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往往是婚嫁比较集中的时段。而嫁妆,又往往是女方必备的物件。

东阳俗语云:有()人家嫁囡,穷人家卖囡。但父母大多会置办嫁妆。嫁妆的多少和贵重程度,视财力而定。过去富贵人家嫁女,有“十里红妆”之称,送嫁路上吹吹打打、热热闹闹、浩浩荡荡,颇为壮观。东阳人称嫁妆为“嫁资”,将“嫁资”从女方运送到男方称为“发嫁资”。出发时,要将“嫁资”在空旷的场地或路边摆开,一为显示父母对女儿的爱心,二为整理队伍以便出发。实际的需要和显摆的目的构成了“摆嫁资”。

嫁妆种类繁多,大体包含五个类别:一是木头器具如箱柜桌椅肉桶马桶之类,二是金属器具如铜火熜、鑞烛台、镴瓶、鑞茶壶、鑞壶瓶(酒壶)之类,三是篾作器具如梁龙篮、小饭篮、挈盒、火熜之类,四是瓷器如碗盏之类,五是衣料被褥之类(此类必包括荷花被、圆枕、方枕、帐额,布帐、花袱[北乡称“袱抽”]、果子袋及各种织带,合称“棉被铺盖”)。这些都是生活日用之物,但凡女子居家过日子需要的东西大体都有。每样器具都有一定讲究,譬如小饭篮,是春天女儿回娘家时装炒米粉用的;鑞茶壶是报生育之喜用的——若生男,将红线系在茶壶嘴上,生女则系在茶壶柄上。在生活水平低下的年代,嫁妆要使用一辈子,甚或一代代往下传。对于父母来说,为女儿置办嫁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辛辛苦苦将女儿养大还需倒贴嫁妆,无怪乎旧时将女儿视作“赔钱货”。

我生也晚,对上世纪50年代以前的嫁妆不甚了了,大约几千年来变化不大。由于做过多年木匠,对木作嫁妆的情况和制作比较了解,对木作器具之外的嫁妆略有所知。

大概木作嫁妆的价值和体量在嫁妆中最为突出,因而说起嫁妆来,侧重点往往在木作器具身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木作嫁妆以“三款头”最为流行。三款头即衣橱、马鞍桌和箱子。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木作嫁妆渐有增加。当时人往往以多少条“腿”(木头器具的“脚”)来衡量嫁妆,有24条腿、36条腿、48条腿、56条腿等等。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比较齐备的木作嫁妆如下:大橱一只(4条腿),八仙桌一张(4条腿),太师椅一对(8条腿),骨牌凳(或称“矮方”“方子”6条(24条腿),小椅一条(4条腿),马鞍桌(或称“床前桌”)一张(4条腿),床橱一对(一对“床橱”拼起来可当一张床,8条腿),顶箱橱一对(8条腿),箱(樟木箱,高档的用牛皮箱)一对,衣橱一只(4条腿),脸盆架一个(6条腿),上面加起来已有74条腿了。嫁妆有双副和单副之分,有没有大橱是其分界。大橱在木作嫁妆中体量最大,“发嫁资”时四人抬都有点吃力。大橱有“平橱”和“花橱”之分,后者四扇门是雕过花贴过金的。个别还有与大橱配套的“琴凳”(也称“大凳”),长度和大橱的宽度相等,长约一米四五,宽约四五十厘米,可坐可卧,这就是汉代以前所称的的“床”。极少数人家还有雕刻精美镶有椭圆镜子的梳妆台。木作嫁妆的用料,大多比较考究,有些人家在女儿还幼小时就开始准备了,一般以柏木、樟木、梓木为上选。八仙桌桌面的拼板一般不超过5块,骨牌凳面板讲究独块。做嫁妆的木匠称“小木”或“细木”。一般人家做嫁妆,木匠需做五六十工。

上述木作嫁妆均为中式。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西式的大立柜、五斗柜、被柜、食品柜、床头柜、沙发、茶几之类开始加入嫁妆的行列。

嫁妆均由男方派亲友前来发运。一般是媒人背布帐竹(也称“子孙竹”)走在最前面。后来换用粗大的毛竹,谁也背不动,改用拖拉机或汽车运送,媒人改为背脸盆架。跟在后边的桌椅箱柜之类按一定的讲究排列,一般是八仙桌和矮方(骨牌凳)在前,箱子殿后。父母往往在箱子里装满五谷,因此,挑箱子的必是气力大的人。“文革”开始一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一直提倡“革命化婚礼”,新娘子不准坐花轿,嫁妆提倡锄头、畚箕等农具或小猪那样的家畜代替,集体或送以红宝书(《毛主席语录》)或雄文四卷(《毛泽东选集》)。公社有令,若发现“发嫁资”,一律加以收管,新郎和新娘则要到公社接受“破旧立新”的学习班接受教育。高压之下,嫁妆的运送只能化整为零,我妻的嫁妆就是我和妻舅们分成几次拉过来的。改革开放以后,“发嫁资”恢复旧观,但渐渐地由纯粹的人力运送演变为汽车运输。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旧式嫁妆渐渐让位于新式嫁妆。尤其是木作嫁妆,渐被西式家具或红木家具取代。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被称为“三转一响”,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男方定亲必备的嫁妆。手表要“上海”牌,缝纫机要“蜜蜂”牌或“飞人”牌,自行车要“飞鸽”牌、“凤凰”牌或“永久”牌。后来演变为彩电、冰箱、洗衣机“三大件”,再后来有了摩托车、收录机,一直到现在的“房子、车子、票子”之类。

嫁妆的变化是时代变化的缩影,但有史以来,要数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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