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7日,国际能源网记者从最高检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综合整理| 国际能源网 靳 清

5月7日,国际能源网记者从最高检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努尔·白克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努尔·白克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很多人以为努尔·白克力是做到国家能源局局长的位置时,对于权力带来的诱惑难以自持,因此走上贪腐之路,有人甚至认为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职权太集中,容易让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迷失自己,但如今看来,并非如此,早在新疆担任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的时候,努尔·白克力就已经开始贪腐了。掌握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职权后,他只是在腐败的漩涡里陷得更深,如此计算,努尔·白克力的贪腐之路已经持续了20年!

努尔·白克力被查后,国家能源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党员干部会议,通报相关情况,部署有关工作。会议称,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坚决支持、密切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深刻认识中央对努尔·白克力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努尔·白克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对能源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和负面影响。

努尔·白克力简历

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11-1983.08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3.08-1984.11新疆大学政治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84.11-1989.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1989.01-1992.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1986.09-1989.07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92.01-1992.06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3.09 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9-1995.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其间:1994.05-1994.11 挂职任山东省肥城市副市长)

1995.04-1996.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03-1998.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1998.02-1998.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3-2000.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3.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5.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7.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7.12-2008.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

2008.01-2014.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

2014年12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部长级),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9月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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