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另外,为加强资金的引导作用,《意见》将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和区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作了叠加,提出涉及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区级财政给予不低于50%的支持。来源:读嘉新闻 文字记者:王沁柠 通讯员:张瑜 王一超 编辑:徐丽萍 责编:张国强。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发达的服务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力量。特别是伴随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发展而产生的现代服务业,具有智力要素密集、产品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等特点,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形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对此,我市于近日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是落实国家政策、贯彻国家部署的具体行动,也为下一步推进我市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与以前的服务业发展政策相比,本次出台的《意见》着力于形成服务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提高服务业企业的发展质量。

具体来看,服务业集聚区、楼宇平台、镇(街道)等是服务业发展的“引擎”,《意见》注重对这些平台的引导和激励,通过集聚区考评、星级楼宇评选、强镇(街道)竞赛,最大限度激发平台潜能。比如,为促进各镇(街道)服务业发展各具特色、充满活力,形成相互间良性竞争势头,市发改委相关部门将挑选一批服务业增加值和税收超过一定额度镇(街道)开展服务业发展竞赛。对排名前10的镇(街道),给予150万元(市+区)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服务业强镇(街道)试点相关项目的建设。

另外,为加强资金的引导作用,《意见》将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和区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作了叠加,提出涉及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区级财政给予不低于50%的支持;为提高发展质量,《意见》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在行业内的话语权。

针对时下比较热门的“夜间经济”,《意见》提出开展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夜间餐饮示范名店、夜间购物示范名店、夜间文体休闲示范名店评选,对入选市级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的,根据投资额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入选市级示范店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于市民关心的健康养老产业,《意见》提出扶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托幼、母婴、康复等生活性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5%的补助。未来将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来源:读嘉新闻 文字记者:王沁柠 通讯员:张瑜 王一超 编辑:徐丽萍 责编:张国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