印書館近期出版的通識新作《中國藝術收藏史》,從史前人們收集穿孔貝殼的故事開始,敘述了中國從有“收藏”觀念至今各個歷史時期收藏文化觀念、收藏潮流的演變,並談及藝術品流轉的社會機制、歷朝歷代收藏家的審美偏好與中國藝術品全球流轉的未來趨勢。10月,本書作者周文翰與媒體人潘採夫,在佳作書局舉辦的新書活動中,討論分享了中國收藏的相關問題。

中國文人,把藝術收藏當作一種文化使命

中國早期的藝術收藏的主體是手握權力的王侯貴族,他們掌握了政治經濟資源,有餘力保存收藏品。商周時期各地大大小小的貴族,無不擁有青銅器、玉器等禮器和實用器物藏品,王室爲了彰顯權威和享樂等不同目的,建立了器物典籍的保管制度,並一直延續下去。每一個好大喜功、樂於享受的帝王都是收藏的愛好者,秦始皇、漢武帝皆如此。

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書畫藝術興起。像王羲之這樣的高門子弟,不是靠出仕爲官、道德文章出人頭地,而是靠書法藝術獲得相當高的文化地位。時人已經開始有意識地收藏王羲之、王獻之的書法作品,後來唐太宗還將王羲之推向了舉世無雙的地位。此時的收藏,已經從宗教性、炫耀性的積藏,轉向了藝術文化收藏。同時,士人開始成爲書法繪畫藝術收藏者,並對後世的收藏文化產生了重要影響。

唐宋以來,文人可通過科舉入仕,獲得較高的收入。這爲文人成爲收藏的主流階層奠定了基礎。文人不僅把收藏當作一種愛好,還爲其賦予了文化意義,收藏成爲一件有利於理政與研究的事情。宋代米芾是當時最重要的私人收藏家之一。米芾自視甚高,但並非像蘇軾、歐陽修一樣科舉入仕,而是因爲母親養育過宋神宗而得到提拔,按慣例很難升到高品階的顯要官位。他一些看似狂放的舉動,也許與此有關。米芾嗜書法成癖,對自己的鑑賞水準非常自負,在他看來,他這種長期致力於收藏、懂得歷史文化內涵、可以分辨真僞好壞的收藏者是“鑑賞家”,而那些僅僅依靠富貴而快速獲得大量藏品、附庸風雅的人是“好事者”。

潘採夫

在活動現場,潘採夫提到李清照和趙明誠二人也是收藏家。北宋國破之時,他們帶着藏品南逃。趙明誠去世後,李清照改嫁又離婚,自己一個人與藏品度過殘生。“如果他們是‘好事者’,這麼辛苦是絕對做不到的。”潘採夫認爲,二人的經歷能體現北宋士大夫將收藏轉化爲一種文化使命。周文翰補充道,當收藏變成一種文化使命、一種歷史意義的象徵,收藏者會將藏品與自己的文化品位聯繫到一起,這對後世的收藏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特殊時代的文物流失

新書活動的主題是“中國文物的海外流轉”。文物流轉是探討藝術收藏史的一種視角——誰創造了它們,誰販賣了它們,以及誰收藏了它們?

文物流轉中,更爲大衆所關心的話題是“文物流失”。中國古代的帝王收藏,很多最終都與皇帝一同陪葬。而已知的皇帝墓葬中,只有極少數沒有被人盜墓。雖然這些文物不知道最終流傳到誰的手中,但至少還存世。有些皇帝會將自己的藏品悉數焚燬,如南朝梁元帝蕭繹。他在位僅有三年,內府收藏的書畫精品盛極一時。後遭遇皇位爭奪戰,對手引西魏軍圍困江陵,蕭繹命人在城破之前將皇室收藏的書法典籍全部焚燬,以免被敵人奪走。被焚燬的書法作品中,有許多王羲之的真跡。

清朝末年和民國初期,是文物流失最嚴重的時期。《中國藝術收藏史》中寫道,啓蒙時代的到來和民族國家的建立,讓政府逐漸成爲文化的保護者。18世紀以來誕生的民族國家的中央政府,擁有比歷史上任何一個皇帝都要豐富的收藏。辛亥革命後,民國政府借鑑歐美日政體搭建制度架構,並建立了國家文化保護體制。1920年左右,“地下古物概歸國有”的觀念開始形成;1927年南京政府建立之後,古物成爲政府扶持“國粹”的組成部分;一系列博物館和展覽的建立,也爲藝術品收藏賦予了公共屬性。

