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再遭监管12问:是否“以销定产”?毛利是否合理?内控如何整改?

对于争议的焦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表现,监管部门分别从存货、经营模式、坏账准备等角度进一步问询。

5月8日,处在风口浪尖的欧菲光再度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其2018年业绩大变脸的问询函。

这是对此前欧菲光回复的进一步问询。监管部门要求,欧菲光需在5月14日前针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根据文件要求,监管部门对欧菲光的经营模式是否符合此前表述;相比同业,公司包括毛利率在内的财务数据变动是否存在合理性;资金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如何整改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问询。

此次的问询函无疑对此前版本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度审查,问询直指具体财务指标披露等详情。

除了业务大变脸之外,欧菲光的盈利数据目前显示确系表现优异。监管机构则明确要求:“请结合行业情况并对比近三年同行业公司季度数据,说明你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发现,欧菲光在2018年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制造方面的综合毛利率为12.32%,同比下滑1.48%。而其竞争对手,相关业务体量相当的港股上市公司舜宇光学,2018年光电产品事业的毛利率约8.4%,同比下滑4.7%。可见相比之下,二者无论是毛利率整体水平还是下滑幅度,都有较大差异。

对于争议的焦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表现,监管部门分别从存货、经营模式、坏账准备等角度进一步问询。

按照欧菲光此前解释,2018年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主要在2018年内采购并生产,少部分在2017年下半年采购并生产。对于在2017年下半年采购并生产的存货,由于库龄较短且2017年底智能手机市场景气度较高,在2017年底未出现减值迹象。

监管部门则指出,这是否存在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未充分计提的情形。此外,根据年报披露,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但2018年销售量增长4.54%,而库存量增长158.11%。公司2018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05.53亿元,较年初增加28.04亿元。

因此要求补充说明欧菲光库存量增幅高于销售量增幅的情形是否符合“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并结合采购订单及存货结构,说明存货账面余额的真实性。

针对欧菲光5月7日解释的,因成本核算系统升级、财务及业务人员沟通不及时,造成的生产成本结转不准确说法。监管部门则指出,公司需说明存货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是否存在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情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发现,公司及其所在行业普遍存在极高比例的实际控制人股权抵押情形。侧面显示出欧菲光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为此,监管部门也分别从公司较高的资产负债表现、短期偿债压力等方面要求公司进行进一步披露和内部梳理。

欧菲光将此次出现的业务披露差异,多次解释为,是介于公司近期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而带来的影响。

公司方面指出,为了布局更大的发展,于2017年四季度对组织架构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但公司发展较快,梯队建设未跟上,过于强调公司集团治理和事业群管理分开,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集团管理职能和风险控制。

欧菲光方面表示,集团总经理谭振林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集团财务总监李素雯作为财务负责人,为公司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未能及时发现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对于此类内部控制带来的问题,监管部门也要求,公司需补充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具体情况、产生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