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 实习生 张倩倩 董港)“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降”“高空抛物入“刑”,我非常支持”。随着城市的发展,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也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11月14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故意高空抛物根据具体情形,最高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你经历过高空坠物情形吗?你又如何看待高空抛物“入刑”?11月19日,大河网记者就这些热点问题,走上郑州街头采访,一起听听市民如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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