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獲得的報告版本,該“法案”總共分爲九個章節,核心部分包括“調查結果”“國會意見”以及一些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法案聲稱目的在於“引導美國政策機構重視基本人權遭受嚴重侵犯的行爲,包括中國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大規模監控、關押超過100萬維吾爾人及其他穆斯林少數羣體等嚴重侵犯和踐踏人權的行爲”。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注意到,與此前參議院通過的版本相比,衆議院的版本一方面大幅刪減一些旨在指責中國的“具體案例”,另一方面新增了“美國對中國政策的更新聲明”、“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下對中國部分高級官員的制裁運用”以及“限制某些物項的出口、再出口和國內轉讓”章節。

美國議員爲何迫不及待出爐“涉疆法案”?

  當地時間12月3日,美國衆議院通過旨在污衊、干涉中國新疆事務的所謂“2019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後簡稱“法案”)。該“法案”分別針對職業技術教育培訓中心、民族宗教等話題進行炒作,要求美國政府出臺所謂“侵犯人權報告”,針對部分中國官員進行制裁,並“限制某些物項的出口、再出口和國內轉讓”。4日,外交部、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國家反恐辦等多部門紛紛發表聲明譴責美方在反恐問題上的雙重標準和打着“人權”旗號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的行徑。

  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查閱目前獲得的報告版本發現,其內容並無任何新意,仍然用“雙重標準”歪曲中國的治疆政策,對新疆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取得的成就卻視而不見。中國社科院美國問題專家呂祥表示,這樣的所謂“法案”出爐沒有任何審覈機制,非常不嚴謹。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刁大明建議,中國向國際社會傳遞真實信息的同時,還應考慮列出“不可靠實體清單”,對美國相關企業或機構進行反制。“美國代表着雙重標準”,長期關注新疆問題的資深土耳其記者艾爾肯表示:“中國在努力爭取的,美國卻在努力摧毀。”

  美議員爲何迫不及待出爐旨在打壓中國的“涉疆法案”?

  所謂“2019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是由美知名的反華議員馬克•盧比奧於2019年1月17日向美參議院提交的,9月11日,這一嚴重扭曲中國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所做努力、雙重標準明顯的“法案”在參議院通過。諷刺的是,這一天是美國遭受恐怖襲擊的紀念日。

  根據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獲得的報告版本,該“法案”總共分爲九個章節,核心部分包括“調查結果”“國會意見”以及一些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法案聲稱目的在於“引導美國政策機構重視基本人權遭受嚴重侵犯的行爲,包括中國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大規模監控、關押超過100萬維吾爾人及其他穆斯林少數羣體等嚴重侵犯和踐踏人權的行爲”。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注意到,與此前參議院通過的版本相比,衆議院的版本一方面大幅刪減一些旨在指責中國的“具體案例”,另一方面新增了“美國對中國政策的更新聲明”、“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下對中國部分高級官員的制裁運用”以及“限制某些物項的出口、再出口和國內轉讓”章節。例如,“法案”揚言“美國對中國的政策應與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情況明確聯繫起來”。

  實際上,在“法案”提交衆議院之前,美國政府就迫不及待地出爐了一系列針對中國新疆的打壓措施。10月7日,美商務部宣佈,將中國20家政府機構與8家企業列入實體清單,理由是“這28家實體與新疆對少數民族的打壓行爲有關”。被列入實體清單的中國政府機構包括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等,企業則包括曠視科技、科大訊飛、海康威視等。10月8日,美國國務院又以所謂“拘留或虐待新疆少數民族羣體”爲對中國部分官員實施簽證限制。

  美政府部門事先已經出爐行政指令,美反華議員爲什麼還要在國會提交“法案”?這二者有何區別?在接受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採訪時,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袁徵表示,政府部門發佈的行政命令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宣佈取消,而如果該“法案”最終由總統簽字成爲正式法律的話,要廢除掉就相當困難,必須要有充足理由,再經過國會討論等一套完整的程序,甚至比立法更難。這是兩者之間本質的差異,“如果‘法案’通過,就可以表明美國對中國新疆事務的干涉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從美國國內來講,干涉新疆就成了‘有法可依’,無論是行政部門還是國會,並通過長期炒作來插手新疆事務。另外,因爲美國是具有巨大影響力的超級大國,此舉也會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

