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訊(記者 方怡君)11月27日,北京市教委通知稱將開展首批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根據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發佈的《關於開展2019年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的通知》,校長職級設置特級、高級、中級、初級四級,其中高級、中級分別設置1、2、3等。

原標題:北京將實行校長職級制 中小學校長分“四級六等”

新京報訊(記者 方怡君)11月27日,北京市教委通知稱將開展首批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北京中小學校長將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促進校長專業化發展。

根據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發佈的《關於開展2019年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的通知》,校長職級設置特級、高級、中級、初級四級,其中高級、中級分別設置1、2、3等。特級、高級、中級、初級校長結構比例控制爲:0.5:4:4.5:1。

據悉,中小學校長包括:北京市全日制中小學校(含特教學校和工讀學校、大學附中附小和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含其他性質公辦園和民辦園)、職業高中學校(以下統稱“中小學”)中,2019年12月31日前在崗尚未到達退休年齡或按規定已辦理延長退休手續(提供延長退休審批表),在職在崗的正職校(園)長(含黨組織書記)。非區教委所屬中小學按照屬地原則,組織中小學校長申報、評審和認定工作。

北京市教委還公佈了北京市各區中小學特級校長指標,總計138個。朝陽區最多爲22個,其次爲海淀區、豐臺區、大興區爲15個。據悉,北京市將首評特級校長指標控制在特級校長總指標的50%-60%,預留出每兩年的晉升空間。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區根據本區中小學校長總人數測算出高級、中級和初級校長評審的指標結構,建議各區高級指標首評使用60%-70%,預留出每年的晉升空間。

去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明確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考覈評價制度改革,包括實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並指出實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的地區,根據實際實施相應的校長收入分配辦法。

記者注意到,2018年北京市基礎教育教師工作會中曾提出,將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以調動校長和學校投身教育改革的積極性。

根據北京市教委的時間安排,今年11月30日前,北京各區完成高級及以下校長職級制評審認定工作。12月6日前,各區完成特級校長候選人推薦、公示等相關工作。預計今年完成特級校長的評審工作。

新京報記者 方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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