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国家竞争和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发布017-2018/CDB-INDECOPI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涉案产品税号为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作出调查,决定采取最终措施,为期5年。具体征税方法如下(对进口价格不超过各种类上限价格的涉案产品征税,征税单位为美元/公斤):

此外,决定追溯征收2017年对6月1日至8月16日的反倾销税。

决议自发布次日起正式生效。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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