  近期,美國總統特朗普(專題)剛剛簽署所謂“香港(專題)人權法案”,爲何相關議員又迫不及待地來推“2019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環球時報-環球網就此採訪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刁大明,他表示,一般來說美國國會上半年的會期比較繁忙,往往很難排到比較好的位置,“如果現在不做的話,到明年也許要到三四月份才能再考慮了,所以要速戰速決,而且一些議員認爲目前的‘密集’打壓中國的態勢下,法案是很容易通過的”。

  “這是美國政府嚴重干涉中國內政的又一表現,是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是對中國人民的挑釁。”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商務部原副部長魏建國在接受環球時報-環球網採訪時表示,中國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任人宰割,也不容許美衆議院和國會繼續對中國指手畫腳。

  “法案”所謂“調查結果”毫無可信度

  本次通過的衆議院法案與此前參議院版本的最大的不同在於,它刪除了一些具體的“調查結果案例”,之前的那些“調查結果案例”只是分別以一個語焉不詳的人名來命名,甚至將早已在《新疆的反恐、去極端化鬥爭與人權保障》白皮書中公佈的事件再度歪曲“翻炒”,毫無可信度。

  “現在華盛頓對華施壓,其實已經可以說是‘兩黨共識’,沉默的大多數只能隨之起舞,所以在他們看來,可能真的不需要太多借口就可以通過這個法案。”刁大明說,美國政客攻擊中國的伎倆越來越狡猾,畢竟之前他們羅列的這些數字、案例本身也不可信,容易招致很多關於真實性的指摘,“所以他們何苦要增加一些可能被攻擊的點呢。”

  在衆議院版本的“法案”中,只是以籠統含糊的語句來指責所謂“再教育營”,例如稱“這些營地設施條件惡劣,缺乏醫療保障”,然而,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自2018年起多次實地採訪中看的事實是,新疆每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的醫療設施都非常完備,均設置醫療室,配備專職醫生,可以每天24小時向學員提供醫療服務,小病可在醫療室就診治療,重症急症可快速送往醫院救治。

  記者發現,“調查結果”中列舉的所謂“事實”基本沒有確切時間、地點和信源,甚至出現“似乎”這樣的模糊措辭。這些所謂“事實”的信源到底是哪?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注意到一個細節,在“法案”中第五章“國會意見”中,特地提到“‘自由亞洲電臺’維語部記者報道新疆人權狀況與政治局勢的工作應得到讚揚”。

  “這是一個自我循環。”中國社科院美國問題專家呂祥一語點破:“我相信反華議員們沒有花任何時間來研究新疆到底是什麼情況,他們就依據媒體的一些零星的捕風捉影的報道,以及一些所謂聽證會的‘證言’,就可以形成所謂的‘調查結果’。議員和反華媒體相互循環驗證,一唱一和,議員用自由亞洲電臺、美國之音來做一些無端的報告,然後再被自由亞洲電臺用來說是‘進一步的證實’,是美國玩了很多年的遊戲。”

  本應是嚴肅的立法工作,這樣的“調查”是否有相關審覈?“確實是沒有審覈機制。”呂祥告訴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所謂“報告”的來源其實很多元,很鬆散,非常不嚴謹,而且沒有任何人去監督這個程序。袁徵表示,其實美國國會不太在意具體案例是否屬實,畢竟“它本來就對你懷有偏見”。

  雙重標準與選擇性報道遭專家抨擊

  除了事實錯誤,美方慣用的雙重標準同樣不會“缺席”,而且兩者經常同時出現。比如,“法案”炒作中國使用“高科技大規模監視設備”“預測性警務技術”來“侵犯人權”,衆所周知,運用現代科技產品和大數據方法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是國際社會通用做法,美國也不例外,“報告”卻刻意忽略了這一點。

  “中國的監視系統基於安全性。但是美國的監視系統基於公民的隱私,他們暗中監視,分類,甚至將其出售給爲選舉機構工作的公司。”長期關注新疆問題的土耳其資深記者艾爾肯在接受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將監控個人隱私定爲非常嚴重的犯罪,但美國本身又使用非常先進的技術來監視人員。“多虧了斯諾登,現在全世界都知道美國政府如何未經許可就分析個人隱私信息來監視其公民。美國和西方國家之所以會批評中國,是因爲中國使用監視系統來避免犯罪並簡化社會生活。他們總是批評中國的安全措施和所謂的‘禁令’,但他們擁有世界上最大的數據收集應用程序:Facebook!”

