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經營者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三、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原標題:口罩等商品漲價缺貨,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發函提醒告誡經營者,情節嚴重可吊照--上觀)

摘要:部分與疫情防治相關的口罩等商品出現價格明顯上漲、售罄缺貨等情況。

口罩等商品漲價缺貨,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發函提醒告誡經營者,情節嚴重可吊照--上觀

再次提醒告誡近期擾亂正常市場價格秩序的經營者,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今天發佈“口罩”等疫情防治相關商品價格提醒告誡函。

受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部分與疫情防治相關的口罩等商品出現價格明顯上漲、售罄缺貨等情況。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相關經營者應當準確記錄與覈定生產經營成本,爲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相關商品,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規定,禁止相關經營者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爲:

一、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二、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爲。

相關經營者如有相關不正當價格行爲,一經發現,市場監管部門將嚴肅查處,並依法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一、經營者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二、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三、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此前,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於1月21日發佈了相關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針對疫情防治相關衛生用品和藥品,對上海各超市、大賣場、藥店等,尤其是各主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平臺內相關經營者,開展疫情防治相關商品價格監督檢查。

近日,市場監管部門還回應社會關切,指導約談了一批電商平臺,督促其落實平臺責任,加強與疫情相關產品的價格監測。

餓了麼平臺於1月21日晚間發佈聲明,已按市場指導價格對商戶定價進行篩查干預,呼籲平臺所有商家共同承諾“平價銷售防護商品”。

拼多多宣佈從本週起啓動特殊商品應急預案,加強對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疫情相關產品監測,對臨時調價幅度超過一定比例的商家進行窗口指導,對情節嚴重的惡意漲價行爲進行人爲干預、對商品進行下架處理。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下一步將密切關注相關醫藥用品、防護用品的市場價格秩序情況,督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價格專項檢查和提醒告誡工作。

同時,加強對經營者的引導,發放價格提醒告誡函,堅決打擊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的行爲,特別是對囤積居奇、哄擡物價等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行爲,給予嚴肅查處,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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