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7日电 深交所7日就股票期权试点相关内容发布10条公告,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明确,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应满足上市时间不少于6个月;最近6个月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等5大条件。

深交所网站截图

《交易规则》中深交所明确,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符合5大条件:属于深交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上市时间不少于6个月;最近6个月的日均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日均波动幅度的3倍;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交所还规定,期权合约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深交所休市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同其到期日;到期日提前或者顺延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随之调整。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的通知》中,深交所明确,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此外,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期权经营机构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对客户卖出开仓交易暂免收取相应交易佣金。同时,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可以根据期权试点开展情况,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

另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中,深交所表示,投资者单个合约品种权利仓持仓限额为5000张、总持仓限额为10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00张。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不得超过其自有资产余额10%与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日均持有证券市值20%的较高者。

《关于股票期权程序化交易管理的通知》中深交所提出,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程序化交易接入管理制度,明确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的相关要求和管理机制,对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实行严格的接入和认证管理。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股票期权业务规则及指南发布后,将正式启动期权经营机构交易权限开通、结算参与人账户开立及投资者开户等工作,并发布做市商名单。希望期权经营机构继续做好准备工作,规范有序组织投资者开户,参与全网测试,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培训工作。

下一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会同市场各方,精心筹备、紧密协作,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确保深市股票期权平稳推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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