藏於國家博物館中的後母戊鼎。

然而,當時時局複雜,中央政府的政令時常得不到執行,導致地方文物買賣頻繁。後來文物出口獲得的稅收,還成爲了政府籌措資金的方式,1936年國民政府加收的文物稅額高達35%。古玩生意的火爆,刺激了各地的盜墓活動。如河南洛陽因經常出土唐三彩和銅器、玉器,很多人在那裏以盜墓爲生。近代日本走向軍國主義之後,軍政力量屢屢參與劫掠中國文物。1945年抗戰勝利前,國民政府教育部成立“清理戰時文物損失委員會”,負責清查文物損失情況。經統計,各地共損失古籍、字畫、碑帖、古物、古蹟、儀器、標本等3677074件,又1870箱。

周文翰認爲,文物還能夠被公衆看到,是現代社會的幸運。文物流失後,重要的藏品如今都保存在博物館或者重要收藏家手中。近代化以後,人們無論出於什麼目的,都開始注重文物保護,所以這些文物都還存世,有讓人看到的機會。但在反常的時代,比如古代皇帝絕望之時寧願把藏品燒掉也不肯讓新皇帝奪走,藝術收藏品會遭受更深重的災難。

周文翰還提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計劃經濟體制之下,人們無法買賣文物,導致文物失去了經濟價值。有一些藝術藏品便被人們當作廢品賣到廢品站,熔掉作他用。當時一些專家學者呼籲去廢品站揀選文物進行研究。此後,各地的文化保護部門便派人員到各地收集被人們棄置的佛像、青銅器。“現在首都博物館就有文物是從廢品站裏揀出來的,拉薩大昭寺的唐代佛像也是從北京的廢品站揀出來的。”

《中國藝術收藏史》新書沙龍海報。

地下挖出的寶物,歸誰所有?

說到文物流轉,“盜墓”是繞不開的話題。中國民間的盜墓活動,從戰國時期便已經開始了。當時已經出現了藝術收藏品的交易市場,盜取名丘大墓所得的器物錢財,通過出售珍寶器物的集市成批賣給權貴富豪。

潘採夫提到他在河西走廊參觀過的一個墓穴。裏面陪葬的金銀器物已經散盡,但墓中的磚畫保存良好。盜墓者只開了一個不具破壞性的通道,直通主墓室。考古學家基本斷定,這個墓穴要麼是修墓者自己偷盜了,要麼是修墓團體中有人負責“修墓”,有人進行“盜墓”。

盜墓者偷盜什麼類型的器物,能夠體現當時經濟形勢對收藏文化的影響。盜墓者只偷盜金銀、玉器,因爲它們價值高且便於攜帶。一般的陶罐無人問津,甚至有人會損毀它們。

古代如果從地下挖出或者撿到重要的青銅器,除了偷偷賣掉,還可以進獻給皇帝。“他會當作祥瑞,然後給你一筆獎金,你們這個村或者這個縣還能免幾年稅,所以這在古代收藏裏是一個特殊的現象,皇帝是非常重視的。”

周文翰提到,古代挖出的文物,也有法律上的規定。“比如,唐代開始規定地下挖出來的寶貝,官府和私人對半分,一半歸個人,一半歸官府;或者租戶和原主對半分,你租了他的田地,你種着種着挖出來了寶貝,一半歸你,一半歸原主。”

周文翰

收藏曆史中的爭議地帶

藝術品收藏因其價值屬性,在賄賂等錢權交易中經常出現。《戰國策》和《史記》中均提到,嬴政攻打某個國家,會贈送那個國家的重要官員很多金銀珠寶,讓他們鬆弛武備,等滅國以後再把寶物搶回來。戰國期間,小國向大國賄賂的情況也屢次出現。

有一些藝術收藏,能夠很清晰地展現人類的貪慾,周文翰提到乾隆就是這樣一個收藏者。他查抄某位官員的家,心裏惦記這位官員的收藏品,看清單時發現少了那幾樣,後發現是抄家的官員把藏品換掉了,便撤了他們的官職。

今天,藝術品收藏仍有很多灰色的爭議地帶。比如,富有的收藏者喜歡將收藏品放在中國香港和瑞士,因爲香港是零稅率,而瑞士是歐洲稅最低的地方,所以很多法國、比利時、德國富豪喜歡把他們的收藏品放在瑞士。再比如文物追回的問題。如今,像埃及、土耳其以及西亞的一些國家,都在向歐洲追討文物,但是有時退回的文物,並不是重要的核心文物。

周文翰提到,從法律角度看,國與國之間會簽訂盜賣文物追回的協議,但是協議生效期是自簽訂之日算起的。比如2000年簽訂的協議,2000年後倒賣的文物纔可能被追回。國家博物館曾舉辦過的文物追回展覽中的展品,正是因爲有證據顯示是在協議簽訂日之後,從國內被非法倒賣到國外,才被成功追回。

“但是一兩百年前甚至更早的,當時被合法賣出去的或者帶有灰色性質盜出去的(文物),幾乎都無法追回。因爲經過200年的歷史、經濟、政治、文化的糾葛,合理要求對方還回來很難,除非花大價錢,比如給大英博物館捐個100億美元然後要回來,這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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