  艾爾肯認爲,作爲一個擁有關塔那摩監獄的國家,美國代表着雙重標準,“美方反覆使用相同的論點,並故意使用沒有上下文的‘人權’話語。中國通過阻止激進的伊斯蘭和恐怖主義來確保信仰,語言和文化的安全。中國在努力爭取的,美國卻在努力摧毀。”

  另一個明顯的“雙重標準”例子是:根據公開信息,2014年至2018年,新疆累計實現231.47萬人完全脫貧,農村貧困發生率降到6.1%。自治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70%以上都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確保各族羣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與1952年相比,2018年地區生產總值扣除物價因素已經漲了200倍,人均生產總值增長37.7倍。然而,這些發展成果在美方報告裏毫無蹤影。

  “針對中國的指控和炒作幾乎成了美國的一個‘政治傳統’。”呂祥表示,從中美關係正常化以來,美方在這方面的運作從來沒有停止過,差不多每十年左右,就會產生一個針對中國的新話題,然後這樣的話題會延續若干年。“新疆話題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十年前就已經被拿出來過一次,但那一次可能因爲暴恐事件過於激烈,他們也不好太明確支持,而恰恰就在中國新疆治理取得實質性進展這三年多,沒有發生任何一起暴恐事件,他們又重新把新疆拿出來炒作。”

  學者談反制:向國際社會傳遞真實的信息最重要

  在“調查結果”之後,該“法案”揚言要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下對中國部分高級官員進行制裁,並在“第九章”中要求對“中國政府壓制個人隱私、行動自由及其他基本人權提供支持的物項”進行出口領域的限制。

  “這些制裁從實際操作上來講,就是過過嘴癮。”刁大明認爲,比如提到“監控設備”,包括美國在內的所有國家都在用,打擊面太大,顯然是任何一個理性政府都不會去操作的。“我覺得美國政客推這法案就想讓它像一把劍懸在那,未來對中美關係影響的可能不是貿易戰,而是這些法案,無論哪一個總統將來想用它來對付中國就可以拿來用,影響非常負面。”

  那麼,對於美方的一連串動作,中國應該怎麼反制?刁大明說,切實的反制措施首先應是話語權層面的回應,就是說清楚事實到底是什麼樣,向國際社會有真實的表達是最重要的。而對於推動法案的政客,完全可以對他們進行一定的反制,包括一些惡意歪曲新疆事務的非政府組織、幕後黑手等,另外還可以考慮針對美國推出“不可靠實體清單”,將隨着美方“法案”起舞、且可替代性較強的企業列入其中。“美國的方式就是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我們能不能研究設置自己的議程?這可能是個思考方向。”

  魏建國認爲,中方可以針對美方推出“法案”採取強硬措施,包括在必要的時候列出“不可靠實體清單”對美方一些參與推動“法案”的人員訪華、在華進行活動等方面進行嚴格的限制,“這些人不要自以爲得計,對中國進行抹黑,中國人也會記住你們的。”

  袁徵則表示,在受到侵犯的時候,必須要及時給予回應,但手法上要選擇對自己傷害小的領域進行“精準打擊”,“最理想的狀態是:出手不一定很大,但要擊中對方的痛處。既能不傷到自己,又能有效遏制和傷害到對方,對對方產生殺傷力。”對“精準打擊”的方式,呂祥建議,如果“法案”通過之後對中國造成了實際的損害,那麼中國可考慮對提出這些提案的議員所代表的州進行相應的制裁,“挖他們的票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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