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時丈夫在酒店房間應門,被告連同她兩名家人及一男一女衝入酒店房,並看見蔡姓情婦赤裸躺在牀上,身上只蓋有一條毛氈,她一怒之下遂上前拉扯蔡女的毛氈,並打算以手機拍下其裸照。被告(右)在庭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並表示今次犯案只因愚蠢及一時激動,現已感到後悔,承諾不會再犯。

一名內地少婦懷疑丈夫與台灣籍女秘書有染,前年11月趁丈夫來港與情婦幽會期間,她帶同兄弟姊妹及朋友合共5人來港捉姦,並在一間酒店內發現丈夫與情婦闢室度春宵。

少婦當場看到丈夫的情婦全裸躺在酒店床上,僅用毛氈蓋着身軀,少婦盛怒下連同同行親友合力捉住情婦手腳,將對方拖落地,並試圖扯走毛氈,以便用手機拍攝對方裸照,事後丈夫報警。少婦捉姦後返回內地,直至去年6月在香港機場入境時才被捕。

她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判罰款2000元。

情婦為台籍女秘書

29歲被告龍怡姬昨日身穿黑色外套出庭應訊,但她一散庭後便脫去外套,露出性感低胸露肩上裝,更對著記者鏡頭面露笑容。

29歲被告龍怡姬,為內地女子,她在廣州經營服裝批發生意,被控於前年11月15日在新蒲崗九龍貝爾特酒店的房間內,襲擊一名28歲台灣籍女子蔡睿穎。被告昨日身穿黑色外套出庭應訊,但她一散庭後便脫去外套,露出性感低胸露肩上裝,她離開法院大樓時,更對著記者鏡頭面露笑容。

案情指,女被告的33歲經商丈夫周景亦是內地人,兩人於2013年在內地結婚,育有一名女兒,但夫婦關係於2017年起轉差,同年7月被告開始發現丈夫與28歲蔡姓女子發展婚外情。同年11月13日,丈夫與蔡女來港並入住九龍貝爾特酒店幽會。

扯下情婦毛氈 打算拍裸照

女被告發現丈夫來港,並入住九龍貝爾特酒店與情婦幽會。

被告得知情況,翌日上午專程帶同家人及朋友,由廣州急赴來港捉姦。當時丈夫在酒店房間應門,被告連同她兩名家人及一男一女衝入酒店房,並看見蔡姓情婦赤裸躺在牀上,身上只蓋有一條毛氈,她一怒之下遂上前拉扯蔡女的毛氈,並打算以手機拍下其裸照。

由於蔡女奮力反抗,眾親友見狀協力捉住蔡女的手腳,並與被告合力將蔡女拖到地上,眾人擾攘一輪後始離去。被告一行人捉姦後亦返回內地。去年1月,被告丈夫就事件報警,,警方將被告列入通緝及監察名單。同年6月被告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本港警方拘捕。

被告(右)在庭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並表示今次犯案只因愚蠢及一時激動,現已感到後悔,承諾不會再犯。

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被告在庭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於廣州從事服裝批發生意,月入2至3萬元人民幣。她在內地與香港均沒有案底,今次犯案只因愚蠢及一時激動,現已感到後悔,承諾不會再犯。

被告求情需獨力照顧女兒

辯方律師又稱,被告現正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案發後一直獨力撫養3歲半女兒,擔心日後無法照顧女兒,因而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同時被告對前夫和事主感到抱歉。

而醫療報告顯示,蔡姓事主右中指擦傷,左腳扭傷,右膝瘀傷及右腳踝觸痛及腫痛。

大律師表示,拍攝伴侶外遇的裸照是否犯法,需視乎拍照目的。網上圖片

裁判官杜浩成表示,被告特意持雙程證來港犯案,情況並不理想;另外,被告今次聯同多名人士向事主施襲,是加刑因素之一。不過,事主沒有受嚴重傷害,過程亦不涉及拳打腳踢,只是拉扯事主毛氈以及拖事主落地,故判處罰款2000元。

被告散庭後在友人陪同下離開法院,其後她脫下黑色外套,露出湖水綠色低胸露肩上衣,並面帶微笑步行離開。

大律師:捉姦蒐證應聘專業人士代勞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即使平常非常理性的人,面對捉姦在牀一刻,也很容易感到怒火中燒、按不住脾氣,繼而導致不必要紛爭,甚至忍不住襲擊對方。

大律師表示,捉姦主要目的,也只是蒐集通姦證據以便日後離婚,因此建議市民聘請私家偵探代勞。

他續稱,捉姦主要目的,也只是蒐集通姦證據以便日後離婚,「通姦在港沒有罪,只是離婚的理由」,因此建議市民聘請私家偵探代勞,「他們很專業,有相片證據就可與伴侶『攤牌』。」至於,拍攝伴侶外遇的裸照是否犯法,陸偉雄表示,需視乎拍照目的,「放上網當然會犯法,只為留低證據就不會犯罪。」

資料來源:都市日報、明報、星島日報、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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