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某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某大型国有企业与外资成立的合资企业合同纠纷一案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立案,办案法官在审阅案卷材料后发现,涉案企业为长春某知名大型国有企业控股的合资公司,与原、被告公司负责人联系了解诉争请求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上报庭长及主管院长。院党组高度重视涉企案件,要求办案法官尽快组织调解,化解纠纷,保证企业快速复产复工。

法官在与两家公司负责人沟通中了解到,两个公司对合同中案涉货物收到时间、数量、质量等均无争议,只对合同中结款时间存有争议。虽然两家企业合作多次,但被告公司压尾款、走审批拨款流程时间过长,受疫情影响,原告公司已经停工停产多时,急需此笔货款用于周转经营,无奈之下原告到绿园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向法官口头表示想要进行财产保全,但同时也道出自己的担忧,担心法院对被告公司账户进行冻结会影响两个企业日后的合作,又担心胜诉后被告不会主动履行判决。法官表示,被告公司为长春知名企业,实力雄厚,虽诉争标的百十余万,却不至于为此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如果权衡之后决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妥善解决纠纷,保障两个企业复工复产不受影响。

同时法官与被告公司负责人再次联系,向被告公司转达了原告的起诉原因。法官表示,疫情期间国家为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在此期间作为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更应该发挥带头作用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希望公司能够从大局和与中小企业长远合作的战略出发,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能够尽快审核双方合同债务纠纷,加快审核付款流程,有效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被告公司负责人向法官承诺一定尽快落实款项,承担起大型企业的应尽之责。

三日后,法官接到原告公司电话,对方表示保全申请材料还没有准备好就收到了被告公司货款。公司负责人对绿园法院法官的公正、努力表示感谢,他说,“绿园法院在外地中小企业与本土支柱企业纠纷之间不偏颇、不拖延,从大局出发,在疫情期间快速帮我们解决双方纠纷,不仅为双方企业日后的合作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也让我们看到了长春地区法院公正司法、护航企业的决心与行动。”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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