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一是調整了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風險保障類產品的現金價值參數,據測算,風險保障類產品價格將下降3%~5%。此次《規定》調整的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以及終身壽險這些風險保障類產品的現金價值參數,將有助於推動此類產品價格進一步下降,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意願,提高保險行業產品開發和銷售的積極性。

本報記者 宋文娟 武漢報道

2月6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印發普通型人身保險精算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規定》”)。

據瞭解,《規定》的實施將推動一大撥保險產品降價,涉及健康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年金保險等。

根據《規定》,健康險、意外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風險保障類產品價格將下降3%至5%,年金保險和多數躉交型保險產品價格將下降3%至5%;此外年金保險等長期儲蓄類產品前幾年的最低現金價值將提升5%至10%,意味着此類產品消費者退保損失會降低。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健康險、意外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年金險幾乎覆蓋了絕大多數人身保險公司的產品,這意味着此舉將影響數億人。

一大撥保險產品將降價

2013年,原保監會啓動了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先後出臺《分紅保險精算規定》《萬能保險精算規定》《投資連結保險精算規定》,對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的精算規定進行修訂,但是普通型人身保險仍沿用20年前的《關於下發有關精算規定的通知》(保監發〔1999〕90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沒有單獨的精算制度。

此次《規定》整合和細化監管規定,完善產品精算監管體系。整合長期普通型人身保險和短期普通型人身保險的相關規定,對長期險和短期險的保費、現金價值、責任準備金等分別規定了科學合理的處理方法;通過差別設定參數,支持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風險保障類產品發展。

《規定》補充了健康保險相關精算規定,新增對健康保險評估假設的相關要求;補充了保證續保產品相關精算規定,要求含有保證續保條款及保證費率的產品,應在當前保險期間結束後提供保證續保及保證費率的期間內計提額外責任準備金,同時新增了非平準保費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等相關要求。

此外,《規定》實施後將使一大撥保險產品降價。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一是調整了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風險保障類產品的現金價值參數,據測算,風險保障類產品價格將下降3%~5%;二是下調了年金保險、多數躉交保險產品定價的平均附加費用率上限,據測算,此類產品價格也將下降3%~5%;三是提升了年金保險等長期儲蓄類產品的最低現金價值標準,此類產品前幾年的最低現金價值將提升5%~10%。

年金險等產品的銷售費用或下降

《規定》對個人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的附加費用率列出了明確的數值,如下表所示。

影響數億人!銀保監會發文推動多種保險產品降價

整體而言附加費用率變化比較大,如年金險的附加費用率上限將下降約5個百分點。

一般情況下,保險產品釐定費率包括預定利率、預定發生率和預定附加費用率三項,預定利率和預定發生率基本都差不多,而預定附加費用率由保險公司自主設定,但平均附加費用率不得超過相應規定的上限。附加費用包括佣金、管理費等。

在預定利率和發生率不變的情況下,附加費用率下降將導致保單價格下降,同樣也可能影響保險公司投放市場的銷售費用,即佣金。

某險企人士認爲,在附加費用率下降的情況下,有可能影響中介的佣金水平,特別是一些高佣金保險產品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佣金水平。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精算規定會區分不同的產品類型,對於風險保障類產品與長期儲蓄類產品實施差別化的參數不同的政策。年金保險或者一些長期儲蓄類產品的平均附加費用率,下調了以後,未來這塊業務的佣金收入的比例可能也會跟着下降。藉此也是推動保險公司更多地往風險保障類產品這一塊去發展,將有助於推動保險行業轉型升級。

風險保障類產品將迎來大發展

每一次大風險的發生也喚醒了人們的風險保障意識。

目前,全國上下都投入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社會大衆的健康意識和風險保障需求大幅增加。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這個時期出臺普通型人身保險精算規定,最主要的目的是加大風險保障類產品的這種發展力度。

此次《規定》調整的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以及終身壽險這些風險保障類產品的現金價值參數,將有助於推動此類產品價格進一步下降,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意願,提高保險行業產品開發和銷售的積極性。

“從香港及境外其他保險市場看,很多風險保障類產品前幾年現金價值都很低。這次《規定》也是往這邊靠攏一下,通過這樣的措施,保險公司開發風險保障類產品在國際上,如跟香港產品及其他國家的產品對比,更具有競爭力,保險公司開發的意願將加強。同時,由於適當地對現金價值做了調整,保險公司在風險保障類產品給予銷售人員的這種費用支持可能會更多,這將提升銷售人員銷售風險保障類產品的積極性,加大風險保障類產品的開發和推動力度。”監管部門的人士表示。

據其透露,前期有不少公司已經與監管部門溝通聯繫,準備好了一些新產品,新規定出臺後將有一批新的風險保障類產品面世。

在此次《規定》以外,銀保監會也正在積極推動重大疾病保險的定義修訂以及發生率表的修訂,並準備研究出臺意外傷害保險純風險發生率表,以更好地滿足當前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風險保障需求。

(編輯:鄭利鵬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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