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難在哪?大數據揭祕超5000億大產業

出於我國野生動物養殖和食用產業規模巨大的現狀,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問題仍可能是爭論焦點。

全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之際,野生動物保護相關修法已經啓動。將於下週一(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一項議程就是“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此次修法進程,仍可能面臨各方利益協調等大難題。透過大數據可以發現,目前大量的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範圍,包括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此外,出於我國野生動物養殖和食用產業規模巨大的現狀,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問題仍可能是爭論焦點。

修法還得面對那些老問題

自從1988年11月8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來,《野生動物保護法》經歷了2004年、2009年、2016年、2018年四次修改。

其中,“動靜”最大的一次,當屬2016年的修法。在此之前的一年多時間裏,各方展開過激烈的爭論。但修法結果仍不令人滿意,“野保法”依然被很多人稱爲“利用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日前表示,《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並且採用國際通行的名錄保護辦法。因此,有必要進一步補充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擴大法律調整範圍,加大打擊和懲治亂捕濫食野生動物行爲的力度。

19日,曾經在2015年主持過一次《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討論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在家裏翻出了當年修法討論時列出的問題清單。他發現,當年遇到的、爭論的、想解決的問題,眼下大部分依然存在。這次修法,還得面對這些問題。

“2016年的修法有進步,但因野生動物產業界的強力影響,做了一些涉及利用的相關修改,也有人說退步了。”今天(20日)上午,常紀文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從這份問題清單裏,第一財經記者挑了一些有代表性的:

《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是否需要修改?如要修改,如何修改?立法目的和制度建設是否應繼續包括開發利用野生動物?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應否改變;什麼是野生動物?法律需保護哪些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解除原有的保護條件,可以商業利用;

還有,哪些野生動物不應成爲可食用野生動物?違反規定經銷和食用野生動物,或者違法規定經銷非法獲取的野生動物,如何處理;對於民營的虎、熊等珍稀動物飼養場,法律修改時應如何對待?如是繼續允許運行還是由國家有償收歸國有,或者容許公辦民助或者民辦公助;在野生動物數量衆多的地方,是否允許對國內外民衆開放狩獵權拍賣?是規範還是禁止野生動物表演?對於民間的耍猴等表演,如何對待?

“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並未把所有的野生動物納入保護範圍。”常紀文對第一財經記者說,該法規僅保護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並不保護野兔等普通的野生動物,不利於防止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生態平衡的保持,建議該法將保護範圍擴展至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影響區域生態平衡的其他野生動物。

養殖和食用產業規模巨大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了一組與野生動物相關的大數據,從中也可以看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所面臨的困境。這些數據均來自於國家林草局、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工程院等權威政府部門和研究機構。

我國是世界上野生動物種類最豐富的國家之一,僅脊椎動物種類就達6500多種,約佔全球脊椎動物種類總數的10%。其中,陸生脊椎動物種類達2100多種。大熊貓、朱䴉、金絲猴、華南虎、揚子鱷等470多種陸棲脊椎動物是僅分佈於中國的特有物種。

實際的保護效果如何,還存在一些爭議。目前,大量的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範圍,包括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

《中國野生動物養殖產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報告》(2017年)介紹,目前,我國各地人工飼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多達幾百種,龜鱉類、毛皮動物、蛇類、鹿類、鱷魚類、蛙類等養殖業已形成集約化生產。

根據調查估算,2016年,全國野生動物養殖產業的專兼職從業者有1409多萬人,創造產值5206多億元人民幣。其中,毛皮動物產業從業者約760萬人,毛皮產業產值估算3894.83億元;藥用動物產業的從業者約21.08萬人,創造產值50.27億元;食用動物產業的從業者約626.34萬人,創造產值1250.54億元;觀賞、寵物類產業的從業者約1.37萬人,創造產值6.52億元;實驗靈長類動物產業直接從業者約2000人,創造產值4億元。

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我國觀賞動物園旅遊產業91.89億元。2016年動物園收入65.18億元。野生動物保護繁育中心遊客消費收入4.04億元。自然保護區收入2.67億元。

