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鹤臣百万众筹”事件近期持续在网络发酵,热搜不断。关于这个事,二狗有话说。

(一)关于吴鹤臣

作为一个不经常看相声的人,提起德云社能想起的大概只有 “郭德纲”和“岳云鹏”了。

对吴鹤臣的认知仅来源于本次众筹事件披露的部分信息和网络所能查询的只言片语。

从“德云社吴鹤臣百万众筹”看“网友牌ATM机”

(二)“吴鹤臣百万众筹”之各方回应

躺在病房里的吴鹤臣大概没有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上热搜,并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

“吴鹤臣百万众筹”常居热搜持续不下,网友讨伐声一片,吴鹤臣妻子和北京德云社经纪文化公司不得不出来回应。

2019年5月4日11点05分,吴帅之妻张鸿艺女士进行回应:

注:张泓艺女士在回应中贴出了一张加盖居委会公章的“众筹人来春荣家庭基本情况证明”(来春荣系吴母之母,本次众筹以吴母名义发起)

从“德云社吴鹤臣百万众筹”看“网友牌ATM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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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4日21点13分,德云社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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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众筹相关法律问题

任何一行做久了,会不由自主在日常生活中带入职业习惯和逻辑思维方式。看到吴鹤臣众筹的新闻,我想到了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众筹是否属于《慈善法》上的慈善募捐行为?

二狗有话说:众筹属于个人求助,不同于慈善募捐行为。原因如下:

第一, 发起的主体不同。个人求助的发起主体是个人,慈善募捐的主体是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且经民政部门审批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

第二, 法律性质不同。个人求助者和捐赠者之间构成赠与的法律关系,一次次数额特定的捐赠构成一个个的捐赠合同,适用合同法;而慈善捐赠当事人之间构成捐赠的法律关系,适用慈善法和公益捐赠相关法律;

第三, 监督机制不同。能制约个人求助行为的只有捐赠者和求助者之间的约定,但约束慈善募捐的则是国家出台的大量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

2、法律如何规制个人求助行为?

个人求助无门槛,任何深陷困境之人都有向他人和社会求助的权利,众筹的存在,一方面使得处于水深火热的落难者得以救助,但同时也为骗捐诈捐乱象的滋生提供着温床。

因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法》意义上的募捐行为,不受《慈善法》规制,仅适用《合同法》。求助者和捐赠者遥隔网络,大多素昧平生彼此并无契约,此种情况下,法律对个人求助行为是否无能为力?

二狗有话说:求助者发布求助信息,捐赠者伸出援手,属于附特定目的的赠与。对于附目的赠与来说,一旦赠与目的不能实现,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与人返还不当得利。

捐赠者进行众筹的特定目的是:帮助求助者脱离困境。如果求助者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则会构成欺诈,资助者可以撤销法律行为并主张返还财产;如果求助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会构成诈骗罪。

3、众筹平台承担着怎样的法律角色?

众筹平台为求助人发布求助信息,为爱心人士提供受助者的信息,其本身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赠与法律行为。根据法理,众筹平台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对于众筹平台而言,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1)对求助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形式上审查。众筹平台作为商业机构,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并没有对项目真实性实质审查的能力,因此需对求助信息进行形式上审查。

(2)需向爱心人士如实披露求助信息,对求助人的基本情况、家庭财务状况、疾病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资金缺口、资金用途等应予以全面充分披露。

(3)应当作好风险提示义务并告知捐赠者个人求助并非募捐的性质,否则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4)应作好个人求助注册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不是项目真实性)认证审核工作,否则若发生捐赠人届时难以向求助人主张权利时,平台应替代求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5)发现明显违法信息(如诈捐),应立即停止信息发布并向主管机关报告并配合采取处理措施,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四)一些和法律无关的话

写到这里是北京时间2019年5月5日22点12分,偌大的所里只有我一个人,安静得我有些害怕,我应该早些回去了,但这会儿很想扯一些和法律无关的话。

很多年前,县城里一个和我同龄的男孩子和一个骑三轮车的人相撞,这场事故迅速耗干了两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

虽素不相识,但听闻他的遭遇,爸爸决定带我去医院看看,并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那是个暖暖的午后,我和爸爸一起去了县医院。当时他母亲不在,只有一个亲戚在照看。亲戚边抹眼泪边说没钱维持后续治疗,他妈妈这会正在教堂和大街上跪着讨钱,本来在市区医院好转了,但是由于医疗费高,只能转回了县医院,差不多就是在等死吧。

我看他蜷缩在狭窄的病床上,皮包骨头,整个人在艰难在喘息,我很想哭,但最终没有哭出来。

那天从病房里出来后,我和爸爸都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他神情严肃地说了一句话:这个时候钱是可以买命的,没有钱就没有命了。

后来得知这个男孩子去世了。

前一段一个农村的亲戚来北京检查身体,我带他去餐馆吃饭,他欣喜又拘谨,满脸泛红。

我说:“检查完身体打算怎么办?”

他说:“如果是良性的瘤子,我就在家歇一歇再出去挣钱,如果是恶性的瘤子,家底薄经不起折腾,就不治了”。

听到那句“不治了”,我眼泪差点出来。

结果是良性瘤子,他现在又奔波在陌生城市的工地上,用自己的汗水讨生活。

在网络上“哭穷”的都是真正的穷人吗?我看未必吧,那些在收入平均线以下生活的穷人,或许很难在舆论场上发出声音,他们大多时候也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他们没有支付宝,没有微信支付,也不懂轻松筹,他们更不会写文营销渲染同情,他们的无助和眼泪奔涌只能在狭小的空间里。

有的人深奥网络扩散速度之快,善于利用各种渠道满足自我,透支社会信任,利用别人善良,把网友当作ATM机。

那么网友牌ATM机,最后会害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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