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年来,“枫桥经验”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枫桥经验”实现了基本理念从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向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转变,基本定位从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做法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基本路径从群防群治向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转变,彰显了“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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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首次以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写入《决定》,代表着“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标志着“枫桥经验”已经由基层社会治理的样本,上升为党和国家制定政策、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基本经验。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省域层面的落实和体现,是立足省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治理实践。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重点在基层、活力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是省域治理的根基,是制度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建设省域特色基层治理体系,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必须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关心每一项“关键小事”、解决每一件具体纠纷上,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成为治理现代化的直接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坚定支持者,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充分消化吸收现代治理理念,把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主动适应、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围绕“互联网+”矛盾化解、公共安全、执法司法、基层自治、诚信体系等重点领域,在建设模式、应用模式和服务模式上作出积极探索,释放出“互联网+”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新效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辐射效应,把“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普遍提升国内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民众安居乐业、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城乡经济发展活力,为国家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欲粟者务时,欲治者因世。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枫桥经验”成为加快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有效推进器,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省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朱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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