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爲以個人名義投資的熊貓互娛,實控人王思聰應該承擔償債義務。就此而言,王思聰自己有沒有錢,和他要不要繼續承擔“熊貓互娛的債務”其實是兩回事。

文/然玉

近日,記者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王思聰10月12日已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即王思聰不得乘坐飛機、高鐵,也不能在星級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上述限制消費令顯示,此事是因熊貓互娛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約360萬元相關款項的給付義務。(新華社)

被限制消費的王思聰,不再是可信賴的商業夥伴

從前豪門闊公子,而今欠債成談資。作爲超級“富二代”和頂級網紅IP,王思聰最近可謂諸事不順,其閃光人設,也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轉。

的確,相比於複雜的法律條款、債務關係和商業遊戲,衆多網友顯然或更喜聞樂見於“富少落難”的敘事模型。以前那些口口聲聲喊“老公”的女子,此刻同樣極其入戲地做出長吁短嘆狀。

於她們而言,王思聰終究只是一個毫無相關的人,是打發時間的消遣。但,在另一些人看來,王思聰欠債不還,卻事關切身利益和命運。

投資或成或敗都很正常,王思聰折戟熊貓直播,原本只是商業社會的小小波瀾罷了。然而,應該注意到的是,這場失敗的生意,卻是以一種鬧劇式的、耍賴式的不體面方式收場。

其呈現出的,對契約精神的破壞、對法律權威的輕蔑,性質和影響都是相當惡劣的。

據悉,本次立案執行申請人爲遊戲主播曹悅。熊貓互娛當初爲了挖人承諾幫其支付違約金,事後卻反悔拒不認賬給錢……這一做法背信棄義,給當事人造成了巨大損失,法院的判決是毫無爭議的。

作爲以個人名義投資的熊貓互娛,實控人王思聰應該承擔償債義務。時至今日,我們並不清楚,王思聰到底是出於何種原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是“真拿不出錢了”?又或是,不服判決“有錢也不賠”?

在“王思聰被限制高消費”的這一結果之外,熊貓互娛事件實則還存在着太多的疑團。其中最爲重要的就是,熊貓互娛究竟有沒有走完法定的破產清算程序?

我們知道,有限責任制是現代公司的制度基石之一:公司作爲法人,應當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債權人也有權就公司的全部財產要求清償債務,在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公司的債權人不得請求公司的股東承擔超過其出資義務的責任……

就此而言,王思聰自己有沒有錢,和他要不要繼續承擔“熊貓互娛的債務”其實是兩回事。當然,我們相信既然法院就王思聰發出了限制消費令,必然是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精準甄別了的。

但一些媒體和網友,顯然並未釐清其中邏輯。

有報道指,王思聰個人身家仍有幾十億元。然而,就這起債務糾紛以及引發的司法執行來說,這一信息其實並不重要。關鍵並不是王思聰“有沒有錢了”,而是他“違背契約”在前,並且不尊重法院的終局判決。

相較於不再是“國民老公”,不再是一個可信賴的“商業夥伴”,或許纔是王思聰今後所面臨的最大困局。

來源 | 羊城晚報責編 | 吳瑕實習生 | 梁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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