我國野生動物產品加工業規模巨大,尤其是全球最大的毛皮產品加工製造國,全球75-80%的毛皮原料皮張產品在我國鞣製印染加工,全球 80-85%的毛皮服裝及服飾產品在我國加工製造。

數據顯示,按照我國貂狐貉養殖產業最高峯的2014年產量來計算,全國貂狐貉場戶合計約爲169120家(其中水貂場戶多達81420家,狐狸場戶多達5050家,貉場戶多達37200家),直接從業人員約爲170萬人,加上家畜毛皮動物場戶(家兔、獺兔、羊)240000家,平均每個養殖場戶提供5個人就業,人數約爲120萬人,合計直接就業人數約290萬人。

我國食用野生動物的產業規模同樣巨大。以食用爲養殖目的的野生動物種類較多,包括龜鱉類、娃娃魚(大鯢)、蛙類、鱷魚、果子狸、蛇、雉雞類、雁鴨類等。其中規模較大的有龜鱉類、蛙類、大鯢、鱷魚、蛇類等等。

據估算,2016年我國食用動物產業的直接從業者約626.34萬人,總產值1250.54億元。其中兩棲爬行類養殖從業人員101.7萬人,年產值506.48億元。爬行動物養殖從業人員501.13萬人,年產值643.22億元。鳥類養殖從業人員14.73萬人,年產值76.56億元。獸類養殖從業人員8.77萬人,年產值24.28億元。

“以養代保”說法不可信

歷次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野生動物人工繁育都是爭論的焦點之一。

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納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對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可以憑人工繁育許可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覈驗的年度生產數量直接取得專用標識,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保證可追溯。

經第一財經記者梳理,截至目前,我國已經發布了《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一批)》(2017年),並於當年7月1日正式實施,梅花鹿、馬鹿、鴕鳥、美洲鴕、大東方龜、尼羅鱷、灣鱷、暹羅鱷、虎紋蛙9種野生動物被納入。原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名錄實施後,相關單位憑專用標識開展對上述野生動物的出售、購買和利用活動,此新規可避免非法來源野生動物產品流入合法渠道,進一步規範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行爲。

此外,2017年11月,原農業部發布了《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一批)》,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三線閉殼龜、大鯢、胭脂魚、山瑞鱉、松江鱸、金線䰾6種野生動物被納入。2019年5月,農業農村部對擬定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二批)》進行公示,黃喉擬水龜等19種野生動物被納入。

國家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蔣志剛解釋說,《野生動物保護法》確定了“保護優先、規範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列入名錄的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滿足4個方面條件:

人工繁育技術成熟,並形成了規範化的技術操作流程或人工繁育技術標準;開展人工繁育活動的種源爲子二代及以後的個體,不需要從野外獲取種源(用作改良人工種羣等特定用途的除外);人工繁育種羣規模能夠滿足相關合法用途對該物種及其製品的合理需求;相關繁育活動有利於緩解對野外種羣的保護壓力。

不過,對於“以養代保”的說法,多位保護界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繁殖利用並不能必然保護住在野外生存的野生動物。比如林蛙養殖,黑龍江合江林業科學研究所專家鄧際華介紹,目前,國內沒有科學、完善的林蛙半人工養殖技術及相關產品的標準。個別養殖戶少養多捕,甚至對野外林蛙資源進行掠奪性捕捉,造成了林蛙資源的嚴重破壞。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對第一財經記者說,“以養代保”“利用和保護並舉”,使得“野味”市場屢禁不絕,非法貿易“常打常存”。一些不法分子爲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以生產養殖的名義收購和販賣野生動物。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鵬介紹,我國是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規模最大的國家之一,近10年來僅海關公佈的非法野生動物走私案件就涉及多達109種野生動物。

海關總署統計數據顯示,僅2019年,全國海關就偵辦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走私犯罪案件467起,查獲包括象牙、穿山甲等各類瀕危物種及其製品1237.6噸,分別較上年增長2.2倍和8.6倍。

常紀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權威醫學研究機構已經證明,2003年的“非典”和新近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極有可能是野生動物傳染給人類,並造成人際傳播引起的,給野生動物的非法食用和利用再次敲響了嚴厲的警鐘。建議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公共衛生風險和生態環境評估,並公佈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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