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7日,记者从万宁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遏制非洲猪瘟疫情蔓延扩散,我市将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私屠乱宰生猪和乱丢弃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同时对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的市民予以奖励。此外,市政府将对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的市民予以现金奖励,其中举报泔水饲喂生猪的,经查实后每一宗奖励1000元。

5月7日,记者从万宁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遏制非洲猪瘟疫情蔓延扩散,我市将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私屠乱宰生猪和乱丢弃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同时对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的市民予以奖励。

据了解,对于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引发非洲猪瘟疫情或因此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养殖场(户),将不享受扑杀补助、不享受产业支持政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私屠乱宰或违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还将组织农业农村、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辖区内的乱丢弃死猪违法行为。一旦查获乱丢弃死猪等违法行为,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乱丢弃病死猪引起重大动物疫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市政府将对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的市民予以现金奖励,其中举报泔水饲喂生猪的,经查实后每一宗奖励1000元;举报私屠乱宰生猪的,经查实后每一宗奖励2000元;举报乱丢弃病死猪的,经查实后每一宗奖励2000元。欢迎广大市民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2292781、6223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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