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在商品房户型宣传单,以及在六安新地产交易网中发布的“徽盐·龙湖湾"E1-1、 E1-2 、E2-1、 E2-2花园洋房户型图中分别宣传了“一层私家院”“二层私家院”“露台”为“全赠送”或“半赠送”的内容,但现场不能提供合法证明资料,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和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12月30日出具的一份文件显示,2019年8月9日,该局接到黄艳等20位业主关于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举报。

  中国网财经1月6日讯(记者里豫 杨滨宇)近日,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01万元。事发项目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在六安开发的徽盐·龙湖湾。

  购房时开发商承诺赠送露台,而收房时却要求业主补交赠送面积的钱款。有业主透露,她购买的房屋预测建筑面积为161.06㎡,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30.52㎡,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为30.54㎡。当时房价每平米8800元,总共1417328元,是按照预测建筑面积购买的。

  如今她家实测面积为165.87㎡,按照每平米8800元房价,她需要补齐4.3万多元。而除去开发商赠送的楼梯和露台面积,她根本不需要额外交费。

  据了解,此事件共涉及 26户业主,需要补交房款共计约130万元。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12月30日出具的一份文件显示,2019年8月9日,该局接到黄艳等20位业主关于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举报。经查,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在商品房户型宣传单,以及在六安新地产交易网中发布的“徽盐·龙湖湾"E1-1、 E1-2 、E2-1、 E2-2花园洋房户型图中分别宣传了“一层私家院”“二层私家院”“露台”为“全赠送”或“半赠送”的内容,但现场不能提供合法证明资料,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和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5条第1款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该公司处以101万元罚款。

  中国网财经发现,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11月,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曾因严重失信被安徽省统计局处罚3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