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凌晨零点46分许,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阳光花园小区内一辆车与行人相撞,一人受伤,驾驶员逃逸。接到警情后,事故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看到报警人与肇事车主罕某争论不休。报警人称是一名男子驾驶肇事车辆将其刮擦后逃离现场,而车主罕某却坚称是自己驾驶的肇事车辆。这是怎么一回事?是报警人眼花?还是另有隐情?

回顾

事故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面对警方的调查,之前还一口咬定自己是肇事车主的罕某却玩起了“躲猫猫”。

漏洞百出的证言、不同寻常的举止,使得这起看似简单的事故谜团重重,这些引起了奇台交警的高度警觉,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最终,揭穿了一个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找人冒充司机的阴谋。

民警立即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一名男性,罕某看到视频后,又改口称当时开车驾驶员是男子库某,随后民警传唤该男子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询问。

然而,通过交谈细心的民警发现,库某根本不知道肇事地点和时间。民警通过受害人提供的模糊照片等要素,比对之后,民警发现车主另有其人,诸多疑点让民警判断罕某在说谎。

民警立即将罕某传唤至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进一步追问,罕某泪流满面,却始终不愿意交待肇事驾驶员的信息。民警通过多方面查到的线索分析,发现肇事驾驶员很有可能就是罕某的丈夫努某。

民警立即联系罕某的丈夫,对方称自己在外地,不知道此事故。然而,第二天早晨,民警在奇台县阳光花园小区门口发现了努某。

努某承认了肇事逃逸后找人顶罪的事实。他说自己驾驶证被注销,害怕违法后受到处罚,并考虑到无证驾驶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拒赔,因此报着侥幸心理,找了妻子为自己顶罪企图逃避处罚,不曾想终究还是被民警识破。

目前,努某已被行政拘留,对罕某将机动车交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其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昌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谨慎驾驶才能保证安全,

特别是夜间行车

一定要减速慢行,

注意观察通行。

发生事故后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应采取积极举措进行处置。

同时,

交通事故替人“顶包”属违法行为,

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一经查证,

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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