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是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臨沂金正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因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違約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被動平倉減持公司股份達到公司總股本的0.92%,減持金額約1.09億元,該股東未在上述股份首次賣出前15個交易日對減持計劃進行預披露。1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上海國弘開元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在減持無錫威唐工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前,未通過上市公司發佈減持預披露公告,違反了其在上市公司IPO《招股說明書》中的承諾。

來源:深交所

一、 上市公司監管動態(2019年11月29日-12月5日)

本所對4宗違規行爲進行紀律處分。

一是巴士在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違規對外擔保、會計差錯更正、重組方未履行承諾的違規行爲。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股東、時任董事兼總經理王獻蜀、公司股東中麥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東南昌佳創實業有限公司、公司股東高霞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周鑫、公司總經理兼董事會祕書、時任財務總監兼副總經理蔣中瀚、公司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吳旻、公司股東夏秋紅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是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臨沂金正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因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違約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被動平倉減持公司股份達到公司總股本的0.92%,減持金額約1.09億元,該股東未在上述股份首次賣出前15個交易日對減持計劃進行預披露。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臨沂金正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三是北京曉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合同變更信息。上述行爲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程毅、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祕書王含靜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四是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存在2018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對外提供擔保、相關增持主體未履行增持計劃等違規行爲。上述行爲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公司控股股東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兼時任董事長吳道洪,時任董事高章俊,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劉駿,時任財務總監劉銀玲、董新,時任副總經理謝民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時任副董事長XUEJIE QIAN,董事兼副總經理丁力,董事、總經理兼時任代董事會祕書孫健,時任董事兼總經理羅湘楠,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祕書盧邦傑,時任獨立董事李德峯、汪月祥、王天義,監事楊曉紅、丁超,財務總監李允鵬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本所共對9宗違規行爲發出監管函,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1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

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中,一是廣東海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遲延披露租賃合同進展公告。二是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兩名時任董事長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長職責。三是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臨沂金正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萬連步未及時報告並披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凍結的情況。四是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披露通過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繫統減持參股子公司股份的情況。五是福建省愛迪爾珠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歸還前次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的情況下,再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六是上海柘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披露2018年度使用自有資金、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事項。七是江蘇雷科防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回購金額未達回購方案中披露的最低迴購金額,未能完成回購計劃。八是深圳市昌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前期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票回購方案實施股份回購。

1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上海國弘開元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在減持無錫威唐工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前,未通過上市公司發佈減持預披露公告,違反了其在上市公司IPO《招股說明書》中的承諾。

本所發出問詢函9份,定期報告問詢函1份、重組問詢函1份、關注函17份、其他函件8份。

二、 市場交易監管動態(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

12月2日至12月6日,本所共對31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爲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共對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覈查,並上報證監會4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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