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師監督食堂被打被罰:到底是誰影響學校聲譽?)

一家之言

學校既然如此愛惜聲譽,就應該事先妥善解決食堂的衛生問題纔是。

雙層小湯碗破碎的邊緣中流出洗滌劑的泡沫,未經高溫消毒的盤子裏有水漬,筷子上甚至有乾菜葉……近日,發生在淮安的“老師監督食堂衛生問題反被打,還被學校處罰”之事,引起輿論關注。

據媒體報道,江蘇淮安啓英外國語學校生活部主管王鳳梅稱,因認爲學校食堂衛生存在問題,與食堂工作人員交涉時,食堂負責人卻因此與她發生衝突,並在她喫早餐時搶走了碗。她報警後,卻與食堂負責人一起遭到學校處罰。

該校《關於對生活部主管、膳食部主管處理的文件》中稱,雖然所有員工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學校食品安全,但員工們應該在正常渠道反饋問題。11月24日早飯時王鳳梅與膳食部發生肢體衝突,沒有顧忌師生在場,更不應該打電話報警,給學校聲譽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該校工會主席也稱,王鳳梅未經允許就報警了,給學校帶來比較惡劣的影響,把個人榮譽凌駕在學校名譽之上。

都知道,民以食爲天。保證餐具和食品衛生,是食堂的第一要務,更何況是學生食堂。該事件中,當事人拿出了照片等“實錘證據”,但主要涉及的是細節性衛生問題。校工會主席稱,並不是食堂衛生不過關,未必不實。但即便如此,針對食堂衛生,也該勿以問題小而不重視。

令人遺憾的是,當涉事生活老師發現這些問題並向食堂反映之後,有關食堂人員不僅沒有任何反省和歉意,一怒之下竟然對一二年級的孩子“斷供”,也是咄咄怪事了——按常理,涉事老師反映的問題就在那,就算問題不大,也該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耐心解釋,或及時澄清。採取“斷供”和限制生活部主管喫早飯並搶奪其飯碗的“反戈一擊”,讓人不禁發問:這還是爲師生服務的食堂嗎?

而校方反應也讓人無語:有老師指出問題,也是好事。可校方有關管理者卻發文件,稱她“未經允許就報警”,直指她這樣是給學校抹黑,這般諱疾忌醫的心態纔是真的“自我抹黑”。再說了,老師監督食堂衛生是其權利,憑什麼還得“經允許”才能報警?

值得注意的是,該校曾獲得“民辦先進學校”“淮安市人民滿意的民辦學校”等稱號,但這樣的管理心態顯然與此稱號不匹配。

退一步說,學校既然如此愛惜聲譽,就應該事先妥善解決食堂的衛生問題。很多時候,出了問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迴避掩蓋問題。想維護“聲譽”,卻欲蓋彌彰,做出真正損害學校名譽的事,也算是“百因必有果,苦果需自食”了。

俞昌宗 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胡欣紅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