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经适房补贴申请截至本月23日

2018年长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已于近日启动,将截止到8月23日,且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有需要的市民注意不要错过时间。

申请时间

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23日

(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受理。

申请对象

具有长兴县常住居民户籍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已婚或单身者(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带子女者)须年满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长兴县常住居民户籍; 2、申请家庭2017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800元; 3、申请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8平方米以下,且总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非营运性汽车的不得申请。

申请地点

户口挂靠在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广一区、二区、三区,且居住在金水苑、金桂苑、新槐矿区、牛头山矿区等生活区的社会人员家庭,到煤山镇金钉子社区居委会申请; 户口挂靠在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广一区、二区、三区,且居住在金和嘉园、煤山矿区、千井湾矿区等生活区的社会人员家庭,到煤山镇金和嘉园社区居委会申请; 其他家庭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未尽事宜请参照 《2018年度长兴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实施方案》之有关规定。

申请事项咨询方式

1、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2、登录“中国长兴”网站查询; 3、长兴县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6025691、6258703。

来源:长兴新闻报

编辑:秋秋 审核: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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