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23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23日消息,爲推動證券行業持續穩健發展,進一步增強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的有效性和適應性,2020年1月23日,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以下簡稱《計算標準》),於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同時,隨着資本市場和證券行業的發展變化,有必要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特別是部分新業務的計算標準,以適應新形勢下風險管理和行業發展的需要。

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23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23日消息,爲推動證券行業持續穩健發展,進一步增強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的有效性和適應性,2020年1月23日,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以下簡稱《計算標準》),於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計算標準》鼓勵價值投資,引入長期增量資金。對證券公司投資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基金、成分股等適度“鬆綁”,推動資本市場引入長期增量資金。

證監會資料圖 中新經緯攝

據介紹,2016年6月16日,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風控辦法》)及配套風控指標計算標準,完善了以淨資本和流動性爲核心的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三年多來的實踐表明,現行風控指標體系有效提升了證券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切實增強了行業抵禦系統性風險的能力。同時,隨着資本市場和證券行業的發展變化,有必要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特別是部分新業務的計算標準,以適應新形勢下風險管理和行業發展的需要。

爲此,2019年下半年以來,證監會起草了《計算標準》,並於2019年8月9日至9月9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反饋意見來看,社會各界普遍認可《計算標準》,並結合實踐提出了寶貴意見和建議。證監會經逐條研究,對大部分建議已充分吸收,未完全吸收的意見主要涉及放寬部分高風險業務的風控指標計算標準。

《計算標準》遵循“框架不變、風險導向、局部完善、寬嚴相濟”的原則,根據不同業務、產品的風險特徵進行差異化調整,完善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和完備性,進一步提升對證券公司資本配置的導向作用。與現行風控指標體系相比,調整完善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鼓勵價值投資,引入長期增量資金。對證券公司投資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基金、成分股等適度“鬆綁”,推動資本市場引入長期增量資金。

二是有針對性強化資本約束,防範突出風險點。重點規制股票質押、私募資產管理、私募基金託管和代銷服務等高風險業務,並對高槓杆、高集中度資管產品,第一大股東高比例質押、履約保障比例較低等特定情形,進一步優化了計算標準。

三是結合市場發展實踐,提升指標體系完備性。結合“資管新規”以及近年來相繼推出的滬倫通、科創板、信用衍生品、股指期權等新業務,明確風控指標計算標準,實現對證券公司業務和風險的全覆蓋。

四是滿足差異化發展需求,擇優釋放資本空間。結合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將“連續三年A類AA級及以上的證券公司”的風險資本準備調整係數由0.7降至0.5,進一步提升優質券商的資本使用效率。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計算標準》從三個方面作了適度放寬:一是爲引導行業防範股票質押業務增量風險、穩妥化解存量風險,對該業務的信用風險計算標準設置了“新老劃斷”的安排;二是優化信用債券投資的計算標準,將AA級信用債券的市場風險計算比例由50%降至15%,將BBB級信用債券的計算比例由80%降至50%,並適當放寬上述信用債券的流動性指標計算標準,有利於行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進一步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三是爲滿足母子證券公司風險管理的合理需求,允許證券公司爲其投行、資管等證券業務子公司提供的流動性擔保承諾,計入子公司可用流動性資產轉移。

此外,爲便於平穩有序過渡,《計算標準》設置了一定的過渡期,於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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